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不规范会怎么样?


 H公司成立8年多以来,业务量日益增长,市场逐渐扩大,逐步站稳了脚步跟。前一段时间,公司新添加了一些新产品的制造业务,同时也增设了相应的新岗位。人力资源部门抽取了一些工作人员,再加上一些重要部门的主管,构成了招聘小组,开始了招聘工作。此次招聘与以往不同的是,李经理认为公司要获取持久的竞争优势,并能够长久的发展,必须招聘一些知识层次较高、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都很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公司中来。

招聘后,许多刚刚应聘的人员提出了换岗或者干脆主动放弃该工作机会。人力资源部的李经理对此困惑不已。新招进来的员工共六个,基本上都有两年以上制造业的工作经验。

新招的员工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并且拥有相关工作经验,他们的能力要求超过了这些岗位对员工的技能要求。因此,许多人认为工作没有挑战性,工作成就感很难获得,因此,提出了辞职的要求。李经理认为应该要好好再认真思考一下这些问题了。招聘不规范会怎么样?

这个案例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因员工能岗不匹配产生的问题。新增了一些新产品的制造岗位工作,此时,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根据实际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岗位规范及能力要求等等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说明书,要明确新增设的岗位的岗位说明和岗位规范。这些岗位与其他部门、岗位的关系如何?究竟要完成哪些职责?权限大小?岗位对任职者的能力要求、知识要求等等。劳动人事解决方案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人员的招聘才是比较恰当的。在以上的案例中,招聘小组对这些拟招聘的岗位任职要求并不明确,只是抱着必须招聘一些知识层次较高、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都很优秀的人才

商法通律师认为:能岗匹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员工能力与岗位要求一致,留住人才的可能性较大;

二是员工能力大于岗位要求,人才流失的可能性最大;

三是员工能力小于岗位要求,被动离岗的可能性最大;

四是员工能力略低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试用期满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岗位要求,经过培训后,人才保留的可能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