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


 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一个在市场化条件下,通过科学规划安排将财政收入或货币支出以一定方式向需要而且合理的社会项目进行无偿支出(二次分配),通过这样的支出使得贫富差距减少、使得社会成员公平地获得全社会生产率提高经济发展得到国家二次分配并使之成为全部社会成员服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也就是说国家通过二次分配使得经济发展的成果尽量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比如国家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公益项目进行补助;对农业生产进行补助、对灾区进行补助等,这些都是为社会公平、人人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财富所采取的二次分配。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种为使社会公平的二次分配行为力度会更大,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总之,转移支付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贫富差距的财务方法,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政府的转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力求转移支付的规范化、公平化、透明化必须强化转移支付的各项管理,使其走向法制化是中国目前的必经之路。首先,必须加强转移支付的立法工作。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因素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调控作用。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来制定《转移支付法》。通过法律形式将转移支付的原则、形式、目标等规定下来,同时编制转移支付预算,建立完整的预算司法程序,经人大批准后执行。其次,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转移支付工作,如澳大利亚的联邦拨款委员会英国环境部等。国外经验表明:建立类似机构一方面可以对转移支付产生一定的制衡作用,以确保转移支付的公正、合理;另一方面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可以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设立一个缓冲区。就中国国情而言,应建立一个专门委员会,隶属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会的重点放在技术问题的解决上,如制定客观的测算方法,审查、研究转移支付的规模,监督制约转移支付的使用,这样既能体现转移支付的权威性,又能体现其客观性

注:本文参考了百度关于转移支付的文章,主要是为了说明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