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事件怎能因领导免职而一了百了?
据羊城晚报讯 10月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关干查处广东新快报社有关问题的决定》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迅速召开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决定对翻对新快报社领导班子做出调整: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红兵兼任新快报社社长,由集团管委会委员、羊城晚报社社委孙璇兼任新快报社总编辑,集团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总编辑李宜航不再兼任新快报社社长、总编辑;对新快报其他班子成员做出部分调整。同时,按照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查处决定,继续调查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自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罪被湖南警方跨省批捕以来,震惊国内外的新快报事件似乎可以告一段落,剩下的该让法律和纪律去说话了。但是,笔者作为新闻人,始终觉得这件事还有很多检讨的空间,还有很多事实上的漏洞,探讨一下这些空间和漏洞,也许会给新闻界,政法界甚至于企业界更多的警示。
就媒体而言,正如官方所言,新快报新闻采编管理混乱,失职失责。但是同样作为一名媒体把关人,笔者认为显然没有这么简单,有几个方面令人不可思议。
首先是媒体把关为何失去了常识?按一般情况,媒体对于批评报道,尤其是点名的批评报道慎之又慎,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字斟句酌地审核。有些监督稿件,甚至在上版之前要发给被监督对像阅看,让他们自己提出修改意见,为防止阻挠拖延,可注明最后时限,若不回复视为同意。按照现有的报道,新快报对于中联得科的十多篇批评报道,好像没有做这些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发稿过于随意,把关过于松懈。被监督 方前来协调,相关领导不与接洽更是不合常理。如果说记者怍了好处,希望尽快发稿,那么把关人呢?更何况,这些稿件经历了一年多时间陆续发出,把关人应该不止一人。若不是报社统一规定动,这些应当说是令人费解的。
再就是处理大事为何失去理性?记者被跨省拘捕,作为媒体,应当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也是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心情可以理解,更何况警方的做法也的确有不妥之处;但是如何处理,或者说应不应该在自己的媒体上处理,的确值得思考。就陈永州而言,他收没收钱,他如何采访的报道内容,媒体不可能全部知道,这件事一开始就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收钱,警方抓错了;二是收钱了,警方可以抓,但不能这么抓。相信新快报所痛恨的是第二种情况,因为他们在《请放人》中很明确的要求在法律框架下解决。这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报纸版面的处理上过于地失去理性,没有想到假如陈供述后的后果。这其实是用媒体的整个家当在为陈的行为进行道德和法律的背书,既不理性,也不聪明,完全是呈匹夫之勇。
其三是记者管理为何如此松懈?新快报连续两名记者被跨省抓捕,应当说是开了近年媒体的先河。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就媒体本身管理来说肯定也有一定的问题。舆论监督难,众所周知,但没有舆论监督,报纸又不好看,没有力度,所以很多媒体,尤其是京上广的媒体,跨省监督模式比较盛行,这一方面提高了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不容易受到被监督对像的追责。在这一背景下,很多媒体对记者跨省监督可以说是持鼓励态度的,这也为跨省追捕埋下了隐患。
笔者认为,常识、理性和管理的欠缺,不只是新快报一家,对于当下很多一方面忙于市场竞争,忙提高媒体影响力,忙于活命,另一方又希望实现新闻理想,匡扶社会正义的媒体来说,常常顾此失彼,鸡飞蛋打,很容易在极端偶然事件上摔倒,很容易被不良员工和社会的阴暗合谋!
不过,作为媒体人,我也不得不说,新快报事件不是一个单纯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违纪违法事件,一定意义上说,它是当今社会问题的一面镜子,涉及公权与私权,新闻与司法,也涉及企业竞争,情感伦理等。新快报班子调整,对于这件事而言,好像是划了一个句号。其实不然,除了上述新闻界应该反思的问题之外,另外几个当事方其实也应当需要对社会有个交待。
对于中联重科来说,陈永州收黑钱写报道,不调查写报道的确是错误的,应当受到查处,目前这一点已经做到了,你的权利得到了申张;但是陈永州所获得的材料的内容是否全部不真实,即便从自证清白的角度,也应该对社会有所说明。因为这一点正是世人接下来关注的问题,也是新快报事件留下的最大疑点之所在。笔者私下猜度,假如在后来的调查中,陈永州收黑心钱未经调查的稿件反应的问题(哪怕只是一些)是真实的,那又该怎么办?谁能够在这个问题上为中联重科打保票?
对于湖南警方跨省执法来说,从现在的结果来看,无疑是取得了道义上的支持的,但有时候情与理,理与法的确并不是一致的。无论是程序问题,还是执法用车问题,都随着陈永州与新快报的被处理而被掩盖。其实这些问题还是问题,萦绕在那里,时间可能解决不了这些东西。
对于央视来说,一再让犯罪嫌疑人在镜头前自证其罪,违反背了最基本的法制精神,《今日说法》能否就此说一说?其实央视有违法制精神的报道还有很多,比如关于李天一案的报道,关于大毒枭瑞康被执行死刑的报道,都是违背了相关的法律的,这次也同样失去了法律的底线。
新快报领导班子调整,标志事件的结束。但余波犹在,媒体需反思,相关的当事方也应当反思,法律框架下的问题有的已经解决了,有些却还在沉默。依法办事甚好,但是法制精神如果不能得到更有效地申张,那也是太小看这个事件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