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狗都是古代人类训化出来的家畜。几千年来,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说来也怪,他们同侍一主、同居一室,却与生俱来誰也不喜欢誰,见面就跐牙裂嘴,相互攻防,恐怕很少有成为朋友的。
前几天,我惊奇地听一位朋友说,他家的波斯猫和哈巴狗自愿结婚并怀孕了。后来波斯猫难产死了。凄凄惨惨的哈巴狗整天没精打彩,水不思食不进,结果活活地饿死了。我当面就对这位朋友说,我才不相信你瞎编的鬼话。他一本正经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你没听说,不管是誰的老婆,她能跟你上床就做了你的小二、小三老婆,有这本事的你才是好样的你。
古今中外只有妓女,在中国的汉字里“妓”带“女”字旁,是专指女性的。中国自从出了个女皇帝伍则天,三宫六院不再是男皇帝的专利。“面首”、“控鹤府”便是专供女皇帝享用的。从此,女性出头了,不过这是古代的事。目前,在我国,“妓女”,严格地说是暗娼。为了正名,这些暗娼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更好、更准确的定义叫“失足女”。这种“失足女”不管是大城市、小城鎮都有这一“专业”,可供那些用脑过度、一日两餐喝“辣水”的、在艰辛岗位上日以继夜地拼博的先生们调剂生活,老百姓把她称作“鸡”。而还有一些地方居然还有妓男,那是专供阁富太太享用。听说男妓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旱鸭子”。“鸡”也好,“鸭”也罢,来钱快,致富快,脸只不过是一张皮不值钱,可以搁起来不要,况且“鸡”的、“鸭”的也没写在前额上,一迈出那个地方誰知道谁!
据说,从前中国人很讲贞节。男人、女人都讲情操、重情操。社会进步了,还老一套那哪行?老皇历别翻吧!做人一没权,二没钱,誰搭理我?做点“皮肉”生意,我住有楼房,行有汽车,在钱面前“贞节”值个啥?廉耻算个啥?中国自古以来非常看重青年是否是“处”。而今“科学家”和“社会学家”、“法学家”的理论及时跟上来了:把“处女”和非处女说成仅是一点“膜”之差,没什么两样;还说旧社会那种重“处”讲节操是封建的,歧视女性的。君不见某大学一女生怀孕了,生子弃婴了,有关人士则叹道:太缺少性知识,性教育要跟上。如此推理,不贞不“处”正常事,换老婆和换老公的事更不足为怪。不过在两性生活方面,我还是推崇猫,它不仅知足,它还知羞。不相信的话,你看到过猫做爱和生孩子吗?而“狗”尤其是雄狗,既不知足更不知羞。君不见,许多“狗”在公交车里,在公园里,在大街上,在林荫道上,这些“狗”在这种场合如入无人之境,毫无顾忌地抱着、啃着、哼哼着。
说到此,猫和狗孰优孰劣?狗不行,狗太专一了,太死板了。狗不怨家穷,是一个保守的、不思进取的、墨守陈规的家伙。我有一个战友,他在部队当生产队长,住得较偏僻,养了一条看家狗。后来他的工作调动了,狗一日三餐到主人新家吃食,吃饱后仍然回到原来的老家守着。猫就不一样。当它害怕主人或看不起主人的时候就立即开溜。有些猫王,凭借它的“本领”抓获大大的硕鼠后,觉得生他、养他的地方不安全,打个洞带着抓到的大老鼠钻到地球的那一面去了。所以,不管什么猫,都在抓老鼠,只不过抓老鼠的本领有大有小,抓老鼠多的猫就是有“才干”、“有创新精神”、“有方法”、“肯动脑筋” 值得肯定的好猫。
看来,我的观念得变:狗还是“不如”猫!尤其是会抓大老鼠的“猫”更是“好猫”! 199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