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后,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后,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后,对企业来说,以后办税会简单方便,对税务部门来说,税务稽查稽查也会简单方便。那些暴利行业企业将会更有效得到监管,对一些困难企业也能得到及时的扶持。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后,企业的很多行为都要小心了,可能系统第一时间没有发现,但是最后都会被严厉打击的。

“三假”行为,假企业、假出口、假出口。假企业是指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假出口是指没有真实已税货物出口只为骗取退税;假申报是指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这些行为在系统中很容易就会被标识出来,而企业的这些行为都是为了逃税骗补助,最后被严打,得不偿失。

企业以后想要用非正常手段节税是不可能了,可以享受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节税。比如我们去也是暴利行业,可以享受财政扶持奖励,奖励我们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占40%。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所得税核定征收,这样核定利润率只有8%,核定后所得税税负率2%。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增值税也可以得到财政奖励,奖励比例都是根据我们的总纳税额确定。纳税越多,奖励比例越高,奖励比例是根据我们前面12个月总纳税额确定,具体奖励比例可以咨询笔者。

举个例子,假如企业总纳税额可以达到70%的奖励比例,企业3月份申报缴纳增值税100W,附加就是12W,所得税50W。那么企业4月份就可以得到奖励:

增值税奖励:100W*50%(地方留存)*70%(奖励比例)=35W

所得税奖励:50W*40%(地方留存)*70%(奖励比例)=14W

核定征收就是按照开票量进行核定,不管成本多少,假如我们开票量1000W(不含税),那么

所得税就是1000W*8%(核定利润率)*25%(应税率)=20W

增值税还是按照纳税额和奖励比例确定,所得税由于核定后就不能享受财政扶持奖励。

这是合理的享受政策,不和“三假”一样,业务真实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