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廖宏浩

廖宏浩。七零年代中后期生于楚湘之濒,求学京、汉等地。初习文学转攻律法,专注民商。以“法治天下”为追求。现为北京天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本人以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法律资源为依托,是政法硕博律师团队成员和中国政法律师网主编。同时为中央政协《高层决策内参》信息成员。执业过程中与多家法律媒体及主流媒体有着良好的交流。
本人荣誉担任中关村(000931)、中化股份、广东益友企业、香港神采集团、北京爱康医疗等多家央企、上市公司及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曾代理方正证券公司、中化物产公司、民生银行等大型企业和个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院、河南省高院、河北省高院、广东省高院等地维护当事人权益并取得很好效果。

怀来县法院以北京赔偿标准判决一起京藏高速交通事故案


 我团队两名律师代理的一起事发京藏高速河北怀来县境内的交通事故案,经过河北省怀来县沙城交通事故庭一审,认为受害人李某夫妇(化名)虽户籍地为外地农村户,但是由于其长期居住北京市昌平区,并在北京市昌平区从事商品流通工作多年,遂依据北京市农业人口收入判决肇事方赔偿李某夫妇交通事故赔偿金80余万元。受害人向怀来法院沙城交通事故庭任庭长赠送了“热心为民,公正高效”的锦旗。

受害人向怀来法院送锦旗

去年12月在北京昌平区从事流通贸易的河南籍务工人员李某夫妇照常从河北运输货物至北京市昌平区,车行至京藏高速河北怀来县沙城路段时,由于另外一辆河北籍半挂车强行超车并失去控制撞击李某驾驶的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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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宏浩律师刑事辩护成功案例介绍


        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廖宏浩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廖宏浩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廖宏浩律师关注社会,关注民生,曾接受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北京青年报》,《法治晚报》,《搜狐网》,《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采访。
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电话:13366220096

执业理念:正义提升一个民族,法律改变一个国家 

刑事辩护业务范围:

   ■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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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称:新婚姻法解释是有产者的重大胜利


               顾骏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中国是一个等级之间没有僵硬壁垒的社会,因为生活中存在个人进入较高等级的机会,除科举制或高考制度之外,更具普遍意义的还是通过婚姻途径,找到一个好婆家或“倒插门”插对了门,“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当然,现实生活中,这类婚姻中从来不缺少并不幸福的案例,在此不做展开。

社会允许个人通过婚姻改变自身地位,这说明,婚姻是微观层面的一项平等机制,原来地位较低的个人,进入较高等级之后,可分享配偶的社会资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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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婚前房产约定是应对婚姻法解释三的重要武器


     有很多人特别是女士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如临大敌。其实,大可不必如此。重要的是要学法懂法,用法律来保障财产权。笔者预计今后的男女结婚前的重要一课将是拜访婚姻法律师,而这也是法律健全的体现之一。

  房产是目前中国人的最重要财产。离婚纠纷的绝大多数都集中在房产分割纠纷上。其实婚姻法解释三更多体现的是法律公平而不是现实公平,也就是为什么有网友特别是女网友质疑这个法律解释是对强者的保护。我们都知道现实中男女平等也远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那么婚前购房有没有办法变成双方共有的呢?这个问题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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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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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司法公平是废除死刑的前提条件


      有网友调侃说:还有那么好的事 现在的杀人成本咋那么低 估计再过几年杀人也是个不赔本还能赚的买卖了!不管你们信不信 反正我是信了!近期由于一系列恶性案件的被告人纷纷被判死缓,国内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死刑存废大讨论似乎又开始了。

    “如果药家鑫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如果李昌奎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而在许多传统的中国人看来,“杀人偿命”才是天经地义,“少杀慎杀&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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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说房产(四)父母如何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房?


   北京  廖宏浩  律师

  鉴于我国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开征遗产税,如果开征作为遗产的大头商品房必是征税重点。为了规避今后纳税,很多人开始考虑用自己未成年的子女名义购房。那么这种做法是否行得通呢?回答是肯定的。虽然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从事房产买卖交易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代理人只要其代理行为对未成年人而言是纯利益型的,就为法律所许可。

      具体而言,在购房时要区分全款和贷款的不同。如果是全款购房,那么就需要此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等到公证机关办理父母子女关系公证,然后由父母作为代理人代表签订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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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说房产(三)购房查验开发商五证指的是哪五证?


 购房查验开发商五证指的是哪五证?

北京  廖宏浩 律师

我们在购房之前如何了解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交易的主体资格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查验开放商的五证。具体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的就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没有前面四镇不可能办理此证。通常作为消费者只要能看到 “五证”中的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基本可以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购房者为了查验开发商证照的真实性可以前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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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说房产(二)购房按揭贷款没办下来,原认购定金能否返还购房人?


 北京 廖宏浩 律师

    随着国家的限购政策趋紧,到底能否办到贷款对购房者来说是个没谱的事情。而房产开发商往往告诉你办理贷款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他们和银行的关系是如何如何的好。事实上如果一旦你的房屋贷款办理不下来,房产开发商马上就换了一幅面孔,要么将贷款不错的责任往购房人身上推,要么让购房人想办法凑足全部房款,否则定金不退还有追究违约责任等等。

    到底这个是认购定金能否要回呢,上篇文章我们已经说了定金是个危险的词语。但是,这里我要负责的告诉你,开发商又在忽悠。其实,此时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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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说房产(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协议


 北京  廖宏浩  律师

    大家买房可能首先接触到的法律问题是商品房认购书,也有人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稿,还有诸如“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商品房优先购买协议书”等等名称。这个认购书也是合同的一种,但是却又不是正式合同。往往只有双方基本信息,房号面积,价款,定金数,正式合同签约时间等简单的条款。

    但是只要是合同,就有合同风险,也不是可以乱签的。在这个简单的认购合同中,最大的风险就在定金条款和首付款条款中。开放商往往会约定“购房者必须在签署本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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