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袭来?


  1月8日,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化部发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封闭多年的虚拟运营牌照即将放开。据说,工信部近两年之前就已开始研究相关问题和可执行方案。今年8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下发,明确提出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以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而“虚拟运营商”即是意见之一。

所谓虚拟电信运营商(MVNO),是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运营商的基础设施,以自己的品牌经营电信及增值业务的运营商。它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能够向用户提供自己品牌的SIM卡、资费套餐,可以说除了没有物理网络,虚拟运营商具备运营商的全部功能。

工信部的开放让人意外,也让一直觊觎移动通讯市场的各路“大佬”有些不淡定。数日之间,苏宁电器、国美电器、迪信通等企业就已表态,希望申请牌照。资本市场也迅速给出利好反馈,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更直接受益于该消息,连续5天涨停。呼声最高的还是腾讯,坐拥庞大的客户群和内容资源,甚至已经拥有号卡资源(QQ号),其上位被视为理所当然。那么,腾讯真的能入局吗?移动通讯产业这盘棋又会产生怎样的变局?

腾讯猛如虎?

尽管有政策壁垒的保护,但移动通讯行业的运营商大佬们对互联网企业的忌惮由来已久。其原因在于,互联网企业尽管不具备频谱基站资源,但依托互联网这张“网”,也能够生产移动通讯企业的替代产品。例如,腾讯QQ、网易泡泡等即时通讯服务提供商早就提供了电脑之间的讯息和语音服务。

不考虑这些冲击,传统运营商们必须要hold住的两条红线是:其一,不让大屏(电脑)不通过自己连通小屏(手机);其二,不让小屏不通过自己连通小屏。换句话说,小屏是传统运营商的生命线。最开始,运营商们采用的办法是通过技术手段和政策进行封杀。例如,利用网络语音技术拨打国际电话的Skype在进入中国后,深圳电信甚至对使用Skype拨打长途电话的用户进行断网。2010年,工信部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互联网协议电话的行动,除了拥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市面上现存所有互联网电话都被列为非法,这直接导致当时已经拥有几百万用户的UUCall业务戛然而止。

而现在,大小屏的相互渗透却让技术和政策的封杀变得无能为力。一方面,是大屏开始“小屏化”,电脑走向了Pad、mini Pad,甚至拥有了移动通讯的功能;另一方面,是小屏开始“智能化(大屏化)”,手机开始实现电脑的功能,智能手机大面积普及。于是,互联网企业开始通过手机APP渗入小屏,实现了小屏互通!此时,短信和语音的传输都使用互联网,在技术本质上,这与互联网电话没有本质区别,但现有法规已难以对其是否违规做出界定。甚至,运营商业不敢通过技术单纯进行封杀,毕竟,他们也需要互联网企业培养用户使用流量的习惯。

就腾讯来说,最让运营商紧张的就是微信。微信借助运营商网络可以实现语音、文字、图片的即时通信,实际已经介入到电信运营服务中,这款明星产品当前又拥有庞大的用户群,对运营商形成的冲击不可谓不大。据内部人士透露,微信对电信运营商移动业务收入有5%的影响,现在主要用户群集中在动感地带、新势力这些青少年的用户群。以中国移动短信业务为例,2010年,中国移动的短信业务首次出现增势下滑,而2011年的下降趋势更为明显,比2010年下降11.7%。

如此一来,不难理解传统运营商对于腾讯取得虚拟运营牌照的恐惧。一旦腾讯能够上位,直接介入那些政策尚且封闭的领域,凭借庞大的客户群、拥有出色体验的产品,传统运营商们还有什么可以抗衡呢?

 路与车?路与路基!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国移动全球开发者大会上,中移动总裁李跃也曾表示,移动互联网对传统运营商业务造成了很大挑战。他的发言让人玩味,一方面说:“希望腾讯的业务能保护现有总体环境,保护客户依法通信行为”,进一步又解释:“比如腾讯QQ占用运营商信令资源非常大,原来的一些机制不太适合传统运营商的网络设计,中国移动和腾讯相互之间应该有沟通,如果没有相互合作的好机制,所提供的服务就不能长久,不能优质。”12月7日,联通总裁陆益民也在回应媒体时表示:“微信确实给运营商业务带来严峻挑战。”而对于这些质疑,马化腾则迅速回应,称微信与运营商不存在竞争,是路与车的补充协作关系。

传统运营商大佬们显然注意到了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冲击力,但似乎又发现这种变局不可阻挡,于是开始质疑利益分配机制。现有模式下,互联网企业开始利用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OTT(over the top,源自NBA的术语“过顶传球”)业务,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此外,还占用了运营商的大量信令资源,造成了其运营的“信息公路”的拥堵,降低了其服务质量和品牌声誉。显然,其要求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就是应有之义了。

在本系列前面的文章中,我强调平台企业的优势,搭建平台是轻资产负重、高盈利能力、低风险的一种商业模式。马化腾的巧妙之处在于其偷换了一个概念,把运营商说成是路,像是平台企业,把自己说成是车,像是使用平台的企业。但是,平台企业的上述优势要发挥,必须要能够接触客户。一来是能够获得客户信息,为终端产品的销售注入平台价值,例如平台运营者可以分析用户成分,可以做整体营销,可以进行高效率的平台管理;二来是能够获得交易信息,明确每项交易的交换价格,以便能够从交易流中获得合理收益。第一点是有关“价值创造”,做好了这点,平台使用者就不能轻易离开,否则即将产生巨大的沉没成本;第二点是有关“收益获取”,做好了这点,平台的使用者就不可能隐匿自身的收益,双方就降低了平台的交易成本。

对比来看,传统运营商显然无法接触到微信上的用户,不能提供平台的增值,也不能掌握微信创造的具体价值,因此沦为了低价的“传输管道”。目前,运营商都向用户提供了便宜的数据流量套餐,比如中移动用户,只需要20元就可以购买150M的流量,相当于每M不足0.14元,基本相当于一分钟的电话费,但如果以数据方式,1M流量已经可以传输10分钟甚至更长的语音信息。如果考虑到Wifi等用户成本更低的环境,以及文字、图片等形式内容与短信、彩信的成本对比,运营商的平台更加廉价。

事实上,腾讯早就利用微信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它早已成为了一个新兴的运营商。马化腾的比喻不恰当,移动、联通、电信们是路基,腾讯才是路,是真正的平台。

封锁腾讯?

传统运营商能否通过提价来封锁腾讯的威胁,将其变为自己的高级打工仔?显然不可能,得益于此前政策的相对开放,现在的移动通讯市场并不是单寡头市场,而是多寡头市场。假设移动对腾讯提价,腾讯完全可以转移到联通和电信的市场,这对于移动显然损失更大,毕竟微信还处于培养用户的阶段,不会产生太大的财务损失,而一旦移动手机不能使用微信了,谁又能保证其用户都会选择死忠,舍弃微信?

又有人问,几大运营商能不能够形成价格卡特尔,或者能否影响政府形成行业的价格管制?我认为也不可能,先不说违反《反垄断法》,移动通讯行业如此激烈的竞争下,就算价格卡特尔形成了,也守不住。而考虑十八大后“小政府,大市场”的改革趋势,政府也不太可能在这个环节上干预市场。

既然得不到好处,传统运营商能否依赖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进入增值业务的高溢价领域,自己来赚微信的钱呢?传统运营商们也不是没有这样的考虑,比如中移动,早在2007年,就推出自己的即时通讯工具飞信。按照中移动当时的想法,飞信可以利用短信免费化、通讯录导入等手段获取用户,从而超越腾讯QQ,在应对OTT威胁同时,也顺势打造中移动社区等其他产品的入口。但是,运营商“缺乏互联网基因”的传统,在与市场反应更快、决策更灵活、态度更开放的互联网公司相比时,其努力总是过于缓慢,难以跟上市场步调。

在增值领域,不是有资金、有基础客户就能够一马平川的。由于面对的是基础需求之上的增值需求,企业需要更多的创新,更精准地切入利基市场。传统运营商通过寡头市场的竞争锻炼出来的核心能力,还是不够应对外面的“豺狼虎豹”。运营商显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9月14日的会议上,李跃也透露移动成立了一些细分市场的专业公司,开始“赶孩子出门”,培育核心竞争力。

也许,当下之时,不继续向腾讯开放资源才是封锁其发展为数不多的办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列明,虚拟运营牌照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民营公司。这一条显然会成为资本结构复杂的互联网企业的进入障碍。例如,腾讯最大股东为MTH集团(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其持有腾讯34.18%股权。虽然不知道立法者的意图,但我们显然有理由认为这是出于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企业的担忧。

就传统运营商来说,苏宁、国美等企业显然更受青睐,因为其资源位与运营商是互补的。国美、苏宁等拿到虚拟运营牌照,提供的增值产品来自主业,辐射范围毕竟有限,对运营商更多是互补,而不是替代。而一旦互联网企业进入,这盘棋该有怎样的变局就说不清楚了。

但是,政策的壁垒会一直存在吗?显然不会。传统运营商要么做强自己的平台;要么养壮自己的孩子;实在不行,干脆和那些炙手可热的互联网企业把婚结了吧!

发表于《中欧商业评论》第三期,是为本人的“新竞争的新玩法”专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