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法治梦”需要“依法治国”。早在民国时期孙中山就提出过:“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说明孙中山把法制放在一个重要的突出位置,来实现国家富强。1997年十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用法来制理国家,保障人民权利,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的维权意识、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有很大提高,不再满足于只讲守法,还要求法本身符合公平正义,司法机关更应维护公平正义。目前中央进行的反腐,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只要触犯法律,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是体现了“依法治国”中的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因此,实现“中国法制梦”需要“依法治国”,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法律意识。
实现“中国法治梦”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公民权利。中国的法律体系虽“已经建成”,但并不完备,也不完善。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普及,大多数违法案件发生在网络上,甚至有危害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如何来控制网络暴力,就需要增进和完善相关网络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完善法律体系,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我们党要从“管理型政党”转变到“服务型政党”、“法治型政党”,为实现“中国法治梦”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现“中国法治梦”需要完善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宪法事关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更应公开征求、听取各方意见,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为了进一步保障宪法实施,应该建立一个宪法监督委员会,来完善目前的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状况,更好的来保障公民的权利,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法制梦”。 真正做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国总统黎元洪曾说过:“以法律保障人民权利,以法治范围全国”。因而实现“中国法治梦”需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让人民共享法制“成果”。
2015两会之中国需要怎样的“依法治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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