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启示


  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质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三十年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建立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所带来的土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基础上的。

  产权或财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受益权权能在内的一束权利。所有权是基础,它确定了财产权利的归属;受益权是所有权界定的目的,没有受益权的财产权没有意义。使用权和处分权是财产价值和受益权赖以实现的手段,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转让在内的处分权,是有效率的不减弱产权的重要条件,产权权能完整程度和自由度决定着产权收益的大小。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不断深化,本质上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产权权能不断向农户转移,农户土地产权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的过程。最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户获得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直接受益权,但政府仍然对农户土地的使用权或农地用途进行严格限制,农地仅限于农业经营和种植指定的农作物。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获得了自然种植权,使农地使用权的自由度增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加快向农户转移,包括延长使用权或土地承包期限、免除农业税、试行农户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四川,农户还以土地产权股份制形式,获得所占有土地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使用的收益,从而使农户获得了稳定的土地占有权、完全的受益权和使用权的处分权。从受益权来看,集体没有受益权的农地集体所有制已没有意义;从产权权能来看,农村土地农户所有制已基本形成。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本身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也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农民的劳动自由权不断增加,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大加快,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正是因为如此,近年开始的林权改革,沿袭了农地产权改革方式。这充分说明,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2]。我国现行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尤其是资源税费过低,导致矿产资源开发效率低和收入分配不公平,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资源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的决定作用。然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决定作用,微观经济学教科书却基本没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