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少成本用个人独资解决,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企业缺少成本用个人独资解决,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营业额由原来的每月10万提高到现在的15万,相当月每年免增值税额度就是180万,个人经营所得税这边应税额小于100万最后还可以减半征收。

而笔者又了解到重庆税收洼地在现有的基础上,还有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0.6%,再加上减半征收,个税只需要0.3%就可以。而且不只是这样,假如在增值税免税额度内,那么个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当然如果开了专票,不但增值税需要纳税,个税也需要纳税了,税率就是0.3%。很多人会问了,我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好像与我们无关。就算我们企业是一个集团,也是可以享受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集团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子公司又有许多部门,这些部门独立出来就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上海某咨询设计公司营业额1000万(不含税),人员设备成本500万,那么企业就是500万的利润,实际上可缺少了300万的隐性支出(接业务的公关费用)。

假如没有找到合理成本就需要纳税:

所得税:500*25%=125

假如要分红:500-125万)*20%=75

一共需要纳税200万,而实际上企业实际利润也只有200万。

我们可以在重庆税收洼地成立一个公关服务部,这样就将缺少的隐性支出解决了。最后咨询设计需要纳税:

所得税:100*5%+200-100万)*10%=15

分红税:(200-15万)*20%=37

咨询公司总共需要纳税52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纳税,不享受180万的免税政策

增值税:300*1%=3

附加:3*6%=0.18

个税:300*0.6%*50%=0.9

个独企业需要纳税4.08

假如企业缺少的成本是180万,那么平均分配每个月为15万,在重庆园区就是不需要纳税的。这样虽然我们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业务不在重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