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学为何是相对论经济学(1)


社会主义经济学为何是相对论经济学?

——市场“经济场”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崔长林

严格地说,“相对论”并非首先由爱因斯坦提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中,都有涉猎。如在哲学上,有“相对性”这个词,而“相对性”说得也就是“相对论”的意思,表现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史观。把“相对性”引入经济学,也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表现在“相对剩余价值”概念的提出。那么,什么又是相对论经济学?就是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资源、商品、资本、市场等)放置产生、存在、发展、转化中去研究。

一、从人类社会发展与发展的现状去看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客观性

在经济研究过程中,会经常碰到社会形态的变化问题。我们知道在科学社会主义论著中,人类会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五种形态。可是,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每种社会制度都对应一种与之适应的经济制度,而社会主义应对应的却把握不准儿。后来,笔者经过研究中,终于发现其中奥秘,那就是市场经济本来是社会主义的而压根不属于资本主义!

(一)社会形态为何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

笔者以为,人类社会至少要经历七种以上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作为独立社会形态的存在,不仅是客观的,也必定是合理的,否则它就不会产生,也不会存在,更谈不到发展和持续发展。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存在就是不客观、不合理,虽然存在的未必合理,但存在一定客观。

1、人类究竟要经历几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算不算一种?

谁都知道,人类社会已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五种形态。那么,社会主义算不算一种呢?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我们了解到社会主义应当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有时候,人们也把它称为共产主义社会的“过度形式”。可是,笔者在深入研究了邓小平理论后愕然发现,这种认识原本是不正确或者说缺乏科学性、客观性,等于否认了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独立性。

在较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家、经济学家一直没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究竟是否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的问题搞清。如果按照马克思为我们描画的五种社会形态,俨然不包括社会主义。可现实的情况是,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世界各地,实实在在地产生了一批社会主义国家。

于是,人们便自觉不自觉地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社会主义制度是否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还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早产儿”?如果说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就应该比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优越,否则不应该诞生于资本主义之后,且经济发展速度应该比资本主义快。可是,30年过后人们并未看到社会主义在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优越性性,而南北朝鲜、东西德国经济差距的拉大,却得出相反结论。

于是,人们不仅要问,社会主义究竟算不算一种优越的社会制度?如果算,在经济发展方面为什么还赶不上资本主义?可是,如果不算,那它又客观存在。这个问题,当然也会引起邓小平先生的思索。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能对这个问题给出一个合理的、客观的解释,那将无脸面对世界。当然,事物不是向着一个方面发展,比如,在改革开放后的27年里,中国经济却取得了令人惊讶的成就!

2、社会主义独立社会形态的确认和“初级阶段”的理论提出

如果我们能静下心来,仔细想想,那就不难发现:中国之所以会取得如此非同凡响的业绩,与中国出了个伟大的人物——邓小平——有直接关系。那么,这个伟大的人物都干了些什么?他为何会有如此巨大的魅力?——如果没有搞错,邓小平的魅力之所在,就在于他及时地发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共产主义,而本来就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关于这一点,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证。

如果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过度形式”,不是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就不会说“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会说“我们正处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显然,上述两者的性质有本质不同。也就是说,邓小平先生已经确认社会主义社会既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

当然,也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科学性、正确性、客观性。试问,什么叫“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什么叫“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什么叫“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一种经济手段”?什么叫“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萌芽”?什么叫“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封建主义,只要你爱香港、爱澳门就是爱国者”?什么叫“‘一国两制’是我的一大发明”?

如果他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共产主义的过度形式,他能说出这么多令“左倾”主义者听来一定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话?如此,我们又能否说,邓小平已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显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得出这样荒唐的结论。请问,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难道没有邓小平流得血?既然有,那我们又应该如何认识、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呢?

(二)经济制度的演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提出

如果按照社会制度对应经济制度的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对应的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虽然市场在奴隶社会就有。有一点可以肯定,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客观存在。那么,市场经济对应的既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那是否就对应于社会主义制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

1、经济制度演化和市场经济非资本主义经济本质

由于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其经济自然受自然资源的制约,有时甚至是绝对制约。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其经济制度必然体现自然属性,所以笔者称它为“自然经济”。当然,可以把它理解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经济。这种经济当然具有制度成分,否则就不会出现“原始共产主义制度”了。

然而,伴随剩余产品、剩余劳动和交换的发生,原始意义上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原始意义上的资本使宁静的自然经济湖面上产生涟漪;不仅有了剥削,也产生了拥有一定数量、质量的资本阶级。于是,自然经济演化为产品经济。产品经济的特征是生产目的不是为交换而是为战争、占有需要。

发现商品交换中存在价值,是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前提。这一发现导致商品经济制度的产生和封建社会的生成。就是说由于奴隶主、地主阶级发现交换可以产生交换价值——如摘下奴隶的锁链和把土地租赁给农民更有利可图,产品经济被商品经济取代并最终发展为一种经济模式或经济制度。

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本经济的产生,而资本经济的特征是:商品生产不是为了自己享用而是为了实现资本增殖、积累。如何实现资本增殖、积累,是资本拥有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最初,将生产的产品在本国销售,而后把商品送出国门;再到后来,将资本投入第三国,以实现资本异地增殖。

什么是市场经济?毫无疑问,它应该是在资本社会之后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一种经济制度。那么,它是怎样产生的?第一,资本过剩导致投资、生产过剩;第二,过剩导致全球化市场的形成;第三,抑制过剩须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而资本制度又做不到;第五,说明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东西。

2、经济物质的发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市场经济概念是列宁首先提出。“十月革命”胜利后,关于在社会主义究竟该怎么搞,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列宁动了脑筋。列宁所以提出“市场经济”概念,与他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刻认识不无关联。这种认识当然是建立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由于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存在着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而在其内部无法解决,导致列宁对这问题的思考便很自然。在列宁时代,由于无产阶级的力量十分薄弱,通过革命方式显然推翻不了资产阶级长期经营起来的政权。于是,并存显得十分现实与必要。

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内部搞资本经济的那一套显然不成,与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不吻合。由于在资本经济内部存在矛盾性,社会主义国家也不能重蹈覆辙。搞计划经济成吗?当然算是一种。可在当时有个问题解决不了,那就是物资十分短缺,经济急需增强。这一点,在《联共布党史》多有阐述。

于是,实行计划经济便自然成为“十月革命”后苏联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首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列宁对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问题没有怀疑。尤其在“十月革命”若干年后,即当前经济取得了一定成绩以后,搞计划经济似乎难以调动劳动积极性。可惜的是,列宁过早地去世了。

令人遗憾的是,斯大林上台以后并未对列宁提出市场经济概念给予认真分析,而像毛泽东一样把商品、资本、市场等经济物质统统当作资本主义。结果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其经济未能得到长足发展,并导致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发生剧变,随后前苏联迅速解体。

然而,邓小平却认识到这一点。现在,不妨回头来再认识一下当年列宁提出市场经济概念和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绝非偶然而具有必然性了。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什么呢?想说明的是:如果说列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者,那么,邓小平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实践者!

3、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多对应的本来就是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知道,此前,人类已有自然经济、产品经济、商品经济、资本经济存在。如细心分析就会发现:它们原本是经济模式或者说是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能把它们简单地理解为是一种经济模式,而应该把它们理解为是一种经济制度、经济体制,而它们确实具有制度的意义。

至少,我们是把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当作经济体制来对待的,所以常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字眼。如是,说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讲的就是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意思。经济体制当然经济制度或经济模式。如社会制度就师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所以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

如果大家同意这种说法,那么经济体制就是经济制度或者说经济制度就是经济体制。如此,笔者想说明什么?笔者想说明的是,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应该是对应的,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应该对应不同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体系非是不相干。

如果资本主义对应的是资本经济,封建社会对应的是商品经济、奴隶社会对应的是产品经济、原始社会对应的是应该自然经济。当然,共产主义对应的就是计划经济。至少,马克思就这么认为。那么市场经济对应的是什么社会?是否就是社会主义?至少不应该是共产主义。那么,是否是资本主义?

当然也不是,因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就决定了它不能搞市场经济。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系结构经济、构变经济(不断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的经济)。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存在着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所以要想使这已矛盾得到解决就需要另辟蹊径,走市场经济、结构经济、构变经济的道路。而这一点,完全可以从“吞并”被“购并”取代和欧洲统一货币的实施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