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数据政务”,还是要 “数据财政”?


       一、    “土地财政”到“数据财政”

当高房价成为各方口诛笔伐的一个重要靶子时,多个地方政府赖以发展的重要支撑“土地财政”同时遭到了多方质疑,毕竟“没有卖不完的地,只有填不了的坑”,高房价推升的企业运营成本,高房贷压力下无奈收缩的居民消费支出,高房价下无暇顾及其他而被挤出的创新梦想、工匠精神等等。依靠房地产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显然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国家高层想必也注意到了这一模式的难以为继,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TFP),即是解决这一深层次经济结构问题的有力反映。

 

以“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蓬勃发展之时,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于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58月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出台,标志着大数据作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新途径,促进政府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已正式进入国家顶层设计的视域,我国大数据发展战略路线基本明晰。

同年415日,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GBDEx -Global Big Data Exchange)在我国首个贵州大数据综合实验特区正式挂牌运营并完成首批大数据交易。经过三年多探索实践,2018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对外宣称盈利,且会员数量突破2000家,链入225家优质数据源,可交易数据产品近4000个,涉及金融、政府、电商、电信等30多个领域……。打造了数据要素流通变现的生动写照,成为大数据价值在交易中得到充分释放的有力实证。此情此景,国内关于地方经济发展从“土地财政”转向“数据财政”的声音不绝于耳,或许与贵阳大数据交易盈利案例的启发与刺激不无关系。

二、    “数据财政”还是 “数据政务”?

“数据财政”实现路径

何谓“数据财政”,实际上,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认识说法,比较煽情的一种表述是:利用大数据引擎的创造力,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改造、优势产业的几何式升级,告别无法持续的土地财政时代,最终实现助力政府财政收入增长。

剖析关于“数据财政”的核心观点:数据作为政府手里除土地之外的另一个重要资产,在土地的价值基本释放完之后,下一步发展的关键即释放政府手里的数据价值。至于政府数据资源价值释放的途径不外乎直接利用大数据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及扶持发展大数据产业两个逻辑。这一路径的内在逻辑为运用大数据工具、激活数据、变现数据价值,实现数据价值对经济发展及社会治理的优化组合。

路径一,扶持发展大数据产业。

事实上,目前各地大力推动发展的数字化转型及鼓励扶持的互联网+的新兴产业及业态,即是这一路径的具体体现。毋庸置疑,数字化转型及大数据产业发展,将对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业的转型升级产生重要影响和带动作用。但归根结底,这一路径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基于大数据应用理念及工具而创新性的应用于政府管理,即“数据政务”政府治理体系的建立。

路径二,利用大数据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政府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管理者、统筹者、服务者的角色,决定了大数据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必须借助地方政府治理体系这只“无形而有力的手”,即充分利用大数据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测及辅助决策的功能,实现地区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协同发展,协助企业实现营收增长,行业实现产能更新,从而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跨越式增长。此种路径的本质即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产业发展引导及协助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做到政府决策、监管及治理的数据支撑充分、科学、有力,养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政府工作习惯,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大幅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解决数据来源问题,即政府治理的大数据决策依据,包括企业大数据、人口大数据、地区经济发展的产值、税务等大数据、研发创新资源及动态进展数据、医疗大数据、教育数据、金融大数据等等。在这些结构化数据的基础上,政府治理所需依托的大数据,甚至还包括一些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的大数据,如地区人才服务保障的舆情数据、企业对于政府服务诉求的文本文档等等。

将不同来源、不同维度的数据关联在一起,解决了政府治理大数据库资源问题之后,即实现了数据的聚合价值之后,第二步即根据政府治理的目标指向,在多维度研究基础上,进行数据的交叉挖掘分析,发挥数据对于政府管理及决策的科学支撑作用。

同时,大数据结合人工智能的机器学习、文本分析和自然语言处理(NLP)等技术,还可实现地方政府治理及产业发展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等。从这一路径我们发现,利用大数据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其实是一个很有技术含量的高难度动作,不但涵盖了精准化数据采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数据利用能力,还需要数据传播能力、数据安全能力等,不但是地方政府领导力的重要考验,还是实现协同作战,达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局面的重要考验。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不但牵涉到不同政府部门职责权限的势力范围及行政藩篱,还牵涉到与数据安全、数据价值归属密切相关的“数据确权”问题。但目前为止,国家层面还未出台相关的政府数据资源确权的相关法律。国家法律层面的监管真空附加政府部门内部的权责藩篱,可想而知,这不仅仅是一个高技术难度的艰巨任务,还是一项需要注入“数据政务”理念,且不断强化“数据政务”而实现政府管理工作方式转变的重大变革过程。

以上分析我们发现,这可能是一条吃力不讨好,费事多见效慢但能够以科学的大数据工作方式,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于是乎,一种习惯了走捷径、赚快钱的政府大数据治理发展思路似乎在浮现,即依托平台进行纯粹的商业化的数据交换、交易、授权。政府数据被过度商业性开发利用值得深思警惕的同时,显然,即使将数据资源交易给政府数据资源开发挖掘服务方面很有经验的专业数据运营服务商,进行诸如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等某一方面的应用,并没有从根本上回答“数据政务”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地方政府大数据治理框架及制度体系,

图: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数据政务”是“数据财政”的基础

两条路径,两种不同的作用方式,但我们发现,不管是发展大数据产业,还是利用大数据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最终依托的都是建立地方政府大数据治理框架及制度体系而发挥作用。

然而,现状的事实进展如何呢?结合笔者多年地方产业咨询服务经验及实地考察对比发现,事实上,目前各地遑论“数据政务”依托的大数据平台寥寥无几,就连最简单的年度产业数据都是九龙治水,各说各话,甚至难以拿到最基础的数据,如年度产值、行业内注册企业数等等。依靠手工的年终突击EXCEL大战,应对产业发展现状及内在机理的梳理,从而出台相应的科学发展政策,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矛盾与悖离。

建议:当务之急是首先要有“数据政务”。

从初始大数据概念诞生时的不知所云,发展到今天大数据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等社会治理及产业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在产业层面的大数据应用或许我们已经有了一条较为明晰的发展路径,但产业发展新动能激发者角色的政府,似乎还没有发现,要激发并达成“数据财政”为地方增收的目标,首先需要的是“数据政务”,注入并不断强化“以大数据理念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理念,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教育、金融等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搭建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税收、监管等制度体系,建立产业管理的数据测量模型等等,最终建成地方政府大数据治理框架及制度体系,方能够在复杂动荡的世界政治经济局势,中国经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精细化的政府事务管理,护航地区经济持续可持续发展!

中美贸易战的惨痛提醒我们走模仿复制式的表层创新已经行不通,管理创新亦然,以“数据政务”的理念,创新升级政府监管服务,才能保证我们中华民族走得够远、够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