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媒体干预政府定价手伸得太长不好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媒体干预政府定价手伸得太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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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没有资格干预政府定价行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媒体干预政府定价手伸得太长不好

举证如下:(暂举3例)

1例

2021年12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查沁君《北京首批线上学科培训非营利牌照下发?仍在民政审批中,尚未获得许可证》:12月10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山东省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30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义务教育阶段16元/课时•人次,高中阶段18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山东公布的线上学科类培训价格,按此价格,只有几千上万规模才可能做下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教育说,“按照营改非的要求,与政府指导定价,k9能够做的是就是大班授课、小班课,一对一基本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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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例

2021年12月16日,《中国商报》(记者王立芳)《每人每课时低至5元,学科类校外培训进入普惠时代》: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政府指导定价标准被认为是监管学科类培训机构“最后的靴子”,政府指导定价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机构的非营利性,在扣除成本之后,机构能维持运行而不能逐利。“政府指导定价并不是越低越好,需要结合机构的经营成本、市场对培训的需求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熊丙奇表示,政府指导定价要遵循基本市场规律,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之后,已经没有资本化运作的空间,需要治理的是机构的天价收费,因此,政府指导定价只要能遏制天价收费就已达到目标,不宜设定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定价,这会让很多学科类培训机构放弃“营转非”选择退出。而当家长的培训需求无法通过合法机构满足时,很可能转入地下培训,反而增大监管难度。熊丙奇提醒,按照各地提出的政府指导定价标准,一对一的学科培训很难再搞下去。相关部门要警惕的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家长如果希望机构提供一对一服务,很可能签署阴阳合同,合同里按政府指导定价签,家长另外再给机构一笔费用,补上“市场差额”,这也会带来监管乱像,影响资金监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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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例

2021年12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查沁君《“双减”落地150天,教培机构的生死大考|回望2021⑨》: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打响“双减”第一炮。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均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目前,多地已出台限价方案,培训价格屡破新低。按照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班型,浙江金华为50元、40元、30元;广西为70元、50元、30元;现有公示中,海南省定价最低,三档分别低至25元、7元、5元。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政府指导定价标准,被认为是监管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最后的靴子”,将直接影响到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选择营改非,以及营改非之后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规范经营。熊丙奇认为,要遏制机构天价收费,但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政府指导定价要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能生存下去规范经营,而不是无法生存。此外,关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也有了详细规定。12月8日,天津市出台“双减”后全国首份非学科教培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要具有办学许可证,而对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未作此规定。各地双减推进得如火如荼,但也“要警惕部分地区的‘清零’思路”。熊丙奇认为,“双减”的治理目标是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因此,要始终聚焦这一目标,不能把目标偏移为关停“清零”学科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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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赘述。

综上所述,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利用媒体干预政府定价手伸得太长不好。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是上海交通大学淘汰的不称职的职员。或许不是双开。或因长期不交党费而自动脱党。在政治上不可靠不可信不可用。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新闻从业许可证书,自封“教育学者”,冒充专家教授,披着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不是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审批的教育科研单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的外衣(没有聘用合同,没有任命文件),在新闻评论界招摇忽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对中国教育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井蛙观天,盲人摸象。似懂非懂,南辕北辙。以偏概全,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明明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上海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提供给媒体的文章有时表现为“四不”:主题不明确,概念不确切,事实不准确,观点不正确。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特殊标记是“四偏”:站位偏向;立场偏执;观点偏激;方法偏颇。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崇美魅美跪美哈美,绝对不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人。或许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政治狂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危险人物”。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之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利用新闻媒体争夺执政党的教育决策权、评价权、话语权。是可忍孰不可忍。

提醒全国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绝对不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

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无权利用新闻媒体解读(包括曲解)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007年12月12日,新浪网“许洋泽的博客”《熊丙奇先生,请闭上您的熊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4a3ef601007tlj.html

主流媒体应当控制上海新闻评论个体户熊丙奇的“熊嘴”。

 

以上内容,约****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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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并非“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年过花甲不知天命。老朽愚钝幼稚可笑。独特方式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禁虚止假,抑狂制癫。针砭时弊,线锁秒杀。滴水穿石,烛火融冰。挥刀断流,舞剑拦风。温水煮青蛙,烈火烤田鸡。大庭训佞子,广众审刁民。常引用网络文字资料,发表文章不是为了得稿酬。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