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中国借鉴的石油储备战略


  首先,将建立国家石油储备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石油供应安全和建立储备问题,目前许多国家均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调整。例如,除加拿大之外的所有IEA成员国均已制定涉及应急石油储备的国家法律或政府条例,即使加拿大也有石油应急配给方面的法律。

   根据国外的经验,我国也要尽快研究、制定涉及能源安全和发展战略的法律法规,包括能源结构的优化、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的替代、建立石油储备、环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和紧急情况下的能源配给等。

   第一,石油储备立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同石油法、能源政策法结合在一起制定,对石油储备的地位、目标、资金来源、管理体制和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使建立石油储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便于监督检查。

   第二,确定适当的石油储备规模。借鉴各国建立石油储备的经验,建立储备是一个由小到大、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发展过程依每个国家的国情、制度、财力等因素而定,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储备的规模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之中。因此,我国石油储备目标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确定,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方针,既要有远期目标,又要尽快起步,然后逐步扩大石油储备规模。

   第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石油储备模式。按照IEA的分类,目前世界上大致有公司储备、政府储备和中介组织储备三种储备体系,每个国家又有不同的组合。中介储备机构实际上是承担政府赋予职责的非营利公司。我国在起步阶段宜采取政府储备和公司储备同时并举。

   借鉴国外经验,国家石油储备要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将决策与经营分开。储备品种主要是原油、成品油,还可以适当考虑天然气或LNG、LPG。储存方式,除采取通用的大型储油罐外,根据我国的地质结构等条件,也可研究其它方式。在资金筹措上,建立国家石油储备所需的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建立企业储备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承担,国家可以考虑在某些环节给予适当优惠。

   第四,完善石油统计和报告制度。在国际能源机构(IEA)和欧盟的大多数成员国制定的能源安全和石油储备的法律中,大都含有对石油经营者定期报告石油生产、销售、进出口、库存统计数据的要求,报告对象或是国家统计部门,或是经济、能源主管部门,也有的是石油储备机构。

   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政府可及时跟踪和监测石油供需形势、市场变化,对石油储备应保持多大规模、应急情况下的储备投放等进行决策。如果石油经营者未能如实或按期报告,政府将依法采取惩罚措施。

   目前,我国的能源统计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石油统计数据还不完全,不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在研究建立我国国家石油储备的过程中,应建立石油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石油统计。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过去几十年,许多国家和国际能源机构在建立石油储备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加强与这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它们的经验,我们可以在建立石油储备体系的过程中博采众家之长,少走弯路。

   由于我国在国际能源领域日益增长的重要地位,我国建立国家石油储备制度既符合自己的国家安全利益,也将对维护国际能源安全产生积极的影响,因而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和赞许。

   此外,在建立起一定规模的石油储备后,我们自然需要继续加强有关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因为实践已多次表明,石油供应安全问题往往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一旦石油供应出现短缺,或一条运输通道受阻,其影响将至少是区域性的,涉及到多个国家。

   因此,维护石油安全,既需要相关国家自身有一个比较完备的体制,也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做出努力。

   附:先进国家建立国家石油储备的经验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等许多国家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石油储备制度,在维护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更好地落实“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国家石油储备的要求,具有积极的意义。

   美国:有了石油储备等于给能源上保险

   目前,美国年石油消费量近8亿吨,其中57%依靠进口。经历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美国于1975年制定了能源政策和保护法,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目的是减少石油供应中断的影响,同时承担IEP能源计划所要求的义务。

   美国能源部负责战略石油储备公司的管理,内设战略石油储备办公室,另外在新奥尔良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属四个储备库区,采取地下盐洞储存方式。

   美国战略石油储备的建设资金和石油收储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到2000年,SPR共花费了215亿美元,其中储备设施建设和操作费用53亿美元,购买石油及运费159亿美元。

   石油储备政策是美国能源政策的组成部分,被称为能源的保险。1991年发生海湾危机时,战略石油储备在缓解供求、平抑油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0年受国际石油价格持续高涨影响,克林顿总统批准由SPR向石油公司提供3000万桶原油,以补充国内成品油资源和库存不足。此外,从1995年起,SPR利用其剩余的石油储备设施开展商业化运作,不仅向国内企业出租,还向国外用户提供储备服务。

   日本:储备量国家、民间各占一半

   日本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目前年石油消费量约2.7亿吨,几乎全部依赖国外进口。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建立石油储备,以防止石油供应突然中断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给日本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同时也威胁到国家安全,因而日本的石油储备规模逐步扩大。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的石油储备均为民间储备,80年代以来则包括国家石油储备和民间储备两种形式。

   日本国家石油储备资金由政府通过征收石油税的方式予以保证。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资金由石油公司出资70%,另外30%由民间石油公司出资。建设投资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预算直接拨款,其余部分由石油公司通过政府担保、发行政府担保债券(政府补助利息)和非公开债券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然后无息贷款给国家石油储备公司。对一部分民间石油储备,石油公司出50%的资本金。国家石油储备的石油收储资金,由石油公司通过政府担保、发行政府担保债券和非公开债券,以及承兑债券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国家石油储备公司,政府通过预算对贷款利息进行补助。

   法国:最早建立石油储备的国家

   目前法国年石油消费量约9000万吨,其中98%依靠进口。早在20世纪20年代,法国就制定了石油进口商承担储备义务的法律,是最早建立石油储备的国家。

   为与IEA和欧盟的承诺一致,法国在1992年出台的石油供应安全法中,规定所有的石油经营者承担应急石油储备义务,1993年法律进一步明确经营者必须建立和保持相当于上年26%的原油和成品油消费量的石油储备,约合95天的消费量。

   法国工业部的原料和烃(类)局(DIMAH)负责烃(类)化合物的供应安全、战略石油储备监控和供应危机处理业务。政府定期监控经营者储备义务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者采取罚款措施。

   根据1992年法律,法国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战略石油储备专业委员会(CPSSP),负责战略储备的运作,一是直接建立和管理战略储备;二是将储备业务交给某些实体运作。按照规定,石油经营者必须自己承担一定的储备义务,或将一定比例的储备委托给CPSSP承担。CPSSR向经营者收取建立和维护石油储备的费用,最终通过经营者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考虑到市场情况和储备成本,CPSSP收取的费用定期进行修行。1998年CPSSP管理95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为全国储备义务的58%,总成本约10亿法郎。

   德国:石油消费几乎全靠进口

   目前德国石油消费量在1.3亿吨左右,其中98%依靠进口。1974年,德国制定了能源安全法,赋予政府在应对石油危机时,对石油的生产、运输、储备、贸易和配给所需采取的权力。1978年德国制定了石油储备法,并于1987年和1998年进行了修行,对石油储备组织、储备义务做了明确规定。目前联邦政府石油储备的品种包括原油、汽油、柴油、重油等,实际储备规模合计达到110天的全国消费量。

   德国经济部负责石油储备的宏观管理、调控和协调。德国石油储备联盟(EBV)承担了德国大部分的应急石油储备义务。根据石油储备法的要求,EBV须保持相当于90天的主要石油产品消费量的储备规模,所有从事石油进口和练制的公司是EBV的义务成员。EBV既租用储运公司的仓库,也拥有自己的储运设施,包括地下盐洞等。

   目前,EBV所拥有的储备品种,60%为成品油,40%为原油,储备规模合计约2400万吨。EBV的资金来源于成员公司交纳的会员费。这些费用由石油公司加在零售价中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并在销售凭证(发票)上注明。购买石油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贷款逐年滚动使用。筹集的储备资金用于储备设施建设、支付贷款利息和管理等维护费用。

   另外,德国拥有730万吨的原油储备,从1997年开始销售部分储备,其减少部分由EBV增加储备来弥补。

   今后围绕石油资源的竞争将主要集中在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中国南海等地区。中东—北非是世界石油资源最丰富的地区,由於世界对其石油依赖程度的不断加大,该地区的石油争夺将更加激烈。中亚—俄罗斯介於欧、亚两大消费区之间,刚刚开放的石油开发市场吸引了众多跨国石油公司参与竞争,特别是西方国家及其石油公司。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石油资源潜力和地理位置更为东亚各国所瞩目。中国南海油气资源丰富,且是中东石油东运的咽喉要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目前马来西亚、文莱、越南等国已在该区形成年生产原油4000多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的生产能力,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围绕油气资源的争夺会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