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破解“三农”问题的利剑
——解读第十个中央一号文件
文/袁成达
继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新世纪以来第十个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这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第十五个“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用14个字概括了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文件共涵盖七大部分,包括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公共服务等内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文件指出,粮食产量“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提供了基础支撑、赢得了战略主动。
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工作中,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牢记在心,领会贯通。
一是两个必须: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业、农村,从上世纪的1980年至今,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存在诸多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制约因素。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陈旧的家庭承包制的农业经营管理格局面临新挑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村没人愿意种地了,原因是靠种地不能获取丰厚的收益。这已经牵扯到中国“三农”问题的突围和破解。旧有的“三农”问题尚未得到突破,新的“三农”问题又出现在眼前,使得“三农”问题更加复杂,“三农”工作更加繁重。因此,“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从中央到地方,始终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是两个目标:这就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其中,“保供增收惠民生”就是要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不减,继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革创新添活力”就是要进一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大力推进从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到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的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超过2.4亿,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进城里打工,致使“农民工”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新阶层。农村的孩子不上学了就去打工,这已经成为广大“新生代”农民的一个种必要的“活法”。农村“谁来种地”、“谁来搞生产”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一项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再返乡务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部分青壮年农民返乡务农,培养和巩固现代农业生产队伍确是当前的当务之急。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在落实到位,以吸引部分青壮年农民返乡务农,让他们留得住,搞得好,收入高,并以此为样版,吸收更多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农村,充实现代农业生产大军,彻底解决农村谁来种地的问题。
三是两个重点: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与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围绕构建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重点是“守住一条底线、抓住两个关键”。“守住一条底线”就是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住两个关键”:一是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方向是积极培育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二是要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重点是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鼓励兴办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带动合作社大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离不开资本的投入,工商资本下乡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农村由于资本的介入也可以成为工业化的一部分,摆脱传统的落后与手工劳动,单位劳动生产率因此而有了质的飞跃。
工商资本进入农户承包耕地,是好事还是坏事?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孙中华此前表示,农业现代化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工商企业的进入带来了资金带来了技术也带来了人才;但是工商企业挤占了农民的利益,挤占了农民的就业空间,然后带来了非粮化、非农化。由于利弊参半,对工商企业的监管也会有区别地对待。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有所鼓励有所限制,因此,在探索改革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一定要给离开土地的农民充足的补偿,另外还可以让离开土地的农民通过城镇化来转换自己的身份,有工作有社会保障,从而成为城镇化的受益者。
农村综合改革:一方面是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另一方面是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土地确权登记制度是国家界定和保护农民财产、降低产权交易费用及土地利用管理的一项专门制度,也是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必然选择。一号文件提出土地有序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养殖和种粮大户接收外出务工农民的闲置土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把分散在各处的农民联合起来,提高生产效率。而确权颁证可以加快这些新型主体的形成与壮大。伴随确权登记的完成,我国农村政策的下一步走向也埋下伏笔,为我们将来的土地流转以及我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以及我们新型主体的培育创造条件。
四是两个要求: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能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能减弱、农村的改革发展步伐不能放慢,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二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熟悉党的“三农”政策和国情农情作为必修课,把善于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当作基本功,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
连续十年的一号文件,件件内容丰富,深得民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高度关注和深切关怀,政策再好,贵在落实,不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而是要实打实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农”问题在中国由来已久,但愿这第十个一号文件能铸造一柄破解“三农”问题的利剑,削除长期困扰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痼疾!
铸造破解“三农”问题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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