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廖宏浩 律师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由拆迁引起的纠纷以及野蛮拆迁行为引起的公众不满,屡见不鲜。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野蛮拆迁的目的是想利用拆迁后所取得的优势谈判地位,逼迫对方签订“城下之盟”,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
近年来,国家从严控制了拆迁项目,要求开发商要合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等。同时国家严格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依据拆迁方合法有效的拆迁补偿协议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决书才能进行强拆。这样就最大限度的遏制了法院成为开发商强拆帮凶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野蛮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