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反复看到了关于李双江儿子李天一的案件的一系列幕后问题,但是笔者一直惜墨如金,不曾出手发表意见,但是近日不得不发 了。
顾客被5人轮奸,身心遭受如此摧残,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不是向亲人哭诉,而是选择向素昧平生的酒吧服务员和老板汇报,选择向李家发短信去电话。既然为保护隐私,连家人至今都不让知道,却勇敢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极端考验人类智商。
对顾客向酒吧“报案”陈述自己被5人 轮奸的所谓事实,作为合法经营的酒吧而言,无论从对顾客还是对酒吧自身的保护,最为妥当和明智的举措理应第一时间报警。这样一来,既保护了当事人,又撇清 了与酒吧的干系。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但酒吧的表现却是,越俎代庖地替“受害者”当家作主,老总员工倾巢出动,到处搜索李双江电话,给李家甚至司机锲而 不舍频繁去电话发短信,要求私了。发短信的时候,居然用的是杨某某的手机号。酒吧老板在短信里表明,要诉诸媒体,这对酒吧和受害者的社会负面影响可想而 知。
至 于私了,正常情况应该是施害方为规避责任或减轻刑事风险,主动提出,而非由受害人主动提出,更不应该由与受害人没有一毛钱关系的酒吧高层主动提出。这样不 仅二度伤害了所谓的受害者,反而会让酒吧陷入是非漩涡,狼狈不堪。但夜半酒吧却反智反逻辑地演绎了一场反客为主、逆向思维的经典案例。
至 于酒吧老板所谓的“帮助李家”的说法,感激涕零。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事实,不报案,却想尽办法不厌其烦地打电话发短信,帮助嫌疑人私了隐瞒犯罪事实的做 法,在刑法层面该当何罪,对于经营酒吧的老总而言不会有所不知。冒着如此巨大的刑事风险,急“施害者”之所急,想“施害者”之所想。 如此行侠仗义,江湖史上独此一例。
酒吧老板的声明,很及时,逻辑上很有创意,也很考验智商。目标在于释疑,但看罢使人疑上加疑,云里雾里,以此昭昭,使人昏昏。然而从另一个侧面来说,如果即使是杨某某是娼妓,在她本人不愿意的前提下也不是可以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因为即使杨某某帮助了李天一手淫,那也是被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