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李林

1955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在该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办公厅研究室特聘研究员,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科研处处长。 专攻法理学、立法学,擅长法治与人权理论、比较立法学和宪政理论。

全面依法治国本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法制改革,属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和范畴。

  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等重要作用。

  推进依法执政,从制度体制上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原则,本身就是一场从革命党向执政党全面转变的深刻革命,是执政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的最为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一般来讲,革命就是推动事物发生根本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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