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石川:中央政法委对贪官服刑作出硬规定的背后


必须建立健全更严密的立功减刑审查认定程序,强化监督制约、阳光公开,完善公检法司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的立功减刑流程,减少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律师花钱找线索,监所人员开后门,民警破案帮立功,案犯减刑早出狱……这部情节跌宕起伏、比进口律政大片还精彩的真实版“越狱”,主角是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已经逃往境外的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信息,截至2014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院据此紧急叫停了135件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日报海外网315日)

 

张海内外勾结,屡屡在服刑期间“假立功”,最终逃往境外,虽说案件与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林崇中犯事后一天牢没坐就被“保外就医较”最终成为典型的案例,但与长江日报2012426日所说的,全国判刑的省部级官员共计100多人,除了个别判处死刑者外,服刑者大多数都获得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者比起来,二人之案,只不过是冰山一角。何况二人并不在省部级官员之列。张海充其量,是一个卖虾的,林崇中也只不过是一个卖鱼的。更多惊人的内幕或没爆,倘若是曝光出来,笔者想,骇人听闻的故事,不用编撰小说的写字者撰写故事,定然也会令人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抑或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中央政法委在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时,才把原广东健力宝总裁张海、原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林崇中当作靶子的。活该张海、林崇中把事做的太绝,一个买通执法者,陷害无辜让在押犯检举;另一个,据说20097月被判刑十年后,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到外面住别墅、开宝马去了。

 

直到以上两典型案例,被河南高院院长张勇,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的桌面上,这才引发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由感而发的羊城晚报才据此质疑:“林崇中们,张海们的‘奇遇’,在引发关注的同时,也拷问着司法的刚性。减刑假释广受非议,症结究竟在哪?”

 

然而,羊城晚报这样说,笔者却不这么想。若把羊城晚报的说法往深里说,二起案件就成了这些案例不仅在拷问司法,同时,也需要质问时年事发地的执政团队,除了现在曝光的林崇中们,张海们,还有谁?一般情况下,有第一例,肯定有第二例,第三例,甚至更多。即使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后,广东高院紧急叫停的135件减刑假释案件中,仍存有林崇中们,张海们的嫌疑。可惜的是,获得“假释”后的主角,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已逃往境外。如果其不逃往境外,或许还能挖出几条大鱼,也说不准。

 

根据百度百科描述,生于19551月的林崇中,曾任广东省江门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期间他滥用职权,违法决定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97月,林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就在宣判林崇中入狱10年的同时,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林崇中被“当庭释放”。

 

张海这个卖虾的,就更令人称奇了。百度百科描述,19745月出生的张海,曾任健力宝总裁,因涉嫌以做假账、虚假投资、侵吞健力宝资金等被健力宝集团举报,后被立案调查。20053月被佛山警方拘捕,后因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获刑10年,后相继两次减刑,最终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狱。由广东高院、省检在不同场合言简意赅的通报,张海减刑所涉的弄虚作假问题已被证实,撤销其立功表现,监狱请公安协助将其收监。截至2014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一个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花10万元不到,可以一天牢不坐;一个张海可以坐牢了还能牵动狱外的24人,不管是执法者,还者社会人员为其忙碌,那么,2012年长江日报列举的那些省部级官员获得假释,所牵扯之人就恐怕就更多了。这些人,不外乎是这些省部级官员的老上级或者老下级,甚至有些人还是被这些高官提拔上来的执法者。由此笔者才将林崇中、张海列为卖鱼的或卖虾的。

 

根据羊城晚报的说法,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这句话,再次触动了公众关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根敏感神经。张勇的原话是:“举个例子,法院都判了10年,可能普通老百姓在监狱要坐10年牢,但是一个官员通过假立功假悔改,5年半、4年就出来了。”接茬说话的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在发言中这样说:“2009年,广东省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然而,法院宣判后,他没有坐过一天牢,搞了个假的保外就医,住别墅、开宝马。”

 

根据公开资料,2009730日,林崇中因受贿被送往河源接受异地审判,河源市中院对其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的同时,法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其被“当庭释放”,一天牢也没坐,在外“逍遥”了一年。后来被查处后收监执行。

 

据观察,形形色形,光怪陆离的所谓“假释”案,也触动了瞭望新闻周刊的神经。该刊放狠话,必须建立健全更严密的立功减刑审查认定程序,强化监督制约、阳光公开,完善公检法司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的立功减刑流程,减少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律师花钱找线索,监所人员开后门,民警破案帮立功,案犯减刑早出狱……

 

根据瞭望新闻周刊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信息称,截至2014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之后,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院随即紧急叫停了135件减刑假释案件。

 

关于张海案,据该刊在广州、深圳、韶关等地历时月余的调查,不仅初步摸清张海如何通过假立功获得改判、减刑的详细过程,而且发现更为恶劣的“假立功”案例——求减刑者买通律师、拉拢腐蚀政法机关公职人员、不择手段炮制冤假错案供检举立功。业内人士称,虽然国家层面关于立功减刑的制度法规不断完善,但“徒法不能以自行”,举报线索管理混乱、认定程序封闭简化、公开监督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依然需要查缺补漏、接受阳光化监督。

 

令人欣慰的是,不管是歪打正着,还是就案论案,中央政法委终是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约束。根据意见要求,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据透露这一消息的新京报称,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等通过权钱交易,违法暂予监外执行、减刑等案件被媒体披露,引发关注。中政委出台意见作为指导性规范,规范各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自由裁量以及违纪违法行为。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大量的实地调研中发现,以权、花钱“赎身”的问题多发生在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身上,这三类罪犯存在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的情况,出台意见意在防止三类罪犯逃避惩罚或减轻惩罚。

 

新京报称,中政委出台的意见共17条,从严规定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三类罪犯减刑除一般标准外,还需考察其是否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主动赔偿损失等。在刑期方面,三类罪犯减刑后刑期将最多延长5年,死缓罪犯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延长至22年。意见规定,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中央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省级政法相关单位逐案报请备案审查。(文/梁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