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孝心”观点
卢一心
当刘霆背起患尿毒症的母亲上大学时,无数的读者为之共鸣(见3月23日广州日报)。
是的,在当今这个年代,刘霆背还有这样的“孝心”确实是难能可贵的,难怪会引起共鸣和反响。然而,刘霆背只是个正面的例子,其实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反面的案例,不胜枚举,总之,随着时代的变迁,“孝心”确实也正在发生着一些微妙的变化,值得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思考。
两年前,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关锐煊教授公布了一份《老、中、青三代在北京、南京、上海、广州、厦门、西安、香港的孝道实践研究》调查报告。该调查历时一年多,堪称当代中国“孝心榜”。调查主要探讨中国的代际关系、孝道概念、安老等三个方面。调查结果显示,收入对于“孝心”的影响不大。关锐煊教授说,“从总体来说,女的比男的孝顺,年纪大的比年纪小的孝顺,多数已婚女士是孝道的忠实实践者。”“但在经济上援助长者的表现不容乐观,年纪越轻的人对父母的经济援助越小。”
这份调查报告可说是“及时雨”,也可说是敲响了当代社会“孝心”观念的一次警钟。
首先,由于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子女确实没有太多精力来照顾老人;其次,由于社会迅速发展,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变化包括“孝心”在内;第三,由于居住环境因素造成,许多子女并不希望和父母住在一起,宁愿多给一些钱,多买一些东西给父母养老,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日益淡薄的社会人际关系和亲情关系即可略知一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老人问题确实是社会存在的一道难题。
但是,并不能因为社会存在着这道难题,就全盘否定“孝心”。笔者认为,“孝心”被淡化也是社会发展和人性发展的必然规律,未必是没有“孝心”,从某个角度上讲,其实是更客观更冷静更现实,甚至是一种人性方面的进步,因为它脱离了亲情的困境,并把亲情化作一种责任,而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价值要高于亲情。
关锐煊教授建议政府征求“老人税”,笔者赞同这种的观点,但愿能政府拟出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达成一致,征收“老人税”,以养“孝心”。反过来讲,父母也可以从小就给子女向国家缴纳“抚养税”,让国家来承担子女的教育,也可以为子女向国家缴纳“就业税”,由国家来安排子女的工作等。
但是,也许社会对这种认识还需要一段过程,笔者今天提出这个观点,也许可能引来争议,甚至非议,但笔者相信,有识之士定会投上赞成一票。
当然,完全把“孝心”交给“老人税”也是认识上的错误,不但不妥,而且不负责任。要知道,“老人税”并不等于“孝心”,“老人税”只是政府替子女照顾老人,相当于国外养老院之类,只是交了“老人税”以后,相当于建了一座有中国特色养老院而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愿与天下子女共勉。
http://gzdaily.dayoo.com/gb/content/2006-03/23/content_24496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