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机理


 人类经济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机制要充分地发挥作用,其必须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

一是低价竞争原则。具体言之,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同等质量的商品,只有价格低的生产者才能够取得竞争的胜利。

二是质量竞争原则。具体言之,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同等价格的商品,只有质量高的生产者才能够取得竞争的胜利。

三是成本竞争原则。具体言之,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同等质量和同等价格的商品,只有生产成本最低的生产者才能够取得竞争的胜利。

四是满足市场需求原则。具体言之,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企业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社会需求,才能实现由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变,从而顺利实现企业利润。换而言之,满足社会需求是企业进行充分竞争、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

五是市场供需缺口影响价格原则。具体言之,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市场供给的稀缺程度成为决定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越是供不应求的商品,其价格定价就越高。

六是“逐利”性原则。具体言之, 在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 “逐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经营的最高原则,在经济实践中,这种“逐利”性主要表现为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于利润最大化的不懈追求。

理论上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自由竞争机制之所以能够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其在很大程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原则的作用机理密切相关。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同等质量、不同价格的商品市场竞争而言,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取得竞争的胜利,必然会采取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价格的方式,来取得竞争的胜利。在这种竞争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很难通过价格垄断的方式,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利润率的平均化进程,而商品价格的下降使消费者能够获取较多的消费者剩余,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其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的基本目的即满足于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相一致。

第二、就同等价格、不同质量的商品市场竞争而言,市场主体在节约生产成本、降低商品价格的同时,还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受这一竞争规则影响,在经济实践中,企业为了取得竞争的胜利,就不会通过采取偷工减料、降低商品质量的方式,来降低成本,而是会通过技术进步的方式来降低商品生产成本。从整个社会来看,企业通过技术进步的方式来降低商品生产成本,一方面使消费者在消费效用不变的条件下获取了较大的消费者剩余收益;另一方面,企业对技术的改进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第三、就同等质量和同等价格条件下商品生产成本的市场竞争而言,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通过大幅度降低商品生产成本的方式来获取竞争的胜利。由于市场主体降低商品生产成本没有影响其生产的商品质量,因此,从整个社会来看,通过市场竞争的作用,实现了最低商品生产成本下的最大产出,从而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第四、就企业生产产品的社会需求而言,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在经济实践中,其主要表现为:企业生产经营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扩大产品生产规模的方式,满足市场现实的需求;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的方式,发掘市场潜在的需求。这一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微观市场主体的生产目的与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提高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相对一致,从而使经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增长。

第五、就市场需求对于商品价格的影响而言,在市场需求的稀缺程度成为决定商品价格一个重要因素的竞争规则作用下,一般来说,由于价格与市场供给稀缺程度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对于供给缺口较大的商品,市场会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扩大供给短缺产品的供给规模,最终使商品供给满足市场需求,使市场供求之间保持相对平衡。而对于供给过剩的产品,在价格机制作用下,会使产品生产者通过缩减生产规模或进行产业转移的方式,减少产品供给,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保持相对平衡。

第六、就逐利机制对于商品生产的影响而言,在“逐利”的市场竞争规则作用下,市场主体出于对于“逐利”的追求,会使其通过最大限度地压低商品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商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方式,来获取最大化的利润。这一方面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另一方面,也通过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