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撞人案,飚车闯红灯应有解释


 南京宝马撞人案,飚车闯红灯应有解释

昨天下午2点左右,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一辆宝马轿车撞上行驶中的马自达轿车,造成马自达车上两人死亡,另有1名出租车司机受伤。

事发后,肇事驾驶人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控制。目击者称,肇事司机疑似毒瘾发作。(6月21日《京华时报》)

此次车祸,马自达车上的两人因为遇绿灯正常行驶,而无法再过下一个“端午节”,令人悲伤!一些媒体还介绍两名死者均为年轻人,或许还是独生子女,这让死者亲属有多悲伤?

所有司机都明白“车祸猛于虎,生死一瞬间”的道理,可还是有那么多的司机或违规行驶,或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这不仅仅是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也是拿自己是性命开玩笑。

还有一种同样危害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的,就是“毒驾”了。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度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毒瘾发作后驾车,因为情绪失去控制,其社会危害性往往更大。

应该说,“醉驾入罪”、“飚车入罪”实施三年后,“醉驾入罪”的威慑力已被广大司机普遍接受。社会甚至认为“醉驾入罪”已成为中国刑法的模范条款,在众多罪名中执行得最好。但“飚车入罪”似乎还未产生有效的威慑力,即使如首都北京这样治理较好的城市,富人、贵人家的“公子哥”飙车案仍是屡屡发生,说明警方对“飚车”的打击力度还远远不够。

就《京华时报》的这篇文章内容看,实在令人纠结。因为现场的逯先生称“宝马司机疑似毒驾,警方在肇事宝马车内找到疑似冰毒物品。”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南京交警)深夜2:40发布消息称:经调查和鉴定,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目前,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肇事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笔者虽然一贯相信官方得出的结论,但同时对官方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比如该案中的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的问题,笔者看了几遍《东方卫视》的这段视频,那个撞车场面实在令人感到惊悚,闯红灯的宝马车行驶速度非常快,“据多名目击者称,事发时宝马车时速有200公里左右”,不但让马自达车直接解体,被撞成两截,宝马还连续撞上公交车、出租车,导致现场七车相撞,并不同程度受损。而特别引起笔者注意的,是播音员称“警方已将驾驶宝马车的驾驶员找到,发现其涉嫌毒驾,目前正在展开调查”。

我相信警方最新发布的信息,即相信警方“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的结论,但有两个问题仍需要警方做进一步的说明。

一是王季进肇事被抓后怎么会神志不清?媒体的图片配文称“肇事司机神智还不清楚,用头撞墙,自残,警察给其戴上了头盔”。那么,王季进在被抓进公安局后,既然没有酒驾、毒驾,缘何“神智还不清楚”?

二是正常情况下,王季进似乎没有飚车的理由。王季进都35岁的人了,按说早过了飚车的年龄,不至于学那些十几岁的小毛孩轻狂飚车。此外,王季进拿到宝马车已经半年,新鲜感应该早已过去,不大可能还有飚车的欲望。

而按照正常的思维,“闯红灯”时还飚车无疑是“作死”,有正常思维的人绝不会这么做,即使北京那些“公子哥”也绝不会在通过四岔路口时“闯红灯”还飚车。那么王季进既然无酒驾、毒驾,怎么会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疯狂飚车?请警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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