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田申: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既对立又统一


智能移动终端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移动支付、社交软件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信息安全风险。在使用各种客户端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保护?在“智联世界·安全护航”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峰会中,腾讯安全管理部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高级研究员田申演讲,他表示,在大数据的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成为各方所需求并促发了黑产进行交易,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成为其两大主因,在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是对立且统一的。

大数据时代谁在偷走法律的尊严?市场需求、技术发展成主因

我们处在信息化的时代,网上信息记录的抓取,并且有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推送或者是被泄漏的第三方。田申认为,交易和技术是其中两个最关键的原因。

“因为有需求,所以有市场。由于在大数据的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这个时候成为各方所需求的,由于需求的存在,这样各方就可以通过地下的黑产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黑产不断地去细化,不断去自我繁殖,去衍生,就形成一整套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田申介绍道,通过利益的驱动和整个地下市场交易的环节,就导致整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会非常的分散。

“同时,技术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威胁着用户信息安全,有些技术通过突破安全策略、隐蔽防止溯源,使他们不断获得了去被更难发现的这种能力。”田申举指出,现在AI已经被用到了黑产犯罪的模型中,或者是灰产犯罪链的过程中。通过AI的技术,快速突破或者是绕过我们设计的策略,去爬取我们在网络上或者是数据库的内容的IP地址,突破我们的安全防护测定。

大数据应用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既对立又统一

大数据时代的应该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立和统一的状态,田申表示,个人信息的保护其实是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科学技术和手段,包括安全保护措施来对我们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另一方面是在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上,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和管理有助力的作用。

田申表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是非常多的,比如违法收集,过度收集,收集数据不加密,不脱敏,随意改变收集数据的目的、非法披露、共享个人信息等等。

同时公开的数据处理方面,在公开的场景下的数据共享,现在的争议非常大。“如果不共享的话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大数据行业的整体发展,但是如果一旦共享的话,安全层面有很大问题。这些数据如果被黑产直接拿走有很大的威胁。同时,在共享数据方面,法院设立了一个三次授权原则,如何落实好这个原则这也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的。

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的安全保护方面存在一种“紧张关系”,即:大数据企业对于AI的发展依赖更多的数据与信息,而信息主体并不乐见于自己的信息被过度收集与使用。同时监管层要求实名制,但是否所有的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都达到了保护这些个人信息的能力是有一定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