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交所上市公司美之高发布的一纸公告显示,在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被否决了。上市公司的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被否决,类似案例在资本市场上已成常态。但美之高相关议案被否决的背后,却没有这么简单。
作者文章归档:曹中铭

最高法发布《若干规定》,投资者维权迎来新局面
日前,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也引起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个人以为,《若干规定》的出台,对于严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投资者维权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新股破发已成常态,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近期,翱捷科技挂牌首日大幅破发再次引起市场对于新股的关注。当天收盘时,翱捷科技收盘价较发行价格下跌33.75%,中一签浮亏2万余元。其中签投资者不仅没有分食到新股红利,反而是反蚀了“一把米”。客观上,这也是新股破发已成常态化的一大缩影。
明星基金经理掀起自购潮,盈利能力比什么都重要
步入2022年以来,沪深股市震荡加剧,市场表现低迷。与之相对应的,还有新基金发行遭冷遇。在此背景下,多家基金公司拿出巨资自购旗下基金,甚至于基金经理也加入自购行列,而个中则不乏明星基金经理。个人以为,明星基金经理掀起自购潮固然有吸引投资者方面的考量,但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盈利能力比什么都重要。
“宁王”巨额再融资过会,对过度融资应坚决说“不”
来自深交所官网的消息显示,有着“宁王”之称的宁德时代定增再融资申请已于1月12日获得审核通过。在深交所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后,宁德时代即可实施定增事项。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正常的再融资行为,市场理应支持,但对于过度融资的,也要坚决说“不”。
“挤牙膏”式回复问询函,信披监管须用“组合拳”
近期,披星戴“帽”的深市创业板M公司前后延期17次回复问询函的事项引发市场的关注。实际上,尽管M公司延期17次之多,但仍然没有全部回复完。M公司“挤牙膏”式的回复问询函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信披的监管,须采用“组合拳”的举措。
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独董制度有大修的必要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经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下称《规则》)。《规则》最大的亮点在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上市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而在此前,根据规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此次证监会对于《规则》的修订只是小修,个人以为还不足以解决现行独董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基于此,独董制度有大修的必要。
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罚不可或缺
在1月7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违法违规案的相关情况。证监会通过调查认定,深圳堂堂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底线。基于此,证监会拟对深圳堂堂所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措施。个人以为,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罚不可或缺。
证监会征求意见,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有必要吗?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做市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显然,《做市规定》的出台,是监管部门在科创板已实施集合竞价交易的情形下,拟再引入做市商机制。但这真的有必要吗?
采取切实措施,斩断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链条
近期,因员工持股计划,或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个别上市公司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上市公司出于激励的目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无可厚非,其中的焦点则在于价格的合理性。如果价格过低,无疑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