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高职教育是高教新类,其专业设置的起点是文化体系的分类,具体到高职院校的应用,首先是院、系设置,因为它涉及到分类问题。普通高教是知识文化体系,按学科分类,按学科不同层次设置院、系;高职教育是技术文化体系,只能按产业、行业和部门设置院、系。对社会产业、行业、部门和职业的分类有很多种,可供我们借鉴的有“国家职业分类标准(代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虽然不能直接引用,但可以按它的行业大类作为高职教的总分类,再依行业、部门实际,以及教学需要逐层分解下去,给高职教育院、系设置,提供依据,也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提供理论支持。本文依据这一逻辑思路,研究出我国高职教育的行业大、中、小类分类目录,以及适用于高校院系设置的管理学理论。并试以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该院的系、部设置,提出了一套调整方案,供参考。
[关键词] 院系设置 文化分类 高职教学单元 院系设置理论 院系设置实例
院系设置,是《高等教育管理学》研究的范畴,它是高等教育教学单元的总分类在教学管理实践中的应用。《高等教育管理学》在我国还不是一门十分成熟的学科[1],专门研究“院、系设置”的论述极少。高职教育的院系设置,还没有进入高职教育研究的视线,许多比这更重要的问题正等待厘清。其实不然,当高职教育理论的逻辑起点确定之后,其理论体系构建就应该开始了。高职教育理论的逻辑起点,若能认定是从“人类三种文化” [2](P41—42)的分类开始的话,高职教育的“总分类”(实践中的院、系设置)就是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的一件事,高职教育理论就按高职教育的逻辑发展。
一、高职教育“院、系设置”的依据
普通高教,是“知识文化”体系的教育类型;高职教育,是“技术文化”体系[3](P42—49)的教育类型。在技术文化体系下的“院、系设置”,与在知识文化体系下的“院、系设置”,应该是有区别的,不管普通高校对“院、系设置”的研究是否开始或成功。因为普通高校的“院、系设置”是以学科为标准的,即以学科分类的名称来设置。高职院校的“院、系设置”是以技术为标准的。即以社会产业、行业、部门的名称来设置。
部分研究型大学(学院)院系设置情况对比[4]
学校名称 |
北京 |
清华 |
复旦 |
南京 |
浙江 |
上海 |
西安 |
华中 |
北京 |
平均 |
学院数量 |
26 |
13 |
15 |
14 |
21 |
20 |
16 |
28 |
24 |
19.7 |
其中: |
6 |
6 |
4 |
4 |
8 |
7 |
5 |
5 |
4 |
27.7% |
按一级学科 |
16 |
6 |
10 |
10 |
12 |
12 |
10 |
22 |
19 |
66.1% |
按二级学科 |
4 |
1 |
1 |
0 |
1 |
1 |
1 |
1 |
1 |
6.2% |
学校名称 |
哈佛 |
麻省 |
耶鲁 |
牛津 |
墨尔本 |
柏林 |
慕尼黑 |
香港 |
斯坦福 |
平均 |
学院数量 |
10 |
6 |
11 |
5 |
13 |
8 |
12 |
4 |
7 |
8.4 |
其中: |
9 |
6 |
8 |
5 |
7 |
6 |
2 |
4 |
6 |
69.7% |
按一级学科 |
1 |
0 |
3 |
0 |
6 |
2 |
10 |
0 |
1 |
30.3% |
按二级学科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中国大学的学院设置情况来源于各学校的网站,学院数量中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管理型学院及独立学院。国外高等学校的学院设置情况来源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透视与借鉴——国外著名高等学校调研报告》以及有关学校的网站。关于学科分类,中国学校主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外大学主要参照2000年修订的美国学科专业目录(Classification of Instructional Programs,简称CIP),为了便于比较,也参照了中国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上表中,清楚表明,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上的普通高校,它的院系设置都是按学科分类设置的。而高职教育,因为是以技术文化为逻辑起点的,它的院系设置就只能以技术部门来分类。问题是学科分类经历了几百年的研究与发展,已经十分明确并细化,它可以按学科门类和一、二级学科设置院系(只有中国大陆按二级学科设置院系)。而技术教育过去是附着在知识教育体系之中,靠知识主体在各技术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体悟、试验、重复、熟练而得到。国际上,专门开设技术教育,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而且各国模式不尽相同。所以,我国高职教育的院系设置,不是我们想怎样设置就怎样设置,必须在技术文化理论指导下找到高职教育院系设置的依据,才能研究、分析出来。
知识文化存在于人们的大脑中,记录、储存在书本里。技术文化也存在于人的大脑中,但不全部储存在书本中(书本中的技术来自实践经验的总结),但全部、系统地存在于社会各技术部门里。知识文化是主观认识的产物,技术文化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因此,高职院校只能以“社会技术部门”的分类为依据,进行教学分类。
社会技术部门,泛指社会存在的各行各业,对各行业的分类有许多种。如产业、行业、部门、职业等多种称谓。有的部门是产业,有的则不能称之为产业,只能称之为部门,像“教育产业”的称谓还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就是在一个产业内部也有层次之分,如机械行业——汽车行业——轿车行业等,它们之间是包含关系。这样复杂的社会技术部门,理出一个大中小的类别,比较困难,但我们必须选定一个社会公认的依据,对社会技术部门(技术文化)进行必要的“总分类”,且能细分下去,直到专业设置为止。
二、高职教育“总类”选定
选定高职教育的“总类”,有两大目的:一是找到技术文化的科学分类方法,既与知识文化区别开来,又能自成体系;二是找到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依据,既让专业技能完整,又能与社会实践一致。
目前,摆在我们面前可供参考的“社会技术部门”分类方法有三种:一是职业分类法;二是人口职业分类法;三是教育分类法。
职业分类法,是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职业按一定标准进行划分归类,以便于统计的方法。职业分类的方法很多,标准各异。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国际标准职业分类》简称ISCO(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并于1986年第二次出版。它把职业由粗而细分为四个层次,即8个大类、83个小类、284个细类、l506个职业项目,总共列出职业1881个。如加拿大《职业岗位分类词典》,把主要行业的职业划分为23个主类,下分81个子类,489个细类,7200多个职业基本名称。
1999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5]正式颁布。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将其归入八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并具体划分为1838个细类(职业)。(到
8个大类分别是:
人口职业分类法,是为人口和职业统计需要,由国家标准机关颁布的职业分类。国家技术监督局
教育分类法,是指清华大学
上述三种分类法,都是“国家级标准”。由于高职教育理论的不完善,以学科分类为模式的“教育分类法”,它不是“技术文化”的产物(甚至能与本科专业目录一一对应,只是专业名称后面加了“技术”二字,以示高职特色)。职业分类法和人口职业分类法,都是以社会存在的职业为分类对象的国家标准,而且二者的修订时间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实现了相互对接与兼容。因此,我们选择以国家职业分类标准为蓝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分类方法,作为高职教育分类、析种的基础。因为,它既参照了《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88,也参考了外国典型职业岗位分类;既结合我国国情与实际,又能随着社会新职业的产生而增补。具体见附件一,《高职教育教学大、中、小类目录》
当然,我们不能直接借用它的名称,让它既具有教育特征的名称,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三、高职教育内部“教学类与单元”的确定
《职业分类代码》的十大类,除学生和失业两类外,还有八大类,八大类的名称,不能直接用于高职教育的分类。如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一,它指的是人,而非产业、行业、职业。其二,领导干部,不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高职培养的是劳动一线的操作工、办事员、技术员。因此,第一大类,必须改成“社会管理类”,把中类的领导干部综合为“公务员行业”,同时,析出“公共事务管理业”、“企业管理业”、“社区管理业”。第二大类“军人”改成“军事”,列为第八大类,把第三大类“专业技术人员”提到第二大类,改为“社会专业服务类”。把“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提到第三大类,改为“服务保障类”。把“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析解为两类,即“加工制造类”和“资源、环境类”,以突出我国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相对恶劣性,分列第六大类和七大类。
高职教育分类的直接目的有三个,一是使高职教育科学系统化、科学化;二是要实现教育与社会各行各业的技术岗位零度距离对接;三是为了科学设置院系和专业。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分类代码》大、中两类我们可参照,小类和细类是指具体的职业、工种,对高职教育的院系和专业设置没有指导意义。按国家职业标准,第一大类,基本上是按产业和大的行业分类;中类基本上就是具体的行业或部门;小类是职业。而“我们需要的小类”不仅仅是职业,还可能是岗位群,二者统称为“专业”,有的专业可能比小类还要小,就是岗位或工种。因此,大中小分类方法,是高职教育院系设置的根据,中小类和细类(指岗位和工种)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根据。
四、高职院校“院系设置”的理论与实践
一所高职院校,究竟应当设置多少系或学院较为合适、合理?这绝不能仅仅靠决策者的凭空想象,而应当寻求一定的理论根据,使决策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
一是管理跨度理论[6]。管理跨度,亦称管理幅度,指一名管理者直接领导或管理的下属的数量。管理跨度的宽窄是直接影响组织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管理层次设计的关键制约因素之一。管理跨度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组织的高效运作,常常会造成管理者疲于奔命或人浮于事的现象。
管理跨度理论认为,一个管理者由于精力、知识、能力、经验的限制,所能管理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随着下属人数的增加,可能存在的相互人际关系数将呈现指数增长,信息量和管理难度也是如此,当下属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就超过了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范围。而且越往高层,一个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人数越少。研究表明,基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宜超过15至20人,中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宜超过10人,高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宜超过7人。当然,管理跨度的大小还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管理者的能力、分权的程度、下属的水平和素质、管理的环境等。一般而言,管理者的能力越强,分权的程度越大,下属的水平和素质越高,管理的环境越好,管理跨度可以越大。但就高职院校而言,在管理跨度方面,院、系数量不宜超过10个。否则会导致学校和校长的管理效率下降。
二是知识管理理论[7]。知识管理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从西方国家传入我国的新兴管理理论。知识管理理论重视和强调知识的交流和共享,认为知识与有形资产不同,它具有收益递增性质,即知识的使用不但不会减少价值,反而会使价值有所增加。如果措施得当,管理有方,知识得到共享,其价值会呈指数增长。如果两个人互相交流知识,双方都可以取得知识的线性增长。但如果随后他们都与其他人共享新知识,其他人会提出疑问、做出解释或提出修正意见,这样收益便会呈指数增长。因此,善于进行知识交流和共享所获得的收益是巨大的。相反,如果知识得不到交流和利用,不仅得不到增值,反而会变得陈旧和失去价值。
从知识管理视角看,高职院校设置10个左右的院系数量,在同一学院内使不同的专业相互交叉融合,有利于不同专业知识的交流和共享,有利于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学生知识面的拓宽,也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三是集权与分权理论[8]。教学一级单位是设院,还是设系,就有一个集权与分权的问题。按照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钟朋荣的理论,在制度与成本之间,一般表达是制度决定成本,即不同的制度产生不同的成本。反过来,即根据成本的高低来选择制度,从若干可供选择的制度中,选取成本最低的制度。
企业决策是集中还是分散,在企业决策中是一个人说了算,还是大家说了算,这是企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做出多种制度安排: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可以大家说了算,可以在两者之间进行多种组合:比如一般决策一个人说了算,重大战略决策大家说了算;与职工利益无关或关系不紧密的问题一个人说了算,与职工利益关系紧密的问题大家说了算,等等。在权力安排与决策成本上看:
从信息方面看:权力越集中,权力背后的信息越少,盲目决策就会越多,由此造成的损失就会越多;权力越分散,权力背后的信息就越多,决策的失误就越少。
从效率方面看:权力越集中,决策效率越高。在所有的决策制度中,如股东会决策、董事会决策,职工代会决策,党委决策,等等,都不如一个人说了算的效率高。
从利益方面看:在私人企业,权力越集中,越有利于避免以权谋私;在公有制企业,权力适当分散,相互制衡,更有利于避免以权谋私。
从信息分布与权力安排来看:从知识和信息方面看,权力资源与信息资源的高度统一,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在任何一个企业,信息资源都是相对分散的。企业规模越大,产业越是多元化,信息资源就越分散。比如,某种产品在上海市场是否该降价,只有上海分公司的经理最有发言权,按照权力跟着信息走的原则,应该将此项权力交给上海分公司的经理,而不应该由总公司的总裁说了算。因为总公司在北京,让总公司的总裁决策在上海市场是否降价,很可能盲目决策。
从权力安排与决策效率来看:集权的好处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分权的弊端是,一件事情反复研究,大家七嘴八舌,久拖不决,贻误商机。
从权力集中与代理成本来看:在私有企业,集权的好处是,有利于减少以权谋私。权利越是分散,给他人以权谋私的机会就越多。由于企业规模较大,管理链条较长,委托——代理关系较多,给人以权谋私的机会也多。结果,职业经理人利用权利谋取私利的现象大量出现,公司成本由此大幅上升。这个成本就是分权的成本。
综合上述三大理论和高职院校的实际,1—1.5万学生的院校,以设10个左右的系为宜,不宜设置学院,学院本身就是“学科”的标志,只会延长代理链条,增加管理成本。一个系500—1000学生为宜,超过1500人的,学生管理就会问题,就应该分设。实例详见附件二。
二00七年元月八日
附件一: 《高职教育教学大、中、小类目录》
附件二: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系、部调整方案》(略)
作者简介:柴福洪, 男, (1957年5月-- ), 湖北蕲春人,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所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经济、高职教育、财税经济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713-8348688、8891088 传真: 0713-8345265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
[参考文献]:
[1] 罗建国,论高等教育管理学科建设中需要处理好的几对关系[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6年第1期
[2][3]王波,观念主义——观念与哲学、美学、艺术和社会文明[M],香港:天马图书出版社,2002年11月,书号ISBN962—450—823—2/B·32
[4]李福华,研究型大学院系设置的比较分析与理论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年第6期)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由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编写,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统计局批准正式颁布,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
[6][7]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P131
[8]钟朋荣,集权与分权应看六个因素,网站:北京视野咨询中心——钟朋荣专栏,
网址:http://www.zhongpengrong.com/zpr/wz/ArticleShow.asp?ArticleID=136
附件一:
高职教育教学大、中、(小)类目录
(本目录仅供院、系设置参考)
代码 |
行业、职业名称(中、小类) |
第一大类,社会管理类 |
|
101中类 |
公务员行业(指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的办事员工作) |
102中类 |
公共事务管理业(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第三部门的业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
103中类 |
企业管理业(指企业等经济组织的专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
104中类 |
社区管理业(指城市社区、物业小区、农村村镇居民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 |
第二大类,社会专业服务类 |
|
201中类 |
科学研究业(指专门从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科学研究工作的助理、服务工作) |
202中类 |
工程技术业(指应用科学知识于矿物勘探和开采、产品开发、设计和制造,建筑、交通、通讯及其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工程技术工作,以及其他工程技术与服务工作) |
203中类 |
农业技术业(指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和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与服务工作) |
204中类 |
飞机和船舶技术业(指从事飞机与船舶驾驶、指挥、领航、引航、通信、设备运行保障等专业技术与服务工作) |
205中类 |
卫生专业技术业(指从事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以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与服务工作) |
206中类 |
经济专业技术业(指从事经济计划、统计、财税、财会、审计、国际商务等专业技术业务工作) |
207中类 |
金融专业技术业(指研究和设计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管理和运营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以及其他金融专业技术工作) |
208中类 |
法律专业技术业(指依法行使审判、检察及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技术与服务工作) |
209中类 |
教学专业技术业(指从事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的专业工作,以及其他培训教学工作) |
210中类 |
文学、艺术、体育专业技术业(指专门从事文学、艺术、体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工作) |
211中类 |
新闻、出版、文化专业技术业(指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文图编辑校对、节目主持、播音和考古及文物保护等专业技术与服务工作) |
212中类 |
宗教职业工作(指专门从事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活动的工作。但不包括宗教职业机构或团体中从事非宗教职业的人员,如机关办事人员、教育、医务工作) |
213中类 |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指不属于201-212中类专业技术工作) |
第三大类,服务保障类 |
|
301中类 |
办事员、秘书业(如行政、法律、商务、事务、设外、策划、家政、家教,个人餐、服等各类助手型、服务型办事员、秘书类工作) |
302中类 |
安全保卫和消防业(指从事维护国家安全—人民警察,社会治安秩序保卫,组织和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保护,防火、灭火—消防等项工作) |
303中类 |
邮政和电信业(指从事邮政和电信及电信通信传输业务,以及通信服务工作) |
304中类 |
维护、修缮业(指从事家用电器和区域内水、电、气等生产、生活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不动产修缮工作;以及不属于301-303中类的工作) |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类 |
|
401中类 |
购销业(指从事商品购、销及提供现代营销服务工作) |
402中类 |
仓储、中介服务业(指从事货物的储存、保管、养护和办理商品运输业务,及各类中介服务工作) |
403中类 |
餐饮服务业(指在餐饮服务场所,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工作) |
404中类 |
饭店、旅游、健身、娱乐、休闲、养老业(指为宾客提供住宿、游览观光、健身、娱乐、休闲、养老服务工作) |
405中类 |
运输服务业(指从事公路、城市道路、铁路、航空、水上、管道、地铁运输服务工作) |
406中类 |
医疗卫生辅助业(指从事医疗临床、药房、卫生保健的辅助服务工作) |
407中类 |
城市公共事(产)业和其它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业(指城市居民共同消费的水、电、气等产业、事业,以及新产生的社会服务和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工作) |
408中类 |
其他商业服务业(指不属于401-407中类的新型商业服务业态) |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类 |
|
501中类 |
种植业(指主要从事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作物、中药材等种植、管理、收获、储运和农副产品初加工作业) |
502中类 |
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业(指从事营林造林,森林资源管护,沙漠、荒漠、石漠治理及辅助作业,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作业) |
503中类 |
畜牧业(指从事家畜、家禽、蜜蜂和特种畜禽等的饲养、繁殖、疫病防治及初级产品的采集、加工和牧草生产作业) |
504中类 |
渔业(指从事鱼、虾、蟹、贝、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繁殖、饲养、栽培、捕捞、采集和加工作业) |
505中类 |
水利设施管理与养护(指从事河道、水库、农田排灌等水利、引水工程设施管理、养护作业) |
506中类 |
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指未列入501—505的作业。包括农林专用机械操作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作业) |
第六大类,加工制造类 |
|
601中类 |
金属冶炼、轧制业(指从事将原矿及辅料冶炼成金属,轧制成金属材作业) |
602中类 |
化工业(指运用化学、物理方法改变物质性质、结构、成分、形态等,进行化工和石油产品生产作业) |
603中类 |
机械制造业(指从事机械冷加工、热加工、冷作加工、表面处理等机械加工作业) |
604中类 |
机电产品装配业(指使用机械设备、装配工装或手工工具,从事机电产品装配与调试作业) |
605中类 |
机械设备修理业(指从事机械设备、运输车船、仪器仪表、航空设备等维护保养、修理作业) |
606中类 |
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业(指从事水电、火电、核电等发电设备和输电、变电、配电、供用电设备及生活、生产电力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管理等作业) |
607中类 |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业(指从事电子元器件、印制电路、电池及电子设备的制造、装配、调试和维修作业) |
608中类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指从事橡胶、塑料产品生产、加工作业) |
609中类 |
纺织、针织、印染业(指从事棉、毛、麻、丝等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的预处理及纺织、针织、印染产品生产作业) |
610中类 |
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业(指从事服装、鞋帽、装饰品等缝纫制品的量裁、打样、缝制及皮革加工和皮革、合成革制品制作作业) |
611中类 |
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指从事粮、油、乳、肉、蛋、糖及饮料生产加工以及饲料生产加工作业) |
612中类 |
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业(指从事原烟复烤、卷烟生产和滤棒制作的人员,及其他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作业) |
613中类 |
药品生产业(指从事药物原料、药物制剂、中药、兽用药品生产作业) |
614中类 |
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制品制作及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业(指从事制材,木材干燥、刨切、装饰层压板,人造板和人造板饰面及木材制品制作人员及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作业) |
615中类 |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业(指从事各种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作业) |
616中类 |
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业(指从事玻璃生产加工和陶瓷、搪瓷等制品生产加工作业) |
617中类 |
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业(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音像等制品生产与制作、播放以及安装、调试、操作广播影视音像专用设备的人员及文物保护作业) |
618中类 |
印刷业(指从事印前处理、印刷操作及印后制作等印刷工作) |
619中类 |
工艺、美术品制作业(指从事美术品、工艺美术品生产、制作) |
620中类 |
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业(指从事制笔、办公用品、文教用品、体育用品装配制作) |
621中类 |
工程施工业(指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施工作业) |
622中类 |
驾驶业(指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水上运输机械及辅助设备的驾驶操作) |
623中类 |
检验、检测、计量业(指从事产品或商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工作) |
624中类 |
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业(指不属于601—623中类的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 |
第七大类,资源、环境类 |
|
701中类 |
勘测及矿物开采业(指从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形地貌测绘及露天、地下、海洋矿物的开采,并进行加工处理等作业) |
702中类 |
环境监测、废物处理与利用、资源保护[指从事环境质量(包括:水、大气、土壤、海洋、生物、振动噪声、固体废物)监测和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与利用,以及人类可利用资源保护作业] |
第八大类,军事类 |
|
801中类 |
军事后勤服务业 |
802中类 |
军事加工业 |
第九大类,其他类 |
|
901中类 |
不便于分类的其他工作 |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
第七大类:军人,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