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欧洲历史的人都知道,18世纪的英国制度来自17世纪的革命,其中既包括1688年的“光荣革命”,也包括1640年的暴力革命。17世纪的英国革命奠定了18世纪英国制度的基础。当然,暴力革命都有弊端,英国的暴力革命也不例外,后人应当反省,但这不是否定英国革命的理由。事实上,英国保守主义从未以反对抽象革命的理由去否定英国在17世纪发生的革命,也没有以这场革命中的弊端去否定革命本身。富有保守主义传统的英国人即使对在革命中大权独揽、镇压议会,并把国王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的政治强人克伦威尔也持历史主义态度予以高度尊重。1899年英国议会给这位曾经严厉压制议会的政治强人在威斯特敏斯特议会广场塑造了铜像以资纪念。今天人们可以看到这座克伦威尔的铜像比许多国王的塑像更为巨大和雄伟,这足以证明当今英国人对三百多年前那场革命的高度肯定,这才是英国保守主义尊重历史传统的表现。
所以,人们不应轻言英国保守主义反对所有革命,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英国保守主义反对的是钟情于抽象理念的法国大革命,反对的是对自身国家基本秩序构成威胁的法国大革命。但英国的保守主义,甚至包括绝大多数的英国人从未想到要以否定暴力的名义去否定奠定现代基本制度和秩序的17世纪革命。在英国保守主义看来,当推翻专制腐败制度的革命成为历史,这段历史也就成为现代制度与秩序的根基,成了应当维护的传统。保守主义与钟情于抽象理念的政治激进派不同,保守主义承认对历史的反省,但从来反对用翻烧饼的方式来评价历史,从来反对割断历史,哪怕这段历史并不完美。
但遗憾的是,同样是对待历史,中国一些自称是赞同英国保守主义的自由派学者却与他们推崇的保守主义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在思想层面,自由派本来就与保守主义有着很大的不同。本文提到“倡导保守主义的自由派”这个概念本来就是指称这个思想派别的内在矛盾。近年来一些自由派学者之所以开始热衷于保守主义,并不是因为他们认同保守主义的基本精神,并不是要想防止今天的中国发生革命,而是要重新诠释中国在二十世纪的革命,瓦解当今中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合法性。在“倡导保守主义的自由派”的眼中,中国在二十世纪的革命基本是负面的。他们认为这场革命摧毁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摧毁了传统文化,撕裂了原本和谐的传统社会,二十世纪的革命似乎成了中国今天所有的弊端的根源。根据这种历史观,中国今天要走出困境,就需要以保守主义来改造经历过革命的中国社会。然而,有趣的是,“倡导保守主义的自由派”所向往的自由主义未来与中国传统文明倒是在性质上是断裂与对立的。
在历史观上,“倡导保守主义的自由派”终究是在用自由派的意识形态而非保守主义的立场来解读中国在二十世纪的革命。我们认为,从宏观历史的进程看,中国在二十世纪革命的历史使命是要实现民族复兴,而民族复兴的首要任务是完成现代建国,当时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正好适应了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建国的历史需要。从晚清到中华民国,中国上层社会的统治集团因为腐朽衰败而无法胜任保卫疆土,保护国民的政治责任,无法胜任现代建国的历史重任,所以中国的现代建国是被迫以动员底层民众的革命方式实现的,马克思主义给当时中国的革命党人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现代思想武器,于是有了1949年的革命建国,这是当时中国实现现代建国的唯一选择。从这意义上看,中国在二十世纪的革命是民族复兴的开端而非历史的中断。
当然,由于中国革命是一场由知识精英动员底层民众推翻上层统治集团的暴力革命,难免在革命过程中产生各种弊端,但这并不能掩盖这场革命对民族复兴的奠基作用。从宏观历史的发展看,没有二十世纪的革命,中国在今天的民族复兴进程就难以想象。要而言之,中国在二十世纪的革命走过弯路,付出过代价,现在回首反思,确能看到弊端。但是,瑕不掩瑜,中国革命完成了现代建国的历史使命,奠定了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这是历史的主干。着眼当今,放眼未来,政府与主流社会正致力于在现代中国的语境里逐渐重建中国传统文化。 用这样的观点看历史与现状,当然跟今天中国的自由派有根本不同,但跟英国的保守主义对待他们的历史的态度却非常接近。
中国的自由派难以真正理解英国保守主义是有原因的,因为二者在哲学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很大。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自由派学者论述问题的方式有着强烈的唯理主义和线性史观的倾向,这跟英国保守主义信奉的经验论哲学完全不同。中国的自由派大都相信人类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普世模式,这个普世模式在西方国家已经成为现实,中国人只要通过启蒙就能追随西方国家从而进入理想王国;他们坚信自由、民主和人权应当具有一种放之四海而有效的普遍形式,在他们讨论自由、民主和人权等问题时,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神学目的论和普世主义的论述方式。这种哲学思维方式导致了一些中国学者常常不由自主地用自由派的逻辑来解读英国保守主义。
英国保守主义的哲学基础是中世纪的唯名论和近代洛克、休谟等人发展起来的英国经验论。在唯名论看来,自柏拉图以降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将普遍性视为独立的存在,并且将普遍性神圣化是完全错误的。世界上真实存在的只有个别事物,所谓普遍性或共相仅仅是人们为了便利而给个别事物赋予的“名称”。由于唯名论在英国的强大传统,后来的弗朗西斯·培根、约翰·洛克、乔治·贝克莱和大卫·休谟等从认识论的角度揭示出大陆唯理主义把普遍概念凌驾于个别经验之上的虚妄性,强调个别与特殊的真实性,这给英国保守主义奠定了独特的哲学基础。今天我们读埃德蒙·柏克和其他保守主义思想家的著作,常常看到这些保守主义者运用英国经验论的方式批评普遍主义。
作为一个保守主义者,柏克强调各个民族的特殊性,反对以抽象权利理论与普遍观念来解释社会国家的起源。柏克认为,人类从原始状态过渡到文明状态并不遵循一个普遍的模式,不同原始状态的自然权利并不转化为普遍的人权。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原始人所进入的原初社会不可能相同,所以,不同的原初社会给与社会成员的权利必然也是不同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初的差异,世界上才有那么多不同的民族国家。柏克在这里说出了一个保守主义的重要原则,这就是人类的发展应当是百花齐放,应当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所谓统一的普遍模式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虚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柏克根据经验论原则对“普遍权利”的批判。柏克认为权利不是一种抽象的普遍存在,而是具体的某个人或者某个民族的权利。世界上并不存在凌驾于各个民族传统之上普遍的“人的权利”,正如世界上只有英国人或者法国人等具体的人,而不存在抽象的、普遍的、没有历史传统的人一样。伯克把这种超越国家与民族,超越具体社会结构中人的普遍权利称之为“虚幻的人权”。上个世纪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中对埃德蒙·柏克区分具体人权与普遍人权的的保守主义理论作了肯定并进一步作了阐述。阿伦特指出,“无须读过伯克的理论,也能看到正是人的抽象、赤裸裸的存在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坚持自己的国籍(他们以前的公民资格的最后一种象征),将它当作仅存的和人类之间能被承认的纽带。他们不信任自然权利,只相信民族权利”。 “从一开始起,在宣称不可分离的人权中就包含了一种吊诡,即它重视一种好像根本不存在的‘抽象’的人,事实上,即使连野蛮人也生活在某一种社会秩序里。……因此,全部人权问题迅速地同民族解放问题纠缠混合在一起;只有自己的民族主权的解放才能使人权得到保障”。
英国保守主义对国家的看法也常常被中国的一些学者所误读或忽略。柏克并不相信国家产生于一纸契约:“国家不是一天、一群人的选择结果,不是激愤、轻率的选择结果,而是若干世纪、若干代的慎重选择结果,是某种比宪法优越千百倍的东西造就的结果,是由独特的环境、时机、脾气、性情、以及长时间内才能显露出来的道德习惯、政治习惯和社会习惯造就的结果。”在柏克之后,大多数的保守主义思想家都强调国家先于并高于个人,个人必须忠诚于国家。
此外,中国的自由派学者在谈到西方的保守主义时,最为赞赏的是保守主义主张小政府,张文也谈到了这一点。这种说法没有错,但却是片面的。不错,几乎所有的保守主义学者和保守主义政治家都主张“小政府”,但是,保守主义主张的“小政府”主要是在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不是全面论述国家和政府的意义与价值。事实上,国家必须在军事上强大、国家必须拥有政治权威,几乎是所有保守主义政治家的共同主张。有两个基本事实大家有目共睹。第一,大多数的保守主义思想家和几乎所有的保守主义政治家都赞同爱国主义,都主张建立强大的国家军事机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以保守主义立场著称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在任内都曾大幅度增加国防军事预算,扩张军备,对外都采取了强硬的军事手段;第二,尽管保守主义政治家主张大市场、小政府,但在维持国内秩序问题上却是主张“强政府”,主张用强有力的铁腕对付任何违反社会秩序的骚乱行为。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总统任内对劳动运动和街头骚乱的严酷镇压曾经给世人以深刻的印象。如果人们真的以为保守主义主张的理想政府是无为而治的“守夜人”,那就偏离了事实。
本文赞同今天的中国可以借鉴保守主义的思想,但是,借鉴的前提是要真正了解保守主义。如果以自由派的话语来诠释保守主义,否定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意义,否定现代建国和当今基本制度的历史合法性,否定中国道路与制度的中国特色,以抽象的普遍概念来引导中国当下的改革,这就走到了保守主义的反面,反而有可能跌入雅各宾主义的陷阱。
也谈英国的保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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