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抑制市场的“炒新”行为


    马年春节前夕最后一批上市的新股再现“秒停”一幕。1月29日,共有7只新股在深交所挂牌。与此前诸多新股一样,7只新股集体上演了“秒停秀”,以20%涨幅开盘,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超过10%被临时停牌,后又因涨幅达到44%的临界遭遇二度临停。

    本轮IPO重启以来,新股频现的“秒停”现象成为市场上的一大风景。统计显示,1月份挂牌的43只新股中,共有38只上市首日遭遇“秒停”,所占比例高达88.37%。而其余5只新股之所以未被“秒停”,原因在于其中的4只为上交所的大盘股,另一只为发行价较高的创业板新股炬华科技。

    A股投资者向来都有“炒新”、“炒小”、“炒差”的传统。以往新股上市,无论其时市场处于低迷阶段还是上涨阶段,新股都会遭到投资者的疯狂炒作。可以说,“炒新”既是A股市场的一种“投资”文化,亦是市场投机行为猖獗的一大表现。因为新股发行暂停时间太久,也为了配合IPO制度改革与打击投资者不理性的“炒新”行为,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这两个通知也被解读为“最严限炒令”。

    显然,“最严限炒令”并没有产生预期中的效果,不仅投资者疯狂“炒新”依旧,并且还出现了新股价格易被操纵、频现“秒停”等不正常现象。此外,像上市首日换手率过低不利于新股风险的释放、中签投资者持股难以卖出等亦常常成为“新闻”。事实上,所有这一切,既有“最严限炒令”方面存在缺陷的原因,也与IPO新政本身存在软肋不无关系。

    因此,要抑制与打击市场上的“炒新”行为,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形成合力才有可能达到目的。首先,改革IPO新政中的弊端。IPO新政规定,新股发行数量的60%以上网下发行,这些新股实际上都落入了机构投资者的“腰包”。因为新股筹码过于集中到机构手中,导致其它少量筹码更易于被操纵,在市场“炒新”情结影响下,机构投资者完全可以先按兵不动,由投资者利用“最严限炒令”的弊端将股价炒到处于高价位的“涨停”位置,继而在高位实现派发。而从沪深交易所披露的公开交易信息看,多数获得配售机构均在新股挂牌首日实现“胜利大逃亡”,其也成为IPO重启后的最大赢家之一。为了防范此弊端,笔者建议新股网下发行比例不得超过发行数量的40%。

    其次,新股频现“秒停”现象的一大症结其实在于股价涨跌幅的浮动幅度太小。如深交所规定,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由于新股受到市场的热捧,在开盘价格基础上再上涨10%、20%其实很容易,这也是近九成新股“被秒停”的原因之一。要解决此问题,一方面须放开新股开盘涨跌幅的限制,另一方面也须放开盘中强制停牌时的涨跌幅限制,两方面的涨跌幅限制放开之后,新股“秒停”现象必然减少,股价被操纵的难度也会大幅度提高。

    其三,严打市场中的操纵行为。市场热衷于“炒新”,个中其实并不乏别有用心者的浑水摸鱼与操纵行为的出现。陕西煤业堪称1月份上市新股中的“巨无霸”,而来自上交所的消息显示,其同样遭到大资金的操纵。因此,对于新股上市,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大资金、大机构的动向,一旦发现操纵股价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