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袁某因盗窃被抓,原因竟然是要给女儿办个“体面”的满月酒。
44岁的袁某是在武汉打工的十堰人,定居在蔡甸。人生坎坷的他好不容易娶了老婆。老婆怀孕后,他为了给未出世的孩子营造一个“好起点”,给其办一个“体面”的满月酒宴,让自己窘迫的人生也“风光”一把。然而囊中羞涩的他把眼光瞄准了周边的工地。于是他向老乡借来轿车,沿三环线工地连续翻窗入室行窃29起,涉案价值近10万元,销赃后非法获利万余元。今年10月女儿出世,11月14日上午,袁某在家搭大棚准备给女儿办满月喜宴时,被警方抓捕归案。
是人都讲面子,在人群中很普遍,过度了就是虚荣心,就有“打肿脸了充胖子”之嫌,如果不违背法规,恐也只给人留以笑柄。违背了法规就会有恶果,通常要接受死要面子后的“活受罪”。袁某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教训。
这让我们联想到社会上的某些公权版的“死要面子”的怪事,如某地为迎接上级视察,用油漆将上级领导坐车可能看到的远处的山石刷绿,为的是让本地在领导心中留个“绿化不错”的印象,从而让头头享受某种名利的“风光”;再如某地为迎接农业方面领导的检查,将河边一条新修长长的引桥用土盖成农田,留下一座刚竣工的宏伟的孤桥,供官员拍“政绩照”、“风光照”;还有某地闹市看似一座高大宏伟的大楼,其实只是一堵遮羞墙,据说这是为让这座城市“风光风光”;更有某学校领导乘车“检阅”统一着装的7000名学生队伍,那阵容,那架势,更是给“检阅”者脸面以“无限风光”......
本文中的袁某因偷来的“风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我们这些公权版的“风光”,难道不是“偷”来的吗?只是偷换的是事实,偷换的是概念,偷换的是职能,偷换的是良心......我们虽然不知道这些人“创造”了多少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祸民工程,不知道因此损失了多少国家利益、社会财富,也不知道他们成功欺骗了多少党政领导,更不知道有多少人从中获得虚荣或提拔。
但我们须要知道他们“风光”背后的浪费中,有我们每个纳税人的血汗。我们须要知道由他们造成的政治上的损失,那就是损害了党的形象、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国家的凝聚力、民族的向心力。丢失的是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败坏的是全社会朴实的民风。
我们最想知道的是国家打击这类偷天换日、欺世盗名行径的新举措、新力度和新效果。最想知道有多少上级领导已经从被欺骗恶梦中醒悟,把视察、考察、检查从提前通知的走马观花,改为了说走就走的微服私访。最想知道有多少官员象本文中的袁某一样,在“风光”前就受到打击、教育或制裁。我们深信美好的期待,在美好的时代,会有美好的结果。
偷来“风光”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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