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丑陋外衣?
【欢迎广大网友收藏,利用论坛博客贴吧客户端等多媒体广泛转发,积极参与讨论辩论】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民发〔2021〕96号)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不属于全国性社会组织。所谓全国教育局长研究联盟不属于全国性社会组织。
2022年1月25日,《中国民政杂志社》: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介绍:“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4次表彰活动,累计表彰了1714个社会组织,有力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振奋了社会组织的士气,推动了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https://new.qq.com/omn/20220125/20220125A09FPM00.html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中没有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
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自我标榜“21世纪教育研究院是以教育公共政策和教育创新研究为主的民办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以独立的立场开展教育研究与政策倡导,聚集教育界内外的民间智慧,推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否定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否定国家的教育成就。政治立场足够“独立”。价值观严重扭曲。像民进党嘛?
http://www.21cedu.cn/
https://baike.baidu.com/item/21%E4%B8%96%E7%BA%AA%E6%95%99%E8%82%B2%E7%A0%94%E7%A9%B6%E9%99%A2/190459?fr=aladdin
据天眼查资料,2018年1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智库基地10楼1009号,法人代表杨东平,开办资金伍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3596262297,该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月3日。
户名: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账号:44250100005700000025
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合法营业执照或许催促验证北京的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营业执照。同时也证明所谓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不是全国性社会团体。也不是跨省区市社会团体。北京的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深圳市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互不隶属,很像一个空壳皮包公司。由北京世纪新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黄胜利包养?。
提醒全国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2022年1月4日以后,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涉嫌未经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如果不办营业执照,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注册资本金,应当依法取缔。
2022年1月4日以后,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披着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从事的活动疑似非法活动。应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尤其是一些涉及政治及意识形态和宗教的非法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甚至有冒充政府部门和知名媒体,通过网络等形式煽动反动,诋毁政府和商界或污蔑中伤挑拨离间等情形的非法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滋生并操纵的所谓全国教育局长研究联盟(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自封为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政涛设立平台支撑;实际上被曾任江西省上饶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的方华以“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教育局长专业发展中心主任”名义操纵;欺骗了来自全国 22 个省、45 个市县的76家教育局)涉嫌未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没有营业许可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依法取缔。所谓“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全国中小学德育创新联盟”、“全国识字写字教学联盟”、“华夏少儿艺术产业联盟”等已经依法取缔。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对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发表在媒体(包括博客、论坛、贴吧、自媒体)上的奇谈怪论歪理邪说,可以开展有说服力的商榷、质疑、驳斥甚至批判。努力肃清流毒影响。
毋庸讳言,世界各国政府都不会把新闻评论话语权拱手交给任何民办组织,更不会把新闻评论话语权拱手交给任何新闻评论个体户。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在政治上不可靠不可信不可用不可留。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教授专家学者,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没有社保缴费记录,没有纳税凭据),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不是教授,不是专家,不是学者。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疑似无导师。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离开上海交通大学即不再是上海交通大学编审,不再是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不再是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不是党代表。不是人大代表,不是政协委员,不是新闻工作者,不是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者,不是信访工作者。不像精神病患者。不像无家可归者。他是干啥吃的?自以为是,刚愎自用,桀骜不驯,痴心妄想。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对中国教育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井蛙观天,盲人摸象。似懂非懂,南辕北辙。以偏概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明明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给社会的印象是,心里没有守舍的,嘴上没有把门的,手中没有定准的,脚底没有抓痕的。想说、爱说、敢说、胡说。
2010年4月5日,新浪网“高职守望者的博客”《炮轰似懂非懂的专家熊丙奇、王旭明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b756ec0100i05q.html
2018年11月12日,新浪网“2433468261的博客” 《熊丙奇又在睁起眼睛说瞎话》:http://blog.sina.com.cn/s/blog_b2022e070102yspv.html
2019年7月1日,新浪网“2433468261的博客” 《对熊丙奇又一胡诌的批驳》: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2022e070102z7ta.html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提供给媒体的文章有时表现为“四不”:主题不明确,概念不确切,事实不准确,观点不正确。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特殊标记是“四偏”:站位偏向;立场偏执;观点偏激;方法偏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崇美魅美跪美哈美,绝对不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或许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政治狂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危险人物”。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利用新闻媒体争夺执政党的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是可忍孰不可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绝对不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权利用新闻媒体解读(包括曲解)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外在表现是“三大”(头大、脸大、嘴大)。“头大”,多么大的高帽都敢戴:“特约评论员”“教授”“教育学者”“教育专家”“教育问题专家”“高考志愿填报和职业规划专家”“教育大咖”“中央电视台特约访谈学者”“成都市教育局政策规划顾问” “教育部阳光高考专家” “中国民间高考改革第一人”等等,不一而足。“脸大”,什么场合都敢露面,连续三年每年一次与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连线”,居然还到全国各地搞所谓的“公益讲座”,为上海远播教育集团的第一高考网“驱鱼”“驱雀”。“嘴大”,四两的鸭子半斤的嘴。一尺水十丈波。什么大话都敢说,利用早报(晨报)、晚报、时报、都市报等杂七杂八的报纸连篇累牍大放厥词,甚至于公开否定党中央国务院明文确定的高等教育宏观发展战略部署,扬言废除985、211工程,公开叫板国家教育部长,抨击国家重点大学领导干部。
2007年12月12日,新浪网“许洋泽的博客”《熊丙奇先生,请闭上您的熊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4a3ef601007tlj.html
主流媒体应当控制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熊嘴”。
2011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 桂杰 实习生 艾瑞红)《熊丙奇:发出批评之声是学者应有义务》:经常关注熊丙奇博客的人也许会有一个很明显的感受,那就是他的博客内容主要是对当前教育制度的批评。对此,熊丙奇自己也赞同,“我的博客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关注中国的教育问题,提出教育改革的一些方案,表达对教育改革的参与热情。”但对教育体制的过多批评,也一度引起有关部门的不满,甚至曾经把他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http://zqb.cyol.com/html/2011-11/27/nw.D110000zgqnb_20111127_1-03.htm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桂杰披露: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不受政府有关部门欢迎的人。
2015年2月12日,百度贴吧“南方科技大学吧”( 楼下我的小伙伴):熊丙奇就是个一不小心混的好的骗吃骗喝的写手。观点摆在这 理由太多不写。
https://tieba.baidu.com/p/3582954073?red_tag=0767155695
个别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把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奉为座上宾,莫非乱臣贼子中了邪祟鬼迷心窍病入膏肓?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为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吹喇叭抬轿子捧臭脚吮痈舔痔的孝子贤孙多达千人以上,趋之若鹜,挥之不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岂非咄咄怪事。这就是史无前列的“熊丙奇怪象”。 “熊丙奇怪象”闹剧必须终结。
对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发表在媒体(包括博客、论坛、贴吧、自媒体)上的奇谈怪论歪理邪说,可以开展有说服力的商榷、质疑、驳斥甚至批判。努力肃清流毒影响。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当管教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讨论对熊丙奇的纪律处分问题。(如果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已经上海交通大学被“双开”,则应由其供职的民办非营利组织21世纪教育研究院所在党组织负责处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朱永新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杨东平负责对院长熊丙奇进行管教)。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在媒体发表的言论不属于国家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教育科研成果,不过是市井流言而已,没有可信度,更不具备权威性。个别新闻媒体宣扬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胡言乱语,为虎作伥,助纣为虐,误导社会舆论倾向,应当警示警告。
事实提醒中共中央宣传部,可以对新闻媒体进行必要的整顿了。有的报纸可以关门歇业了。
非教育类新闻媒体或许不宜插手染指教育类事件,隔行如隔山啊。非教育类新闻媒体不要把教育领域看作任人宰割的羔羊。不要把教育领域当作随地便溺的涝洼地。新闻媒体不成器的记者们不应当在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这棵歪脖树上垂吊攀折。有一定的风险系数。
新闻媒体记者扪心自问,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是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能不能允许民办非营利组织天马行空独往独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声称依靠民间力量推动教育变革。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绝对不属于民间力量。换句话说,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绝对不允许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玩弄于掌股之上。绝对不允许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披着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利用新闻媒体与执政党争夺教育决策权
评价权、话语权。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记者如果与民办非营利组织沆瀣一气,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不是吗?
这些土鳖记者从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分泌物排泄物遗弃物里觅食,难免感染幽门螺旋杆菌等有害菌甚至病毒,文稿散发出臭味?骚味?腥味?膻味?馊味?怪味?沼气,口气,秽气,晦气。
恕不赘述。
请问:哪位媒体从业人员到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办公场所实地考察采访?哪位媒体从业人员亲眼目睹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营业执照?哪位媒体从业人员亲眼查阅所谓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任职文件?采访者认为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有什么新闻意义?采访者转达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是否完整准确表达了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原意,有无断章取义、只言片语或模棱两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请保存采访记录备查。没有采访记录的或采访记录不完整的可按胡编乱造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采访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支付爆料费、劳务费、工时费、误餐费、交通费、通信费社保费等费用了吗?你们不能白使唤人巧使唤人一毛不拔吧。你们不能让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喝西北风吧。记者采访一次,至少应当给付三百五百的吧?还等着人家索取小费吗?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转达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不要以为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省油的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应当有最起码的尊重。(give some money)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5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9亿人;专任教师1792.97万人。(以普通高等学校为例,专任教师中正高级242951人,副高级550705人)。这庞大的采访对象群体不够媒体采访吗?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及其附属教育科研单位不够媒体采访吗?
必须严肃指出,中国的新闻媒体不应当成为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的广告牌、充值卡和提款机!
请问无良记者:谁让你“采访” 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你是怎样与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联系的?你根据什么信口雌黄认定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你把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称为“专家”“学者”图的是啥,是否损害媒体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给了你什么好处?(或有暴利可图,不然,怎能铤而走险?)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之流雇佣或收买个别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触目惊心。
新闻工作者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无良记者为了吹捧上海新闻个体户熊丙奇连命都不要了(玩命)?客里空谬种流传贻害社会。个别记者的过失,三人成虎,产生共振效果,社会误以为是媒体群体撒谎造谣癔病,以假乱真,群魔乱舞,群狼战术,通过网络转载,像病毒一样快速扩散,蛆多了拱倒大酱缸?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党的新闻事业。不可等闲视之。
个别新闻媒体记者盲目吹捧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属于贱种还是怨种,损种还是犟种,佞种还是杂种?
2011年11月15日,燕赵都市网(佚名)《孔庆东“三妈”南部记者事出有因》:(注:11月7日下午,孔庆东发微博说,“一分钟前,《南方人物周刊》电话骚扰要采访我,态度很和气,语言很阴险。孔和尚斩钉截铁答复了一个排比句:去你妈的!滚你妈的!X你妈的!”史称“三妈”。)
有资料介绍说,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曾多次炮轰过媒体记者,他曾表示,“记者现在是我们国家一大公害”、“歪曲报道现在铺天盖地”、“这些记者排起队来枪毙了,我一个都不心疼!”
事实提醒我们:个别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使民众怨声载道,深恶痛绝,咬牙切齿,义愤填膺,怒不可遏,有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意识,对于新闻媒体或许不是什么好事喜事。问题似乎出在记者编辑身上,但根子在新闻媒体单位一把手。为了党中央的号令畅通无阻,为了江山社稷政权的长治久安,必须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整治媒体乱象,下手一定要狠,绝不姑息。对屡教不改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果断砸掉他们体制内的饭碗。有的新闻媒体,下决心关闭。有的魑魅魍魉可以蹲小号,吃窝窝头,不寒而栗,心有余悸。希望过错行为人不要哭鼻子,不要尿裤子,不要吐胆汁,不要头撞墙。
有资料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闻传播领域落马的新闻官员达近40人。他们无不身居高位,主持一方舆论阵地,本该戒慎警惕、守土有责,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有些甚至失守底线,最终导致身败名裂,名节尽失,斯文扫地。
2021年12月15日,网易号(来源: 瑞瑞的乡间趣生活 ) 《著名记者被刑拘:错觉,是一个人最大的毁灭: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R9343Q505524N8S.html
新闻工作者应当知晓:无冕之王如果穿着皇帝的新衣,光着屁股逛大街,丢一圈人。
各位不妨扪心自问:共产党执政,对新闻战线不薄。新闻记者不应当吃肉骂娘,更不应当砸锅。如果新闻记者存在反政府倾向,助推无政府主义思潮,就该打板子。不能姑息迁就。
负责管教记者编辑的业务牵头主管部门中宣部还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国家新闻出版署还是全国记者协会?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新闻媒体拒绝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很难吗?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远离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很难吗?
撤销一家新闻单位,很难吗?把某个新闻媒体的负责人驱逐出新闻传媒行业,很难吗?
吊销一个记者证,很难吗?
俗话说,父打佞子,官打刁民。打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板子,打手板吗?是打脸还是打屁股或者别的部位,您掂量着吧。
“希望你们不断开拓创新,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内容,约****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email protected]
QQ:3391607971
手机:13624660933
中国价值网
http://www.chinavalue.net/User/Blog/List.aspx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京ICP备05006316号-2 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码:10005616
动态IP:亚太地区43.224.213.110 中国106.39.248.110 黑龙江111.40.52.110 大庆60.218.21.110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快刀斩乱麻,强弩射残盾。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参考资料】
2021年5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 杨程凯)《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涉及熊氏宗亲总会等12家》:5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包括中国教育服务行业协会、熊氏宗亲总会、中国易经哲学家协会、国际武术发展协会等12家。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9703303200865833&wfr=spider&for=pc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熊氏宗亲总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已经被依法取缔。
依法取缔熊氏宗亲总会是否看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面子?
熊氏家族网(备案号: 豫ICP备19027507号-1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熊丙奇,男,1972年7月生,四川资中人。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 为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南方都市报、深圳晶报、珠江晚报、现代教育报等报专栏作者。
http://xsjzw.com/NewsDetail/1874828.html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熊氏家族网为自己造势沽名钓誉。
熊氏家族网是否依法取缔?不得而知。否看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