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开矿真的就是十恶不赦吗?


与我一样,凡是在林区工作的,或者曾经在林区工作过的朋友们,对于林区探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并不陌生,对于探矿单位与林业单位发生的各种类型的纠纷与过节应当印象深刻。

首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与林区秩序稳定是林业职责,保护青山绿水造福一方百姓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凡是在林区办理采矿的首先是以环保部门意见为前提的,然后依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对于包括矿产开采在内的建设项目依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对使用林地面积、采伐林木蓄积经过逐级批准方可进行采矿活动。但是矿山开采确实带来不少环境问题,其开采过程本身并不好看,开挖过程中造成的景象大家都懂的,这是事实。林业上级部门例行检查,往往有的人避免不了带上感情色彩,用“惨不忍睹、肆无忌惮”之类的词语来向上汇报,各种规格的记者先生更是当仁不让,趁着“环保督查、美丽中国、青山绿水”等大的形势与背景借题发挥,甚至无孔不入,认为开矿使用林地、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问题就是“十恶不赦”,趁机敲诈当事者的事情并不是没有。林业部门面临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背着全社会关注、媒体重视、管理措施不严的道德包袱,动不动就有人被问责,为了免于被问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为最安全的态度,有的林业部门压根就不想让矿山企业或单位进入林区的极端行为发生。

其次,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矿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基础产业,这一浅显的道理和常识,大家都应该明白。首先,进入林区开矿只要取得矿业主管部门的许可证,然后根据森林法律法规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那就是合法合理的,但在开采的过程中造成原有森林被矿渣覆盖、“绿茵茵”变成“白花花”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是开挖。但是林业部门、环保部门、社会民众、媒体往往“一边倒”,拿着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搭着保护青山绿水的道义大旗,把资源开采利用与破坏环境划等号,好像矿山企业就是“反动派”,是人民的公敌一样,开矿行为就是“十恶不赦,万劫不复”,况且,矿山企业是给林业部门交过费用的,其中有一项就叫做“森林植被恢复费”,从字面上理解,这就是治理费用,理应由林业部门来完成植被恢复,反正钱你们拿走了,恢复植被与后期治理责任应当由收钱的部门承担。

站在发展的角度来看,矿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基础产业,稀土金属更是我国的核心竞争力,一般金属更是国家建设和发展不能缺少的物资,无论从国内建设、经济发展、战略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没有地矿人员千辛万苦、踏遍万水千山找到稀土金属,人们能不能有智能手机都是个问题,哪有今天的遥感卫星,更没有林业上的“林地一张图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森林督察和卫片执法。如果片面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不要开采地下矿产资源与稀土金属,经济总量全球第二怎么实现,难道靠农业?后果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按照现行的法律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绿茵茵”变成“白花花”这就是不争的事实,难以避免,大家看一下,修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大型建设项目哪有不破坏植被的,哪个重大项目不是所谓的“惨不忍睹”,从某种意义上这就是“发展的代价”,有的地方竟然用绿颜色的油漆刷在开挖裸露的石头上,足以说明社会舆论的压力之大把建设者“逼上梁山

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这是我们国家的执政根基,是执政党合法执政的基础。国家建设是发展,环境保护也是发展。林业部门要有大局意识,不要借机妄自尊大,站在道德与民义制高点上放不下身段,坚决避免哪怕矿山关完,与我何干?即就是经济崩溃,GDP归零,政府也不会让人饿死,用得着我等百姓瞎操心?如果政府部门都抱着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责任心何在?良心何在?保护森林无可厚非,但保护是为了利用为了发展啊,现在用木头家具的都成了上流社会的人了,到家具市场看一下就清楚了,普通老百姓还能用得起吗,看一下上世纪50年代苏联援建的楼房,木头的门窗到现在还好好的,既隔音又保温,可是现在呢,塑钢与铝合金本门窗能比得上木头的吗。在木头已成为奢侈品的当下,林业部门当仁不让的理由在哪里,当社会上没有木材可用的时候,你们保护究竟为了什么?保护森林难道仅仅是观赏的?全社会动员保护森林难道仅仅是为了看风景吗?森林与矿产一样都是人类的共同的财富,林业部门到处划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而且要收费,这样合理吗。于矿产资源不同的是,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挖一块就少一块,林业就不一样,是可再生的,适合的气候、降雨量、温度下,自然就会生长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无人区森林照样长得很好,也是你们的功劳吗?矿业部门也不要得理不饶人,但国家屡次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区和谐、科学发展”,你们有没有具体行动?只要矿山企业进入的林区,原本的宁静继续维持的有吗?“风含情、水含笑”的景象存在吗?受到影响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你们管了没有?你们与当地无知群众相互勾结干的那些勾当难道就无人知晓吗?

这些本质上都是担当作为的问题,切不可把懒政不作为当做理由,把无知当先知,以政治上的正确掩盖不作为的本质,要从根本上杜绝不但自己不作为而且还混淆视听诽谤干事创业者的现象。对于林区开矿的问题,既要辩证的看,也要发展的看,同时要联系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来看,相互配合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相互学习对方的法律法规,理解对方的难处,各自为政就是从内部瓦解“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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