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近年来,国家部委、重庆市出台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前瞻性。主要有:2021年11月4日《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21〕35号),2022年4月25日《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2〕52号),2023年06月0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699号)等重要文件,对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相关政策性文件梳理,作为工作指引。
附件1、“部市共建”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达到450万人以上
“部市共建”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达到450万人以上
来源:重庆日报 2021-12-15
12月14日,市教委发布消息,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教育部支持重庆职业教育发展事项11项,重庆市工作任务清单40项。“十四五”时期重庆市职业教育的工作目标是,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大学;建成2所以上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2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建成40所以上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20个以上国家级优质专业;建设1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技工学校和10个左右优质专业。
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达到45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以上。技能人才供给与现代经济体系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显著提升,形成技能人才辈出、工匠云集、大师荟萃格局,基本建成技能型人才强市和西部技能人才高地。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重庆职业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深化重庆职业教育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对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适应性、支撑力和贡献度,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有力推动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庆:到“十四五”末,技能人才将达到450万人以上
来源:重庆日报 2021-12-09
12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获悉,《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达到45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以上。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大学;建成2所以上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2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建成40所以上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20个以上国家级优质专业;建设1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技工学校和10个左右优质专业。建好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和“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城市。
创建一批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推进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对技能人才需求,《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发展。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致相当,推进市级优质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推动中职学生升学比例达到50%以上。强化专科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的支持力度,推进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牵引作用,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扩大招收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支持重庆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比重。推进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支持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融通,支持中职学校成为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职业启蒙教育的重要阵地,在普通高中生涯教育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促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融通,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课程。
完善技能人才选拔评价制度。建立“学生自主网上报名、市级统筹宏观管理、学校依法依规录取”的运行体制,探索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考试模式,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培训制度。
支持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目录外专业,力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到90%
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意见》提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一区两群”职业教育布局。在主城都市区建设职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优化主城都市区职业院校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对支柱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提升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水平。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搭建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给和产业人才需求白皮书。服务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支撑电子、汽车摩托车等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目录外专业,力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到90%。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推动校企合作办学,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双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鼓励实体化运作职教集团。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促进校企合作育才。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校企共同开发颁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证书列入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
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规模,“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教师中的占比达到60%以上
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对技能人才需求,《意见》提出提高人才供给质量。实施办学条件提升专项行动。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力争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补齐高职院校办学短板,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改善提升。
实施教师水平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岗位,规范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根据公办职业院校特点核定教职工编制。对“双高计划”“双优计划”院校给予岗位政策倾斜,稳步提升相关院校高级和中级职称岗位占比。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教师中的占比达到60%以上。
实施人才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建设教育部(重庆)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平台,推进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修基地建设。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支持永川区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在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
围绕建设重要增长极对技能人才需求,《意见》还提出增强职业教育服务重大战略的能力。
推动成渝地区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成渝职业教育定期会商机制,在资源共建共享、干部互派、师生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密切合作,支持共建川渝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示范区、渝西川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一体规划、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支持永川区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基地,打造“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放管服”改革、建设用地保障、资金项目供给、职业院校规划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引进和培育与西部地区主导产业相契合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等。
推动职业教育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加强乡村地区职业院校建设,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
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陆海新通道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参与中泰、中澳、中非等双边职业教育合作,稳步推进德国企业和院校在渝开展职业教育有关试点工作。深化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优质企业来渝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支持“鲁班工坊”、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建设,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
附件2、教育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渝府发〔2021〕35号
教育部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以中职为基础、高职专科为骨干、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为牵引的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探索技能型人才强市的新路径,为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技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在技能型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对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适应性、支撑力和贡献度,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技能中国建设提供重庆经验和方案。
(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大学;建成2所以上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2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建成40所以上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20个以上国家级优质专业;建设1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技工学校和10个左右优质专业。建好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和“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城市。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达到45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以上。技能人才供给与现代经济体系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显著提升,形成技能人才辈出、工匠云集、大师荟萃格局,基本建成技能型人才强市和西部技能人才高地,有力推动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对技能人才需求,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推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发展。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致相当,推进市级优质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推动中职学生升学比例达到50%以上。强化专科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的支持力度,推进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渝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牵引作用,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扩大招收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支持重庆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比重。推进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支持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二)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融通,支持中职学校成为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职业启蒙教育的重要阵地,在普通高中生涯教育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促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融通,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课程。推进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融通,建立重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互衔接。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促进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协同发展。
(三)完善技能人才选拔评价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办学条件分专业核定招生计划,建立“学生自主网上报名、市级统筹宏观管理、学校依法依规录取”的运行体制,探索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考试模式,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办法,落实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
(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培训制度。加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供给,不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群体的生活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落实职业院校法定培训职责,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和社会化培训,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的2倍。将应届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覆盖范围。对承担职业技能社会培训的职业院校,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收入的一定比例追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追加的总量实行单列管理,并实行定向分配,向培训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三、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
(一)优化“一区两群”职业教育布局。在主城都市区建设职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优化主城都市区职业院校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对支柱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职业教育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围绕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江城特色城镇化发展、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有力支撑“中心城市带动、沿江城市互动、功能板块联动”的发展格局。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职业教育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立足山地特点、生态资源和民族特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做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服务武陵山区特色生态经济走廊建设。
(二)提升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水平。找准专业建设路径方向,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搭建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给和产业人才需求白皮书,研究绘制产教对接谱系图。服务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支撑电子、汽车摩托车等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专业设置认证、质量评价、预警调控等机制,支持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目录外专业,力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到90%。
(三)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推动校企合作办学,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双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鼓励实体化运作职教集团。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院校按规定享受政府办学校的相关待遇。促进校企合作育才,构建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育人机制,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校企共同开发颁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证书列入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强化校企合作支撑,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在“负面清单”外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对技能人才需求,提高人才供给质量
(一)实施办学条件提升专项行动。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力争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补齐高职院校办学短板,全面核查扩招后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缺口,支持高职院校在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分校区,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改善提升。推行常态化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监测与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评价报告。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2.0”建设行动,建设智慧校园创新示范项目,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实施教师水平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岗位,规范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根据公办职业院校特点核定教职工编制。对“双高计划”“双优计划”院校给予岗位政策倾斜,稳步提升相关院校高级和中级职称岗位占比。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校企共建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职业教育师资学院,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规模,“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教师中的占比达到60%以上。实施“双导师”特聘计划,推动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完善全市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制定“双师型”认定、聘用、考核标准。推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技能人才兼职任教。
(三)实施人才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开展“四史教育”,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建设教育部(重庆)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平台,推进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修基地建设。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促进知行合一,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强化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建设中国西部职业教育评估平台,改进职业教育结果评价,强化职业教育过程评价,探索职业教育增值评价,健全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围绕建设重要增长极对技能人才需求,增强职业教育服务重大战略能力
(一)推动成渝地区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推动成渝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成渝职业教育定期会商机制,在资源共建共享、干部互派、师生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密切合作,支持共建川渝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示范区、渝西川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一体规划、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推进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支持永川区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基地,打造“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支持永川区在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放管服”改革、建设用地保障、资金项目供给、职业院校规划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永川区组建区域性职教集团(联盟),引进和培育与西部地区主导产业相契合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等。支持在永川区举办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论坛等活动。
(二)推动职业教育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加强乡村地区职业院校建设,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校际对口帮扶,推动优质高职院校与区县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深度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高职院校、优质中职学校与具备办学实力的优质企业共同组建乡村振兴学院,助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中职学校招收农村初中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在乡农民和返乡农民工等,推动高职院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回乡退伍转业军人等群体开展招生,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的技能人才。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乡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推动农村居民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探索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方式,建设技能型乡村。
(三)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绿色发展。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进长江生态环境学院建设,打造高层次生态文明人才和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在渝职业院校与长江沿线有关学校协同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服务绿色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师生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深入相关企业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学习实践活动。围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人才需求,大力推进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设,促进相关专业课程与相关行业企业绿色技术产业标准有机对接,培养一大批适应绿色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四)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陆海新通道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参与中泰、中澳、中非等双边职业教育合作,稳步推进德国企业和院校在渝开展职业教育有关试点工作。开展“一带一路”产业和职业教育比较研究,支持建设“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国际技能研究院,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深化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优质企业来渝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把优质教育“引进来”。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支持“鲁班工坊”、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建设,推广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学标准和示范课程,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教育部部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共同担任组长,教育部分管副部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委,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和重庆市教委主任共同担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情况,纳入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推动本区县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方案,报重庆市教委备案。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纳入重庆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重要任务。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加大对重庆职业教育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大力推进重庆创建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区、市),把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区县纳入市级激励范围,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予以推进。市、区县教育经费适度向职业教育倾斜,稳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建立健全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区县将技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将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中华职业教育社以及相关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教育学会协会等作用,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和决策参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职业教育毕业生平等就业政策,稳步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和地位。将每年5月设为重庆职业教育活动月,讲好职业教育故事、唱响职业教育旋律,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影响力。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1、教育部支持事项清单
2、重庆市工作任务清单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04-29 来源: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是重庆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市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配套文件,着力于针对性解决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重庆作为地处西部的唯一直辖市,正着力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202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学习文件时和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时,相继作出部署,明确在出台部市共建文件基础上,制定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措施。12月,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召开,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21〕35号)。重庆作为“部市共建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地方试点”城市,亟需针对性出台措施完成相关试点任务,通过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依据。文件起草主要依据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为编制好《措施》,市教委立足于起草《重庆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调研成果,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制度创新、特色发展,聚焦高质量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着眼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先后组织专家集中10余次,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市级部门意见,完成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后形成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及区县的修改意见,再次对《措施》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措施》全文共4个部分,10条。
第一部分“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实施中职“双优计划”、高职“双高计划”和职业教育本科促进计划,构建中职、高职和本科贯通的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第二部分“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置机制,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保障职业院校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推动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和技能拔尖人才激励措施,提升职业院校的吸引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部分“强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保障”。通过加强职业教育的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和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为推动办学条件提升和办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附件4、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解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新华网
2023-06-13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题: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解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新华社记者 陈炜伟、严赋憬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13日联合发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有何重大意义?方案有哪些针对性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
产教融合是衡量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明姬分析,从实践层面来看,产教“合而不融”的问题仍然存在。职业院校容易“剃头挑子一头热”,部分校企合作停留在协议层面或劳务用工的表层,企业未能深入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方案的出台回应了教育呼声和产业需求,体现了国家推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心。
当前,我国有1万多所职业院校、3000多万名在校生,蕴含着巨大的人才红利。
“出台实施方案,是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在要求,是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在当天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
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遴选了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方案提出,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刘明介绍,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试点的目的是推动各地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探索,真正拿出一批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必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现实中,有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
为了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方案鼓励引导职教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
“主要目的就是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刘明说。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将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针对“校热企冷”的情况,方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刘明说,要通过这些措施,打消企业顾虑,变“一头热”为“两头甜”。
“金融+财政+土地+信用”打出政策组合拳
方案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进一步健全组合式激励。
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
财税政策方面,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土地政策方面,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信用政策方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
刘明说,要让“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支持政策看得见、摸得着,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资金支持政策备受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孙志诚介绍,方案重点梳理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此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开发性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近年来对职业教育投入偏少的局面,已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各地要弄清吃透各种资金的支持范围、方式和申报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支持合力。
附件5、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导读]职业院校1万多所、在校生3000多万名,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办好职业教育,对建设人才强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为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
职业院校1万多所、在校生3000多万名,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办好职业教育,对建设人才强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为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实施方案》是一份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表示。
赋能方面,主要通过“试点、政策、资金”三个抓手。
试点赋能。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试点城市和企业当好改革“先遣队”,加快形成“头雁效应”。
政策赋能。加大金融、投资、财税、土地、信用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资金赋能。三类资金渠道协同发力,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
提升方面,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力争实现“三个提升”。
提升专业体系。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力求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
提升实训水平。优先支持一批产业对接紧、辐射带动强、实训效果好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实训基地打造成为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
提升融合深度。针对“校热企冷”的情况,有关部门将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各级各类资金协同发力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马宏兵介绍,2018年至2022年,全国财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1.8万亿元,年均增长6.2%。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资金1263亿元,年均增长12.7%,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幅比普通教育高1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孙志诚表示,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拓展资金支持渠道。
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时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人社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对纳入储备院校清单、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下一步,还将增补支持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实施方案》提出,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每年3月前后、6月前后、11月前后,组织各地申报。
三是中长期贷款。国家发改委将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其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积极支持。
“此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开发性金融、商业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刘明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各级各类资金协同发力、共同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投融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让劳动者更适应市场需求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就是要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让劳动者更适应市场需求。近年来,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超过95%和90%。《实施方案》提出,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其中,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重点工作。
“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技能人才培养方式。”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截至目前,人社部已公布数控车工、汽车维修等31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在360余所技工院校试点,同时启动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制造与装配等72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工作,此外还遴选并公布了50所技工院校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部署启动第二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工作,增加30个试点专业和300所技工院校,组织开展3500人次师资培训,组织评选一批精品课程和示范专业。”王晓君说。
“近年来,教育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把产教融合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健全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机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介绍,近年来,教育部主动适应经济结构和产业变革,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覆盖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82个专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来源:人民日报
附件6、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不断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统筹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
1、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培育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先考虑从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产生。
2、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推动行业组织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
3、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从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打造相关行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引导各地加快培训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时完成全国1万家以上的总体任务。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认定标准,建设培育本地区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
4、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储备院校和项目。
5、扩容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纳入储备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支持。
6、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三)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7、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
8、引导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领域的实训基地建设,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领域的实习实训、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9、优化实训基地建设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便利化。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0、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
11、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12、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13、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
14、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15、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16、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17、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8、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
19、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各地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营造良好氛围。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推介有关地方、学习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三)强化经验推广。各地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要及时在省域范围内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措施,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报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以上升为制度性成果的,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