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俱全的煤矿背后,必有部门渎职


  “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今日上午在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一二"五”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中气愤地说。(12月9日《中国新闻网》)

  这次事故是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共造成105人遇难。发生矿难的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核定年生产能力为二十一万吨,但去年产量却超过五十万吨。我不知道核定产能是哪个部门的权力,如果核定以后就撒手不管了,那核定产能又有什么意义?换言之,如果无法监督其实际产量,那“核定产能”一说也就只能给权力机构带来寻租的砝码。

  该报道还披露了李毅中局长对事故发生煤矿的一些细节描述。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描述不是高官在宏观层面上的蜻蜓点水,而完全是技术层面上的细节分析。身为中国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最高长官,能将一些细节分析得如此透彻、如此到位,在反映出李毅中局长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或者说已经是“久病成医”的同时,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我们的基层管理者中,必定存在着一个或者多个渎职的执法部门。因为与李毅中局长这样的高官相比,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应该更清楚煤矿生产在安全管理方面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该管什么、该如何去管,也应该有着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就山西洪洞县而言,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竟然连续发生分别死亡26人、28人和105人的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我们无法相信这样的监督管理真的是有效的,更无法相信执法部门的监管真的到位了。我是很想这道前两次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是否有监管部门的官员受到过问责。

  作为“六证齐全”的煤矿,这些证件都是哪些部门核发的,相关管理部门在发证时是否认真履行过自己的职责?是否存在配合矿主打马虎眼的违法行为?事后,我们的发证部门本不能一发了之,但这些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对自己负责的那一块实施检查监督?

  该事故发生后,媒体报道的死亡及受困人数是不断变化,原来事故发生后,在核查矿井人数时竟没有找到一份全矿的职工花名册。此外,还报道了该矿拖欠工资问题。

  这样的煤矿,怎一个“乱”字了得?这么乱的煤矿,监管部门都没有渎职行为,谁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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