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日记(八):谁是偷衣贼续


    上一篇《谁是偷衣贼?》中,我有分析过,因为此次丢失衣物事件不仅仅是发生在我班上,也发生在其他班级同学身上。而且根据国际学院廖春妍老师提供的情况,南区其他楼栋也发生了大量丢衣物事件,因此这是一个普遍事件,不是个别案例。最可能的解释就是集团作案,如果是我校学生,那么一定存在一个学生犯罪团伙。因为一个大学多栋寝室失窃,且每栋寝室都有多名独立偷衣者不太可能,否则我们干脆改名为“江西贼经大学”算了。而大学生组成犯罪团伙,行窃目的却是不值钱的冬衣,更是不切实际。我也说过,大学生组成犯罪集团“偷”银行比较契合实际,结果更能令人信服。因此我下结论:这绝不是我校学生所为。

但是,有学生却对此持否定态度。例如,我收到了学生的来信如下:

“老师之前说我们没有怀疑本班战友,怀疑了本校同窗,这种行为是看轻了自己,那倘若我们没有怀疑本校学生,怀疑了社会上面的人,作为同样都是人的角度,我们怀疑社会上的人是不是也看轻了自己呢?很显然衣服是被偷了,说明是人偷了,我们既然能轻易的接受同类盗窃了衣服的事实,为什么面对我们本校学生的时候反而不能怀疑了呢?每个有可能涉案的人都有义务被怀疑。其实人心的黑暗我们领略了不少,应该正视人心存在阴暗面这个客观问题,盗窃的本来就是人。我们不应该狭隘的认为怀疑哪一个群体就怎么样了,这样是不是显得有些戴有色眼睛了呢?我认为学历和道德素质不是成正比的,老师的观点我无法赞同。至于偷衣服,我姐高中时候的女生宿舍楼,就出现过偷衣服自己穿的情况,这个特例说明了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老师之前的分析的确是很严密,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种情况,但是再高概率的分析也无法定案,还需要证据来看清事实,在弄清楚事实之前老师不应该急于教育我们,给我们讲道理。万一结果出乎了老师的意料,是个小概率事件呢?老师又该怎么给同学们讲呢”。

这位同学分析得很有道理!从刑侦的角度来看,确实每个人都有作案的嫌疑,我的判断的确“太武断”。但是我们这里不是警察局,我是一个从事教育的学者,我不能因为这种极小概率而让同学们之间相互产生怀疑并失去信任。大学毕竟不是社会,法律也不是要抹杀感情,替代社会信任。仅仅是为了逻辑推理的完美而牺牲同学们之间相互信任友好的感情是不值得的,也不是我做为一名大学班主任所应该干的。

学生接着阐述说:

其实我的意思是觉得老师这次的班主任日记公布的稍微有些早了,或者说是在这个时间没有准确的把握好日记的内容,因为毕竟还是一件没有定论的事,老师其实心里是知道学生也是有可能的,我也明白老师是怕假如是学生,大家知道后,那这个学生的未来很可能被断送。个人认为这件事老师应该在说的时候把这种可能性加进去,然后告诉大家无论是谁,我们不深究到底是谁,不道德的行为发现后不是拿出来给大家谴责,而是默默的给予他或者她给予改过的机会,使其少走弯路才是真正的度量。且不说是谁偷了,这个人都是需要拯救的。老师若是这样教育大家是不是可能会使大家心中对仁与善更加有理解一些。我不对事,只是觉得老师的分析在理,但是难以让大家从思想上发生转变。抛开这件事不说,我的高中同学,本身对于盗窃没有太正确的认识,经常会偷窃室友的财物,宿舍里的人也都碰见过几次,也都知道是他,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选择对他说一说,将他拉回正途,而是各自抱怨财务的损失和对各自对他的失望和鄙夷,我也包括在内,现在想起来,没有和他谈一谈让我现在很是遗憾和愧疚,或许那一谈能改变他的一生呢······我不针对老师的分析,只是基于老师没有把人性拿出来分析,而是坚定的相信了不可能是学生偷窃这样的看法表示不太赞同。谁愿意相信自己的同学偷了东西呢?可是我的同学曾经偷过东西,我没有因此相信人心不美好,而是变得更加客观的看待人性的两面,在这种认识上选择更加仁善的态度来为人处世。个人认为若是这样教育大家,多少会更好些吧······

大体意思是我不仅太武断了,而且观点抛出来太早,应该进一步观察再做结论。这一点我要说明一下,我写《谁是偷衣贼》,是因为看到班级群里大家正在讨论这个事件,矛头直指本校同学,理由是门卫信誓旦旦对社会不法人员作案的否定。做为老师,我看了心凉,因而立即写下了这篇日记,并发给同学们看。我认为不是太早,而是非常及时,必须将这种相互怀疑之风扼杀在摇篮里!这是大学,不是社会,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人人自危。你怀疑其他班同学,其他班同学也会怀疑你。怀疑自己的同学和校友,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仅是根据刑侦,人人都有作案的嫌疑,就把同学都假设成路人甲和路人乙。你们才大一,因为这件小事而相互之间产生怀疑,未来不敢想象。

这位同学也很替我着想,告诉我应该将本校学生行窃的可能加进去:“个人认为这件事老师应该在说的时候把这种可能性加进去,然后告诉大家无论是谁,我们不深究到底是谁······老师若是这样教育大家是不是可能会使大家心中对仁与善更加有理解一些。”毕竟是我的学生,很替我考虑,我很欣慰、很感谢。但是我仍然要跟你说,话不是讲得面面俱到、越完美、越没有漏洞就越有说服力。我多次推荐你们去读《乌合之众》,读弗洛伊德,你们就是置若罔闻。做为教育者,观点必须鲜明。否则这样也行,那样也可以,学生该如何适从?我要教大家知识,但更要教大家做人,教大家什么是感情,什么是信任。

其次,我还要说明一下,我虽然觉得这位同学分析得很有道理,但我心里从来都没觉得这件事情有可能是学生所为。大学里面的确发生过一些悲惨的个案,例如清华大学朱令同学的铊中毒事件、复旦大学黄洋同学中毒死亡事件,真凶都是班级同学,但这些案例都具有特殊的背景和复杂的案情,不是普遍情况。而我们这里发生的是普遍情况,不仅仅在财大普遍,在很多高校都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我有足够的理由和经验相信,大学生不会干这种弱智行为。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公安局长,不需要完美的证据和逻辑,需要的仅仅是我对同学们的了解和信任。就像罗伯特·希勒预言次贷危机一样,他有百分之百的逻辑吗?没有。但做为学者,这样做是可以的。

不能为了逻辑而逻辑,尚还要顾及写文章、教育的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