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律师:房屋买卖注意交易安全


  有债务纠纷的房子,有租赁纠纷的房子,产权共有的房子及其他卖方权利不完整的房子,购房者都可能遇到麻烦。现在一套房子的总价都比较大,甚至可能要花费一个家庭一辈子的积蓄。因此,买房首先要安全,其次要安心,这是购房者最基本的要求。一套房子有可能多人在卖,安全过户是第一前提。由于买卖双方都有顾虑,但买卖房子不同于买卖日用品,做不到“一手钱一手货”,是先付钱,还是先过户,肯定会发生争议。因而办理银行资金监管是一个好的办法,而所有的资金,包括定金都应进入监管账户。过户后,法律保护善意的购房人,购房人有了产权,但也可能由于房东债权人众多,上门吵闹的事情也不能完全排除,虽然安全了,还做不到安心。

  资金监管,就是将购房款存入银行监管账户,买卖双方约定:当过户手续完成时,卖方有权领取购房款;而当过户不能完成时,买方有权取回购房款,而且监管方需认可这些条件。

  对于买方而言,这里应当注意的核心问题是:当交易不成功时,购房人如何顺利从监管账户顺利取回购房款,并有权解除合同。黄律师认为,应该在购房合同上约定,当在某一天到来之时,除买方自身的原因外,其他无论何种原因,双方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有权拿回房款,并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