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义是政治和经济的一种哲学,最早的根源可以溯及古希腊。在16世纪初启蒙时代由西班牙的萨拉曼卡学派提出早期的论述。而在苏格兰哲学家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1776)中,他反对了主张由国家干预经济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商主义,认为重商主义只富裕了那些拥有特权的菁英份子,而没有顾及广大平民。芬兰议员安德斯·屈德纽斯(Anders Chydenius)也是另一个提出早期古典自由主义论述的重要人物。古典自由主义试着限制政治权力的界限,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古典自由主义一词也常被使用于描述早期的自由主义,以免与新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混淆。亚当·斯密于1776年所出版的国富论成了自由主义的理论根基,亚当·斯密提出了关于自由主义和经济的解释,在法律和哲学上的理解则经由约翰·洛克、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而在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永久和平》(Perpetual Peace)中,他假设了一种国际性的自由体制,以维持世界的和平。
亚当·斯密与古典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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