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了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数据。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同比上涨的城市分别达到67个、68个。各大媒体在报道这些数据时有一些微妙的区别。区别在对“国五条”政策效果的判断和房价的未来走势上。
有的媒体在报道时,强调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多且涨幅大,最高涨幅为13.7%,涨幅比3月份高出2.5个百分点,认为“国五条”落地一月之久,难掩房价上涨态势,并预言年内难以实质性下跌。有的媒体在报道时则强调环比增幅和平均价格涨势,通过环比增幅较3月趋缓和平均价格涨势放缓,得出“房价持续上涨的趋势”得到了初步抑制的结论,从侧面肯定了“国五条”的调控效果。同时,通过援引专家的分析评论明确说明房价有上涨趋势和上涨预期。
二者的对比发现,争议在“国五条”是否有效上,共识在房价还会上涨上。其实“国五条”究竟对抑制房价起到多大的效果,没有人公布过专门的计量研究成果,很难得出明确结论。如果说“国五条”有效,就无法解释房价的同比增加和九成以上的城市房价依然上涨,更无法解释未来房价的上涨趋势和上涨预期。如果说“国五条”完全没效果,似乎又无法对同比增幅和平均价格涨势放缓给出信服的解释。
如果说对决策层而言,研究政策效果还有利于完善政策效果的话,那么对于平头百姓而言,研究政策效果意义就不大了,他们更多关注的是房价何时能不再涨,何时能买的起房子。“居者有其屋”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过高的房价给了民众太多的经济负担、精神负担和道德负担,政府当做的不是通过比较房价上涨幅度微弱而满意暂时的政策效果,而是完善调控机制,让房价切切实实不再上涨,甚至降下来。
一般来说相对数比绝对数更有意义,可在老百姓买房子这件事上,就目前的高房价和低工资而言,绝对数比相对数更重要。即使房价增幅只有零点几个百分点,而工资涨幅达到几个百分点,从绝对数上说,工资的增长量未必大于房价的增长量,老百姓买房依旧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更何况二者的涨幅悬殊没有这么大,并且房价月月涨,工资未必年年涨呢?
无论是环比趋缓还是同比趋缓,对于房价所呈现的上涨趋势而言,意义都不是很大。高房价已经让从楼市走强得益的利益集团“炼成”了抵抗调控政策的顽强“斗士”。他们一直以“市场需求”的名义,为房价上涨辩护,试图让官方、民众接受房价应该上涨的“事实”。
在任何一个城市,找不到商品房库存量的确切资料,更没有住房空置率的权威数字,有的只是房地产商自卖自夸地喊高房价,政府对土地的高价供应,一些文人利好房价的分析判断以及在这种氛围中所形成的民众购房恐慌。刚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8752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46769元。在菜价高、衣服贵、油价涨、学费高等等高物价背景小,仅仅这点年工资的人真的愿意卖动辄几十上百万的房子吗?没有足够的购买人群足够的支付意愿,支撑房价的需求究竟在哪里?
市场经济是天然的平等经济,自由竞争,平等交换,公平计价。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调控机制会让弱者越弱,强者更强,当强弱力量不对等时,弱者的交易意愿不得不屈服于强者,自由、平等和公平等市场的优秀基因就会“隐性化”,这是市场对自身的否定。市场自身的否定因素,在很多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都会显现,比如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没有需求支撑的房价畸高恰恰映射出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的非市场因素。市场因素需要市场手段调控,非市场因素则需要非市场手段应对。让房价切实降下来,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应该针对房价上涨的非市场因素采取非市场手段。目前,在屡次调控效果不彰后,找出房价上涨的非市场因素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