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叶松的诉说(5)


我是一株落叶松,籍贯日本,祖辈父辈在辽宁本溪,1990年被我的主人引进栽植在2号小班,临近公路,交通便利。2008年,2号小班列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点建设,推广的是德国的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由于2号小班在路边,交通方便,只要来人讲解,我首先就能听到。从此以后,德国森林经营专家、德国研究森林经营的大学教授、国家最高林业研究机构的专家站在我身边津津有味地讲解,使我及距离了解了近自然森林经营究竟是什么意思。国外专家的轮番讲解结束后,我初步知道了近自然林经营的基本涵义。此后,上级领导安排我的主人开始了所谓的近自然森林经营实践。

首先试点的对象就是我的家族,对落叶松幼龄林进行近自然化改造,要诱导成为混交林,采取的措施有:对天然萌生的乡土阔叶树不论大小、干形好坏、品种清一色保留,甚至人工纯林里面的大宗灌木都要保留;其次通过人工促进的方式加快天然更新,维护生物多样性,尽快将我的家族代替。

我感觉这事情怎么发展到这样的状况,当初引进我的家族入驻林区,发展人工林是遵循“林业分工论”的思想,按照分类经营技术发展的,是为了帮助我的主人摆脱资源“两危”的唯一出路,我及其家族还没有完成生命周期就被这些所谓的专家进行近自然化改造,这些专家认为我甚至不如天然萌生的灌木有价值,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些人道貌岸然,竟然不知道森林经营的基本常识、不懂基本原理,一个个大腹便便、振振有词,对近自然林经营管中窥豹,对近自然林要“按照产权理论,所有者自然而然进行积极的经经”“接近自然机制、效仿自然过程发展森林群落”、“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原则自然而然培育大径材”的三个基本要义一知半解,对这三个方面的要点没有综合考虑,没有系统的思考,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割裂考虑。生态效益是按照“吨”来计量,经济效益是按照“立方米”来计量的简单常识不闻不问。

我注意到,尽管他们自认为讲的津津有味,其实就是对森林与树木的不爱惜、不珍惜,对我的主人的极端轻视,不理解我的主人培育我的家族付出的艰辛,贡献的青春。按照外国人的说法,其实凡是来给我的主人指指点点的人清一色都是“利益不相关者”,经营好坏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干,他们所谓的指示其实是一种直裸裸的干涉。只讲技术,不讲效益;只讲过程,不管结果。我的主人有困难需要解决的时候没有人管,要搞个采伐试点,漫山遍野都是指导专家。我的主人唯有认真听讲、认真落实、勤勤恳恳的干工作的义务,体制没有赋予我的主人与上级领导平起平坐讨论问题、发表意见的权利。

我的主人对当初开展分类经营的理论依据与现实需求是有着深入系统的研究的,就是为了着眼长远,解决天然林可采资源越来越少的问题开展的划时代意义的举措,我的主人对人工林采取“整齐划一”的经营是有着成熟的技术、成熟的理念,也有合情合理的培育方法。上面来的所谓的领导与专家对分类经营、发展人工林的战略意义不调查、不研究、不闻不问,对人工林在一个生命周期刚开始的时候,就开展近自然化改造,违背的除了规律,还有规矩,违背了道义与情理。甚至仗着权力信口开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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