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警察,对众农妇该温柔些
8月13日,《中国新闻网》一篇题为《河南太康警察闯民宅拒示证件被围隔天抓20村妇》的文章,报道了太康“警察”夜闯村民家中,引发近百名村民围观,却拒不出示证件,被村民围住而无法脱身,村民对他们虽让座敬茶,但两天后县公安局却突然将正在参加集体活动的该村24名中年妇女中的20人抓捕,另外4人因警察的突然行动受到惊吓发病晕倒而幸免于捕。经过一番审问后,被捕的20人中有6人于当晚返回家中。其余14人,有9人被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5人被行政拘留。
仔细阅读完该文,笔者以为村民的所作所为实属正当。警察执行公务,理应出示有效证件,尤其是在夜间执行公务,更应该主动向被执行对象出示相关证件。这5人在晚上9时许开着警车闯入村民家中,因为“带着浑身酒气”,村民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不相信这5人都是真警察,假设这5人是来集体抢劫的也未尝不可。因为按照公安部“禁酒令”,警察执勤前是不允许饮酒的。此外,村民要求这5人出示证件,更是属于正当要求,也是他们在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而这5人却拒不出示证件,应该是导致村民不相信他们警察身份的最直接原因,因此被村民围住不让走,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
因为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部97号令)第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很明显,该县警察实在是过于傲慢,甚至已到了无知、无理、无法的地步。该镇派出所指导员带着一名警员赶到现场,试图为被困“警员”解围,可他俩也没有向村民出示证件,因此也被村民围住。
不难看出,该县警察不但把公安部的“禁酒令”早已抛之脑后,连执法程序必须要“出示证件”的规定,也就是公安部97号令,早就当成废纸仍马桶里了。
毫无疑问,村民这么做确实让这些警察丢了面子,这些平时跋扈惯了的警察必然是极不舒服,岂能善罢甘休?因此在第三天即对村民来了一场“反扑”,一下子就抓走了这么多妇女。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村民围住身份不明夜闯私宅的人,只是合法维权,怎么反被拘留?村民对被围住的疑似“警察”非常友好,又是搬凳子让座,又是端茶倒水,怎么就“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刑事拘留呢?
不就是因为该村村民因征地与征地单位发生过冲突,所以对警车突然进村格外敏感吗?此次围住“警察”既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警方又何必采取如此高压政策?要知道这14名被刑拘、行拘的妇女背后,是全村的村民,甚至是更大范围内同情弱势群体,对强征强拆恨之入骨的眼睛。施展“酷吏”手段,或可让此次强征更为顺利,但在官民间因此建立的隔阂,则是花费再多维稳经费也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高喊建设“和谐社会”,就理所当然以“柔性”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武力是带来不来“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