赵丽华使得“梨花体”诗歌在网络上疯长,因为网友们突然发现,写诗原来如此容易,只要会敲回车键就会写诗。
他们或许不知,“梨花派”的真正开山鼻祖乃是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
谓予不信,请读胡博士下面这首大作:
《看花》
院子里开着两朵玉兰花,三朵月季花;
红的花,紫的花,衬着绿叶,映着日光,怪可爱的。
没人看花,花还是可爱;但有我看花,花也好像更高兴了。
我不看花,也不怎么;但我看花时,我也更高兴了。
它岂不符合“梨花体”的精髓?一句话拆成几段后就成了一首诗了。
胡适的新诗经典之作《尝试集》,在不同的时代都遭遇“非诗”的品评。前一阶段直斥中国当代文学为垃圾的德国汉学家顾彬(Wolfgang Kubin)就曾说过:“有关好的中文的问题,鲁迅是我的标准。胡适写诗写得太可怕了。”
这评论不尽公平,因为你不能在吃了第三个馒头饱了以后,说,早知如此,不吃第一个馒头了。胡适因创作和提倡白话诗,被称为“新诗的老祖宗”。没有他,我们今天岂不是还在那里“之乎者也”,而不是“的了吗呢”?
对襁褓中的新诗来说,做到“把自己的主观,客观的事物,自然的真实的写出来”,最初实在很受社会上一班人的攻击,称其“诗不成诗,文不成文”。不过,事后,放远目光来看,胡适虽然不是一个诗人,其成就也不在诗歌上,可他给中国新诗开的这个头,还是好的,就像《诗经》之于中国古典诗。
“胡适之体”追求说话明白清楚,意境要平实,造成语言风格的“明白如画”以至于浅白笨拙,取材要平实化乃至随意化,诗体结构自由化乃至散文化。虽然胡适直接谈及自己诗文的文字并不多,他却有一整篇《谈谈“胡适之体”的诗》的文章,从中当然可以读出他的标准。其中写道:“他(胡思永,胡适的侄儿)的诗,第一是清楚明白,第二是注重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组织,有格式。”胡适在总结时说:“如果新诗中真有胡适之派,这是胡适的嫡派。”
胡适把诗作为传播思想的工具,他忽视抒情,否定想象,偏于说理,注重新诗的社会效应与思想价值。他提倡所谓“诗的经验主义”,曾写道:“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梦与诗》)他主张让自然的生活不加选择地入诗,让自然的生活内容不加诗化地表现在诗里。他否定形式的功能,认为诗的“自然音节”就是散文的“自然节奏”,为口语和诗意所决定,但却不对口语和诗意加以限制和调整,使“作诗如作文”,落入“非诗化”陷阱,抹煞了诗的精髓。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胡适作诗提倡和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清顺达意”,其诗亦天然近于白居易。他自己说十六岁时做笔记,曾抄《麓堂诗话》中的“作诗必使老妪听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读而不解亦何故耶?”加以密圈。他认为诗表现的内容应当是诗人亲身体验过的,真正了解的,强调直接的生活经验对诗创造的决定意义。在诗的传达方式方面,他力倡“朴实无华的白描工夫”和“具体的写法”,提出“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既是基于对自然美、朴素美的追求,又是实现自然美、朴素美的重要手段。
胡适的作品过于明白,读之每觉“一览无余”,不堪玩味,故周作人赋予这派文学以“水晶球”之名。平心而论,胡适的诗,审美价值不高,但有一个可贵的品质:真诚。它们明白如话,甚至老实得有些笨拙,可绝无故弄玄虚、无病呻吟等等诗人身上常见的毛病。前文说胡适的诗有点像《诗经》,是因为它们初读上去卑之无甚高论,其实细想起来,字字句句都有深厚的生活背景在。读其诗,想其为人,胡适就是那样一个表面上不温不火、骨子里直为一匹“徽骆驼”的人,天生有一腔坚忍不拔的热血。
作为一个思想家,胡适喜欢写说理诗。寄托、说理和论文学的诗,在他的诗作中数量最多。我曾经引过他的“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此诗典型地体现了胡适的风格:普普通通的几个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随意的组合裁剪,却让人琢磨不尽,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