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少成本用个人独资解决,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营业额由原来的每月10万提高到现在的15万,相当月每年免增值税额度就是180万,个人经营所得税这边应税额小于100万最后还可以减半征收。
而笔者又了解到重庆税收洼地在现有的基础上,还有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0.6%,再加上减半征收,个税只需要0.3%就可以。而且不只是这样,假如在增值税免税额度内,那么个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当然如果开了专票,不但增值税需要纳税,个税也需要纳税了,税率就是0.3%。很多人会问了,我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好像与我们无关。就算我们企业是一个集团,也是可以享受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集团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子公司又有许多部门,这些部门独立出来就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上海某咨询设计公司营业额1000万(不含税),人员设备成本500万,那么企业就是500万的利润,实际上可缺少了300万的隐性支出(接业务的公关费用)。
假如没有找到合理成本就需要纳税:
所得税:500万*25%=125万
假如要分红:(500万-125万)*20%=75万
一共需要纳税200万,而实际上企业实际利润也只有200万。
我们可以在重庆税收洼地成立一个公关服务部,这样就将缺少的隐性支出解决了。最后咨询设计需要纳税:
所得税:100万*5%+(200万-100万)*10%=15万
分红税:(200万-15万)*20%=37万
咨询公司总共需要纳税52万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纳税,不享受180万的免税政策
增值税:300万*1%=3万
附加:3万*6%=0.18万
个税:300万*0.6%*50%=0.9万
个独企业需要纳税4.08万
假如企业缺少的成本是180万,那么平均分配每个月为15万,在重庆园区就是不需要纳税的。这样虽然我们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业务不在重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