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人损害赔偿标准
2016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参照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887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
(附:201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附:201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节录)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5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835元,增长7.6%,实际增长6.2%。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增长8.9%,实际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887元,增长8.4%,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增长8.0%,实际增长6.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增长6.0%,实际增长4.6%。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08.7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48.9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59.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54.4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44.90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00.7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44.1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83.33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6.2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56.7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09.46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1.7亿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7.86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5.8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393.25万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13亿元,救助69.8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