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后作家韩放将出新单曲”——此消息在腾讯网上一公布,我就立刻傻了。现在这年头,田原、郭敬明、韩寒等辈谁不是畅销完图书之后还弄一音乐专辑或是单曲来继续扩大战果?原以为《迷藏》那张烂碟算是一首挽歌了,结果半道上又蹦出来韩寒的那首《叛徒》,好不容易等到这些都逐渐被人淡忘,大家都以为天下太平的时候——没想到,蹭地杀出一个韩放,还是知名音乐人韩旭亲自担当制作,好家伙,敢情文笔好,能畅销的作家们都来赶娱乐圈这个场?要与诸位红男绿女的流行歌手们一夺饭碗了?
地球人都知道,这年头,任何青年作家要咋样要咋样都是一些无良书商策划人鼓捣出来的。在中国古代就少有音乐文学两边发达的奇才。在当下这消费社会,这种奇才却以一年三到五个的速度在激增,这种“全才速成”,难道不是书商们的利益催化,还能是什么?
笔而优则歌,似乎成了当下图书市场惯行的规矩。除了书商们的策划利益之外,对于作家们的心态,也还有一层隐讳的含义,那就是能唱歌的,都要去一秀文采,能写东西的,都要去狂喊几声,以表自己不是单一的作家或是歌手——尽管作家这个词在大多数青年眼里已经变的和诗人一样腐朽龌龊,不值一文。但是如果说又能写畅销书又能唱歌就是一个流行元素的混合体了,就好比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暴发户们,赚了一大堆银子,还要去买一个野鸡大学的博士学位,以表自己赚钱手段乃是知识经济,而不是发横财。这种行为,难道不能算是劣根性加上恶俗吗?
笔而优则歌?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则会觉得更加可笑。前段时间,超女佘曼妮也吵着要出书,还上了香港的报纸,一时间沸沸扬扬。对于歌手出书,我们好歹还觉得算是有些自我安慰,尽管也算是一秀文采,也算是表示自己的才华,至少写些感悟,我想也是无可厚非的。大家可以把这些书不当作纯文学来苛求,算是一个年轻的成功音乐人传经送宝的一些心得,也倒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是作家来唱歌,我就觉得可笑了,谁都知道,文学作品是视觉感受,不好的图书我们可以放下不看,有着自主权,但是音乐则是一种不自主的听觉感受,恶劣的嗓音一旦由某喇叭,某电台放出,我们总不能堵着耳朵生活。一吼嗓门,指不定会吓死多少人,对于这种出于利益目的“作家歌手”,我觉得还是少一些为好。
爱好音乐,是好事,自己跟着三五好友,去KTV想怎么嚎怎么吠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是不要把那些已经够上噪音的东西拿到自己的书里面赠送,甚至还千方百计拿到电台、网站上去打榜,你们厚者脸皮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丢人,咱们大好时光,可不情愿让耳朵蒙受这样的强奸。退一万步来说,即使爱你的文字,也未必会爱你的声音。就像爱吃烤鸭的人,谁也没有资格强迫食客们去吃鸭屁股——尽管鸭屁股也是鸭的一部分。
毫无疑问,鸭屁股们是该进垃圾堆的,但是就笔而优则歌而言,我认为确确实实地该降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