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应关注全球经济新框架G3


  刚刚闭幕的杭州G20峰会上提出“决心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提高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如何真正实现“让G20成为行动队而非清谈馆”? 。笔者认为,这毋庸置疑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治理在失序、迷茫中的又一次努力,向更具代表性、更加高效的新框架的又一次艰辛探索。

  回望历史,二次大战之后的全球治理的历程可以由“从G2到G1”来总结。二次大战后,美、英、法、苏等战胜国主导成立了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全球政治、安全治理机构;然而,主要大国的短暂合作迅速演变成G2:将近半个世纪的美苏两极对抗。由美、英、法等西方国家主导于1944年成立布雷顿森林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贸总协定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而以苏联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于1949年成立了包括苏联、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6个国家的经济互助委员会,后来阿尔巴尼亚、东德、古巴、越南陆续加入。中国在50年代作为观察国参加经互会,于1961年中苏对抗之后退出。1992年12月26日苏联解体之后,G2的两极对抗演变成G1:由美国领导的一超多强的世界经济体系。

  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成立时美国GDP占全球GDP的一半以上。以“美元挂钩黄金,其他国家挂钩美元”为特征的西方国家货币体系在1971年终结,随后的石油危机催生了美、英、法、德、日、意、加的G7。1975年之后的30余年G7成为西方以至全球经济与金融政策的重要协调机制,诸如第一、二、三次石油危机中西方国家的政策协调,广场协议解决日美经济摩擦等。尤其是1992年苏联解体之后到2008年的16年间,全球化迅猛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协调全球金融政策,WTO协调全球贸易政策。虽然有地区性的金融危机,世界经济总体上风调雨顺,由美国所主导的一超多强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看上去运转良好。

  1976年G7占全球GDP的59.5%,2015年降为46%。新兴经济体,尤其是中国,在近三十年间已快速崛起为G7之外不容忽视的经济力量。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贸易角度来看,缺少了中国的G7在全球经济中的代表性已明显不足。G7框架下“一超多强”的全球经济治理格局,已不能反映当前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演变。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一声惊雷,造成全球货币金融市场激烈动荡,也宣告G1-G7体系走向终结。澳大利亚、法国等G7国家领导人力主邀请中国等新兴大国加入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框架,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11月15日G20峰会首次举办,开启了后G1-G7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探索。相对于G7,G20更具代表性,2015年成员国占全球GDP的85.9%。G20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域分布也更加均衡。但是,熊掌与鱼不可兼得,代表性增加的同时是效率的下降。G20成员国在发展水平、方式上的巨大差别使得各成员国的利益矛盾重重。G20采取寻求共识和协商一致的运作原则,当成员国在重大议题出现分歧时,G20峰会更多的是领导人之间对共识的探讨,对各自诉求的理解,但缺乏对全球经济规则的制定、经济金融活动的实质性治理。

  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为例,从第一次峰会开始,G20呼吁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第二次峰会欧盟、俄罗斯、中国等交替发声,再一次呼吁改革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终结美元独霸时代;第五次首尔峰会继续讨论这个议题,关注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呼吁各国防止竞争性货币贬值。然而,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回答是“美联储是独立机构,不听白宫指挥”。类似的,作为全球贸易协调机构的WTO在2001年卡达尔首都多哈举行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因各成员国无法达成一致于2006年暂停,2007恢复谈判,2008年基于印度、中国与美国在“特别防卫机制”的歧见,多哈回合谈判正式宣告破局。

  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和经济结构相适应。在全球多边经济治理体制举步维艰的同时,各种区域性的、诸边治理体系应运而生。这种区域化的诸边体系恰恰反应了全球经济的结构区域化新特征。或许,我们可以换个思路,从区域化的诸边治理体系开始,去探索全球经济治理的新框架。

  下图所描述的是2014年占全球贸易总量80%以上的前30大贸易国(地区)之间的贸易依存网络。图中,各国(地区)与其最大贸易伙伴以直线相连,粗体黑线则代表双方互为最大贸易伙伴。

  全球贸易依存网络从这一贸易网络可发现,全球贸易更多地体现出区域贸易的特征。在2014年,亚太各国(地区)大部分以中国为最大贸易伙伴,欧洲国家大多以德国为最大贸易伙伴,北美、南美的几大贸易国则以美国为最大贸易伙伴。中国虽然以美国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但中国贸易对美国的依赖正逐步减弱,在全球贸易网络中,以美国、德国、中国为核心的北美、欧洲、亚洲价值链“三足鼎立”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与此“三足鼎立”的贸易与生产结构相适应的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1993年成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欧洲15国也在1993年成立了欧盟(EU),在2015年欧盟已经有27个成员国。亚洲是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最为强劲的地区,但在经济治理体系上仍处于各类双边、多边FTA交错并行的秩序探索阶段。碎片化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突出,已成为各经济体深度融入区域内价值链协作的关键性阻碍。对于东亚各经济体而言,如何打破这一阻碍、实现东亚价值链的高效运作,进而在全球经济治理格局下,与欧美发达国家展开平等对话、共商规则、共享利益,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回看NAFTA及欧盟的经验,不难发现,深度的FTA合作均存在一个明显的核心国家(美国和德国),在区域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发挥中枢作用,其余经济体则以“辐条”形式,与这一核心国紧密联系在一起,互惠共赢、齐谋发展。这一经验从目前看是成功的,有值得借鉴之处。基于这个经验,东亚地区的核心大国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方在深入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赢是建立东亚经济治理体系的关键。

  东亚经济治理的困境很大程度上反应东亚大国,中国和日本,对东亚地区经贸主导权的争夺。1984年日本贸易总量是中国的5.7倍,是大部分亚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 2015年中国贸易总量是日本的3.1倍,成为大部分亚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复杂的东亚地区政治关系,中日政治互信的脆弱,美日政治军事同盟的约束,都使得中日近期在东亚经济治理上的深度合作希望式微。为了推动一个有效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建立,中国有必要率先建立一个中国大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深度自由贸易区,推动东亚地区的深度经济合作。

  东亚国家政治制度上有很大差别,无法像NAFTA和欧盟那样要求成员国具有相同的政治体制,我们转而要求成员国有较为一致的文化认同和相对一致的价值观。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纽带是搭建贸易合作伙伴和经济共同体的桥梁,也是维系公同利益、保证稳定合作关系的基石。更进一步,我们认为以华夏文化为纽带,基于现有的经贸联系构建“华夏共同体”,迈出东亚一体化进程的第一步,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

  国际经验表明,生产、贸易依存度,距离,文化相似性,政治关系是确定自贸区成员国的主要决定因素。我们在亚洲地区26个经济体中,首先选择对中国生产、贸易依存度最高的经济体,然后选择距离相近的经济体。我们从节日、民族、宗教、语言、历史渊源这5个角度入手,分析每个国家与华夏文化联系的密切程度。最后,我们再考虑这些经济体和中国大陆的政治关系。综合以上各个因素,我们筛选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蒙古、朝鲜、韩国、越南、新加坡9个经济体组建“华夏共同体”。

  在这9个经济体中,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澳门在2003年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又于在2015年进一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大陆与港澳的服务业基本上实现贸易自由。大陆是台湾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与中国大陆在2010年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中国和新加坡于2008年签署了双方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蒙古对中国贸易依存度2014年达到62.1%,是所有国家中对中国贸易依赖度最高的国家;中国也是朝鲜的第一大贸易国,从2010年到2013年的三年间两国贸易量翻了一倍。中国同样是越南的第一大贸易国,2014年越南对中国贸易依存度达到19.7%。

  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是“在没有世界政府下对全球经济的管理”,因而有赖于各国主权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社会群体乃至个人在共识基础上对全球经济事务的合作。一个成功的全球经济治理新框架取决于以下4点要素:

  第一, 代表性:2015年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华夏共同体GDP分别占全球GDP的16.4%、32.2%、22.6%。三个地区的GDP总和占全球的71.2%。与此同时,三个地区分别代表了北美价值链、欧洲价值链、亚洲价值链三足鼎立的全球生产结构。

  第二, 效率: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和参加谈判的人数成反比;人数越多,利益差别就越大,达成共识的可能也就越小。二战后的G2有效是因为美苏主导,G1-G7有效是因为美国主导。当前的G20, 只能是一种过渡。只有在G20当中诞生核心国家,G20才会成为一个有效而稳定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美国在NAFTA是核心国家,德国在欧盟是核心国家,而中国在华夏共同体是核心国家。如果由美、德、中首先在NAFTA、欧盟、华夏共同体就相关议题获得各个自贸区成员国的一致意见;再由美、德、中代表三个自贸区就相关议题进行磋商并取得共识,继而由三个自贸区的成员国家在G20、WTO,IMF, 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议题,在全球推动并执行相关政策。这种以美、德、中为核心的北美自贸区、欧盟、华夏共同体三足鼎立的“G3全球经济治理新框架”很可能将开创一个稳定而高效的全球治理体系。

  第三, 推动合作而不对抗:美苏争霸的历史经验值得注意,由两个核心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容易演变成两强争霸。只要把对手打掉,剩下的一强就成为全球的霸主,这种巨大利益的诱惑使得G2体系通常不稳定。现在常常提起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似乎美国是发达国家的核心,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核心,而世界大局似乎进入了美、中争霸的时代。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中国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发展阶段类似,有相似的诉求;另一方面,在经济政策上,中国,常常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并不一致,反而和发达国家更为接近。比如说,中国的平均实际关税率只有4%左右,大大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15%,而和发达国家接近。在环境政策上,中国现在也倾向于严格的环境保护,在政策上和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更为接近。而欧洲的德、法,在反对美元霸权,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上,和中国,而不是美国立场更加接近。亚投行成立时,英国是西方第一个加入的国家。欧洲大陆,无论是语言,文化,还是法律体系都和英、美体系有明显差别。 美、德、中的G3, 相对于所谓的美、中G2, 可能更接近现实,更加稳定,更趋于合作,而不是对抗。

  第四, 鼓励多元化,而不是霸权:世界进入了以创新驱动,以知识和人力资本为主导的时代。多元的文化是创新的土壤,不同国家之间的有序竞争推动世界的良性发展。美国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试图建立一个“美国主导”的全球经贸规则,恢复美国在G1-G7体系下的全球主导地位。而我们所提出的北美自贸区、欧盟、华夏共同体的G3体系鼓励竞争,鼓励多元化。在一个三足鼎立的体系,任何一方都难以建立霸权,因而是一个稳定而多元的结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与全球鼎足三立的生产结构相适应的G3体系,既不是美国试图恢复的G1, 也不是美中对抗的G2,才是万象更新的全球经济治理新框架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