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现状和缺点
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是一种由股票发行人(拟上市股份公司)和保荐机构(证券公司)事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股票发行价格和融资总额。
这种事先定数量定价格的新股发行制度最容易会出现两种可能结果,一是新股定价过高,导致股票发行失败,二是新股定价过低,导致新股价格遭到爆炒,而这种新股定价合理符合市场预期 价格的时候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发行人(拟上市股份公司)和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在定价时就会比较保守,让新股发行价格远远低于市场预期价格。结果就出现了一个中国特色 ——打新必赚,中国新股往往在短时间内连续涨停,最后股价比发行价高出好几倍才稳定下来。这样就造成了两个不好的后果:一是把投资新股搞成了买彩票,还很容易出现腐败和内幕交易 ;二是侵害了原有股东权益,因为如果新股以市场预期价格发行就可以少发行很多股票,减少原有股东权益被稀释的程度。
二、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建议
我建议这样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由股票发行人事先确定融资总额,而发行股票数量、股票发行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一个股份公司需要募集资金确定后,就由证监会审查其发行资格后,在让市 场主体去认购,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按照认购价格高低从高到低排列,当出现一个认购价格乘以累积日认购数量的积等于需要募集资金时,这个价格就是发行价格,这个累积数量就是股票发行 数量。比如:一个公司需要募集1亿元资金,如果认购价100元及以上价格的认购股数正好100万股,那么这只新股发行价就是100元,发行数量就是100万股;如果认购价100元及以上价格的认 购股数只有50万股,50元及以上认购价格的认购股数正好200万股,那么这只新股发行价就是50元,发行数量就是200万股;总之,如果一个认购价格点位的累计数量和价格乘积大于1亿元就要 把认购价格上移,如果一个认购价格点位的数量和价格乘积小于1亿元就要把认购价格下移,最后正好认购价格和累计数量乘积正好等于1亿元为止。
新设计这种新股发行制度,既不会出现超额募集资金,也不会出现新股定价过高,导致股票发行失败,更加不会出现新股定价过低,导致新股价格遭到爆炒的情况。打新必赚的这种违反市场 规律的中国特色也将不复存在。投资者就会更加理性认购新股,中国股市也会从一个赌场股市逐渐向投资性股市转变。这样既保护原有股东权益,又实现新股认购的公平。发行新股时也不需 要冻结那么多资金,新股脱离股市行情的大涨大跌也将很少会出现。
关于让市场在新股发行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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