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排异”下,农村资金互助社悄然长大


  自2006年银监会允许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量以各种形式注册,从事农村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村草根金融组织。但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仅有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金融许可证。
    但在“准入排异”现状下,绝大多数资金互助组织只能摸索前行,等待被“招安”的一天。
 
监管成本高,互助社批得少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将资金互助社的处境,比作生物学中的排异反应。他认为,在目前银行业的监管格局下,以监管商业银行为主的政府部门,难以有精力监管多如牛毛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以对这些金融机构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
  周立提供的数据称:2011年全国银监会系统的监管办事处员工有4070人,而全国当年共有2853个县级单位,意味着每个县监管办事处员工平均不到2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风险大、盈利能力弱,因而监管成本更大。”周立说。周立曾在吉林某资金互助社遇到一事:两级银监部门的8个人,开着两部车沿着泥泞小路走了大半天,来到互助社仅是为了看看金融许可证是否在场,所谓“现场监督”。中午,这家资金规模不到百万元的互助社管不起工作餐,只能切两个西瓜招待监管者,更谈不上交监管费。
周立认为:因为监管成本高,目前银监部门很少批准资金互助社。按照计划,资金互助社在2011年底,应达到161家,现实与目标差距甚远。因为“准入排异”,绝大部分资金互助社没有名分。
 
虽然无证,但有现实需求

  虽然难获得金融许可证,可是民间各类资金互助组织仍在悄悄发展。8月中旬在泰安召开的农民银行家49人论坛上,来了超过50家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绝大多数合作社都是以“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身份出现。但这些合作社的股金规模,不少都达到了千万元。
  尽管绝大多数合作社没有金融许可证,但在从业者看来,资金互助社有存在的现实理由。有“农村资金互助社之父”之称的姜柏林认为:资金互助社的成立是源于农村的市场金融需求。河南范县某合作社理事长介绍说,当地信用社吸收存款3亿多元,发放贷款仅1800万元,成了“抽水机”。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蒋勇认为:“村庄内部,是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这是商业银行永远做不到的。”
姜柏林还认为,资金互助社是有明确的政策法律作保障的。北京农信之家咨询中心罗列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政策表述,包括历年1号文件及重要会议决定。
 
不碰底线,悄悄做大是正道

  但何谓“有条件的”?自己算不算“有条件的”?这让不少资金互助社深感忧虑,生怕因为不知道触碰了哪条底线,使得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但以姜柏林为代表的实践者反复强调:自律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坚持在社区内为内部社员开展服务,远离非法集资和吸收公共存款,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一位来自银监系统的专家说:“凡是法律明确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一旦做了,绝无回头之路,比如吸收公共存款。法律没说能不能做的,可以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先和地方政府沟通好再做。对虽然没明确规定的,但是中央精神鼓励的,可以大胆去试。”
  周立认为,各家互助社要在可持续的前提下做大,“就像高月孕妇,引产是危险的;一旦你做大了,政府取缔的可能性就小了。但前提是控制好风险,在社区的范围内,在法律的底线内。”他认为,还要和地方政府处理好关系,争取更大生存空间。
  在监管上,他建议对农村资金互助社采取准则制原则,而不是目前的核准制原则。他打比方说:“像婚姻登记一样,只要你情我愿就能批准,而不是得有很多条件。”他建议给予其合法地位,通过成立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取代目前的“计划生育式”的监管。
  在民间,坚冰融化的痕迹已经出现。我省泰安、东营,已经或即将出现地方金融办核准颁发许可证的资金互助社;一些合作社,已经得到了县、乡镇政府的许可,授予各种荣誉。很多互助社理事长表示,随着资金互助社爆炸性增长,能否“修成正果”,很快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