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郑成思

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同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聘为学位委员会委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聘为高级职称评委委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聘为该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同年被任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执行委员,是执行委员会中唯一的亚洲国家委员,1997年连选连任。当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远远不够


  不创自己的品牌,永远只能给别人打工

  我国现在处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的十字路口。远不到位的保护与尚有缺失的权利限制(广义的,即授权前与后的限制)问题都有待解决。但有一个重点放在何处的问题,也就是“定位”问题。

  “定位”是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我们可以与发达国家比,也可以与不发达国家乃至最不发达国家比,看看是高了还是低了。当然比较有可比性的,还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比。例如,与印度、韩国、新加坡一类国家比,我们的保护水平是过高了还是不够。

  “定位”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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