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发现单位解雇人的理由是无法胜任工作,但是怎样才算无法胜任工作?解雇员工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商法通为你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公司在劳动纠纷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规避企业劳动人事风险。
一、 何为不能胜任工作?
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双方合同约定为判断标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通常体现为岗位职责描述、绩效考核标准。
二、 员工不能胜任怎么评判?
不能胜任工作,是说员工的工作能力达不到某种要求,评判的标准应该是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能力考核结果。员工在某次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常常是因疏忽大意造成失职,或者故意违反公司规章,那应该以“失职”或“违纪”对其评价,不可与不能胜任工作相混淆。
三、不能胜任如何取证呢?
绩效考核是最常用的取证方式,考核的结果也最容易被法庭采信,但需要把握考核的客观性与公平性,尽量减少管理人员主观评价的成分。需要提起注意的一点,考核结果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即使是员工不服考核结论,也应至少让其签收并允许其保留异议。
四、 培训与调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不是可以立即解雇,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这一法定程序,如无此程序,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确凿,解除劳动合同亦违法。培训的形式、内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立法意图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出发,本人认为培训的目的应该是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所以合理的培训内容应涉及对员工普通工作能力的提高,或者对新岗位的适应。
不能胜任调岗也是实践中争论较多的问题,员工往往拒绝至新岗位工作,导致劳动争议。只要用人单位证明了调岗的合理性,并且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拒绝至新岗位工作,单位可以以违纪处理。
五、经济补偿金如何赔偿?
由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是非过错性的,法律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作为解除的对价。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标准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未及时足额支付是否影响合同解除的合法性?从法理上说,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合同解除后的法定义务,并不影响合同解除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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