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事项不再过于集中在工资等基本劳动权益方面
通过对《浩富人事法务通》中2015年新增的12万多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统计分析,显示:
l 2015年的劳动争议案件争议事项,有关工时、休假、报酬福利和拖欠工资的案件占据绝大部分。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在劳动争议中占比有所降低,但总量仍然较大。
l 除了工资争议外,劳动争议事项也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劳动合同的订立、修订、补充,企业合法解雇员工,员工的管理,培训,考核和奖罚,经济补偿和赔偿,用工形式,社会保险等。
2.二倍工资争议频发,但增速放缓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二倍工资争议增速很快。但这类案件在2015年尽管总量仍然较多,但增速已经明显放缓。部分地区二倍工资争议案件已经不再增长。越来越多企业开始把目光聚焦在防止二倍工资劳动争议的发生上。原因是,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习惯已经形成。
3.工伤劳动争议对企业的影响仍然较大
(1)因为工伤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大,企业和劳动者都会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争取最大的权益,工伤劳动争议历来对企业的影响都比较大。
(2)随着有关法律法规对用工形式的规范,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工伤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仍在快速增长。对《浩富人事法务通》中2015年新增的有关工伤的案例进行统计的结果显示,有关所谓的“临时工”、“农民工”等工伤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较多,而这些工伤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3)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在工伤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企业的影响巨大。统计结果显示,发生工伤后如能通过工伤保险理赔的,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即使发生劳动争议,企业需赔偿的金额也较小。有的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对用工形式的错误认识,导致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进而导致需要赔偿巨额工伤待遇。
(4)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实质上扩大了对“上下班途中”和“因工外出期间”相关工伤认定的范围,因而也实质上增加了企业在面临工伤认定劳动争议时败诉的可能。统计数据表明,在2015年新增的工伤劳动争议案件中,这类案件已经增多。
4.企业胜诉占比增涨,但占比仍然较低
(1)在2015年,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胜诉的比例有了提高。这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增强和人事法务风险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的必然结果,很可能是未来一段时间劳动争议案件结果的一个重要趋势。统计结果显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胜诉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
l 一是胜诉的企业普遍在规章制度的建设上有了较大的改善,在制订和公布实施规章制度中,按照法律的要求执行了必要的程序。
l 二是胜诉的企业普遍提前做好了常见人事法务风险的防范。
(2)尽管如此,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胜诉的比例仍然较低,这表明,总体而言,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人事法务风险管理的能力,仍然落后于现实法律要求,急需增强。
5.企业维权案件数量增速较快,但占比仍然很低
(1)企业维权意愿和意识增强。过去,劳动争议主要由员工发起。过去,企业通常不会主动发起劳动争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过去工资水平较低,因此劳动争议的标的额往往较小,因此企业进行诉讼的收益无法抵消与员工进行争议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投入,所以企业往往息事宁人,或消极应对。但是2015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数据显示,这一情况已经有所改变。根据《浩富人事法务通》的数据,在2015年,企业主动向员工索赔的案件增速较快,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是员工维权“一统天下”的局面。
企业向员工索赔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与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等有关的骨干员工“跳槽”方面。
(2)企业主动维护自身人事法务权益的案件比例仍然很低。对于最为常见的员工“不辞而别”、“虚假简历”、“严重违纪”等企业人事法务权益受侵犯的问题,企业向员工索赔的案件反而很少,这一方面与多数企业的人事法务权益意识较弱密切相关,多数企业对自身的人事法务权益保护不够重视,对权益受到侵犯的防范不足,在实际权益已被侵犯时维护也往往不够主动;另一方面也与缺乏相关的法规细则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