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知识分子在政府资助的“公共部门”工作,比如高校与科研院所。这样,他们就会认为,他们是拿政府的钱,所以为政府服务或辩护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政府只是纳税人的“代理人”,真正为他们的研究提供资助的是纳税人,他们拿的是纳税人的钱,而不是政府的钱。因此,纳税人才是他们的真正“雇主”,因此知识分子为纳税人辩护和服务才符合职业道德,或者说,为政府辩护是违背职业伦理的。知识分子的错误认识是导致知识市场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从代理人变成了委托人
知识分子拿政府的钱,为政府辩护时,往往就是在支持政府的干预。政府维护或扩大自己的权力,也需要知识分子提供支持。知识分子往往会忘记他们的真正雇主“纳税人”需要的却不是这种干预主义的思想,他们需要的是自由市场的思想。这是因为自由市场对纳税人来说是最为有利的,比如自由市场意味着减少税收,意味着减少行政垄断等等。可见,假如知识分子为自由市场辩护,那就是为他们的雇主“纳税人”辩护。
在知识市场中,真正的交换关系发生在纳税人和知识分子之间,而不是在政府和知识分子之间。知识分子为自由市场做出的辩护,对纳税人来说是需要的,因此也是有“价值的”,当知识分子提供这种产品时,那也是在满足市场的需求。相反,假如知识分子为政府干预辩护,那么他们生产的产品往往是损害他们真正的雇主“纳税人”的,因为没有理由认为政府的利益就等同于纳税人的利益。
所以,现代社会的知识生产就面临这样一个困境。纳税人往往是通过政府,才能实现他们和知识分子之间的“交换”关系。但是,当政府介入到这种交换关系中时,纳税人与知识分子之间的交换关系就被扭曲了,因为政府会利用自己的垄断权力,让知识分子为自己服务。政府从“中介”变成了“主人”,这种垄断给知识生产造成很大伤害,使得纳税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政府成为委托人的后果
政府摇身一变,从代理人变成了委托人之后,“纳税人”作为真正的委托人被架空了。知识分子听命于政府的指使与安排。这产生了一些严重的后果。首先是低效或无效的知识生产。政府垄断知识市场,也就意味着专家评价代替了市场评价,行政主权代替消费者主权。大量毫无价值的知识产品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比如著名经济学家麦克洛斯基(D.N.McCloskey)说“采用现代主义的经济学方法,不仅没有得到什么而且还失去了很多”,而她认为当下“经济学的主流方法就是现代主义”。政府垄断的科研体系制造大量无效的论文,同时也生产大量的学术“假冒伪劣分子”,一些投机取巧的人成为“学术明星”。这种学术泡沫不像金融市场中的泡沫一样容易戳穿。
不仅如此,还造成知识产品的价格扭曲。比如政府资助一个基金项目几十万,但生产出来的却是毫无价值的垃圾。有的自媒体上的文章,其价值要远远高于在政府大量资助下生产出来的产品,但这些自媒体文章的作者得到的受益往往很少,远远不能与获得政府资助的人相比。
政府垄断的知识生产阻碍了知识进步。比如出版社拿到了作者从政府那里得到的课题经费之后,很垃圾的书都会被出版。相反,一些高质量的书由于没有资助,出版社就不愿意出版。这样就造成了逆淘汰。同时也导致学术市场的萎缩和扭曲,因为出版社拿到政府的课题资助后,就不会再去开拓学术市场。
当知识分子服务政府之后,他们就着眼于政府需要什么,而忽视了真正重要的问题,特别是那些与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相关的问题。他们“研究”很多荒谬的问题,比如笔者之前看到有人研究什么天气变化对工作时间的影响这种问题。
政府垄断的科研体制是一个皇帝的新装,由于没有真正的市场评价,它只是假装在生产知识。虽然生产的垃圾,但会伪装成“高大上”,并且用“排名”这种反市场的信号来欺骗大众。杨小凯就曾对政府垄断知识生产提出批评,他举例说“当时法国老是强调政府的科技奖励制度,就是由政府来判断奖励谁不奖励谁,这阻碍了它的技术的商业化。”
另外,当知识分子为政府生产时,也就失去了尊严。他们不能实现自我,只能做可怜的寄生虫和奴才。他们事实上不是用自己产品去交换,而是用自己的尊严去交换稻梁。
政府的正当角色
如前所述,政府只能是知识市场的“代理人”,它不应该反客为主,扮演委托人,在前一部分,我们也阐述了政府扮演委托人的危害。那么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其合理角色应该是什么呢?我们说,政府自己也是纳税人的代理人,要服务纳税人。由于对纳税人来说,让每个知识生产者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是对他们最为有利的,那么政府就要服务于这一目的,即充分地保障个体生产知识的正当权利。
这里存在两种知识生产体制,一是纳税人把钱交给政府,委托政府让知识分子替他们生产知识;二是人们从市场中购买知识生产者的服务,让政府保护知识生产者的权利,即他们并不直接把钱交给政府。在第一种体制中,纳税人需要监督政府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而在第二种体制中却不需要,明显少了一层代理关系,因此第二种体制是更为有效的。
结语
以上的论述表明,任何政府自己拿纳税人的钱来进行知识生产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与正当的委托代理关系相违背。当纳税人、政府和知识生产者的委托代理关系被理清楚时,一个符合自发秩序理念的知识市场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