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的大富豪应该这样玩


         
    在犹太家庭,父母教孩子学习投资通常会跟孩子玩一种叫“大富翁”的游戏,从游戏中建立起对投资的初始印象,再将简单的投资知识融入其中。“大富翁”,又名“地产大亨”或“强手棋”,自1904年最初版本推出以来,“大富翁”是世界上最多人玩过的图版游戏,人数可能超过5亿。

这是一款靠运气、智慧和策略而赚取金钱的游戏。参赛者分得游戏钱币,凭运气(掷骰子)及交易策略,买地、建楼以赚取租金。大富豪的英文原意为“垄断”,因为最后只有一个胜利者,其余的竞赛者均以破产收场,赢家通吃。游戏开始时每位玩家有1500元作为资产,包括:1元纸币5张;5元、20元、50元纸币各1张;10元、500元纸币各2张;100元纸币4张。

○掷骰:每次同时掷出两颗骰子,点数相同的话可以多一个回合,若在此回合入狱,则多出来的回合取消。连续三次相同直接入狱。每次到达或经过Go可以取200元。到达无人拥有的地皮,玩家可选择要不要购买。如不买则银行拍卖之,不限底价,到达的玩家也可参与拍卖。到达有人拥有的地皮,地主可依规定收租。

○物业:玩家到达无人拥有的地皮,玩家可选择要不要购买。如不买则银行立刻拍卖之。银行的钱是无限,但建筑物有限(32间房子及12间旅馆)。玩家之间可以进行金钱、物业和保释卡之间的交易。参见交易条目。

○房子与旅馆:如拥有全部同色未抵押地皮,则可以在任何玩家掷骰前选择盖房子,因掷出相同点数而得额外的回合除外。房子必须盖在同组中目前房子最少的地上,也就是说房子得平均地盖。不可以盖在已抵押的地皮上。当全部的地都盖满了4间房子,玩家可以选择盖旅馆。旅馆建成后4间房子要缴回银行。一块地最多只能盖一幢旅馆。可一次盖多间房子,甚至直升旅馆,但仍满足平均原则(旅馆视做5间房子)。当有多位玩家同时想盖房子,银行却没有足够的房子时,银行需逐一拍卖房子,价高者得。

○套取现金:玩家可以半价把房子卖给银行,卖的时候依然得保持同色地房子数量的平均,也就是说得卖房子最多的地。一幢旅馆的价值等同5间房子,并可分开来卖,前提是银行可以找零提供剩下的房子。此时依然得保持平均原则,也就是说若银行没有任何房子,玩家只能选择把同色地的旅馆全部卖掉。玩家可抵押地皮给银行以换取半价现金,用来抵押的地皮上不能有建筑物。抵押后的地皮不能收租,但玩家仍拥有地契。玩家可在任何玩家掷骰前赎回地皮,因掷出相同点数而得额外的回合除外。赎地时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遇小数无条件进入。

○交易:在任何时间,玩家可与对手交易没有建筑物的地皮,先商谈的交易先处理。玩家间不得借贷。在交易已抵押地皮后,新拥有者可选择马上赎回地皮,或不马上赎回只付抵押价10%的交易税给银行。如不马上赎回,日后赎回时还是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保释卡可作交易。

○入狱:入狱时仍可以收租、盖房子或是交易,只是不能移动。入狱时,玩家可在掷骰前选择用监狱通行证或是付50元罚金以马上出狱。在入狱时,唯有掷出相同的点数才能移动(出狱),此时并不会有额外的回合。在牢中的待到第三回合仍未掷出相同点数时,玩家则需付50元罚金即时出狱,并照刚掷出的点数移动。

○破产:如在卖出或抵押所有资产后仍无足够的现金以支付债务,则玩家宣告破产。所有资产直接转让给债主,其已抵押地皮转让给债主时,债主要马上付抵押值10%的交易税。(参见交易条目)

若债主是银行,银行马上无底价拍卖所有地皮。

若债主是多位玩家(如得一次付50元给其他玩家),由银行偿还债务并马上无底价拍卖所有地皮。

○胜利条件:最后一位没有破产的玩家得胜。限时结束时,总资产最高者得胜。

在游戏策略上,最后掷骰子的玩家往往比其他人不利,因为前面物业可能已被较早掷骰子的玩家购买。虽然如此,游戏策略能大大提高胜出的机会。六人作赛时,很大机会没有人能靠运气买下同色的地。如果不交易换地,游戏将没完没了进行下去。

以下要注意的地方:游戏初段入狱应尽早缴交罚款出狱,争取机会购买土地。到了游戏末段,当大部分玩家都已发展其势力范围时,入狱可使自己免堕入他人之物业,此时则应运用三次掷骰子机会,延缓出狱时机,增加他人踏中自己土地之机会。交“入息税”时,游戏者要立即决定付200元(以标准版作准)或交总资产的10%。在自己每一个物业只建1至2幢房子不是成功的投资,3幢房子的租金比一、两幢房子的租金高出两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