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日前表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即将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今年将全面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努力扩大旅游消费,提高旅游消费在城乡居民消费中的比重。将把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作为扩大旅游消费的重要工作抓手,抓住契机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和引导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一批大众化旅游产品,吸引更多群众参加到旅游活动中来。
邵琪伟表示,预计2012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增长10%,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新增就业50万人。2013年全国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旅游总收入2.85万亿元,增长11%,全年国内旅游将达 32亿人次,增长10%;出境旅游9200万人次,增长12%。新增旅游直接就业50万人左右。
毫无疑问,随着《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实施和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旅游休闲活动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欢迎,也将成为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不仅如此,《旅游法》出台也为期不远,旅游业作为无烟工业,成为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的预期正在逐步实现,尤其是在一些旅游业发达地区,旅游业不仅是支柱产业,还是当地经济发展持续不竭的发动机。值得注意的是,在“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组成的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旅游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由此带来景区景点重大节假日人满为患、游客对旅游服务满意度低以及游客挨宰等情况的发生。
本文针对旅游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如何贯彻落实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尤其是同城化地区推广旅游年票制等优惠措施,推动旅游休闲活动的普及。比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地区等地,各地政府和旅游部门可推出年票制、定期免票制、发放旅游消费券等优惠措施,在居民中宣传推介休闲旅游,从而带动旅游经济的增长。优惠措施的推出,表面上看减少了旅游门票收入,但是能够吸引更多的旅游人群,带动旅游消费产业链的增长,促进了旅游消费。
二是结合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对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区旅游业发展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强这些落后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使《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贯彻实施能够惠及当地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使老百姓收入增加。
三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景区景点的相关评定应把旅游市场秩序是否规范纳入考核范围,杜绝黑导游、黑旅行社、黑饭店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2012年发生的三亚“天价菜”游客被宰事件和厦门“天价菜”事件备受关注,暴露出了一些旅游景区景点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当地旅游业发展蒙羞,给更多的旅游城市和景区景点敲响了警钟。旅游市场秩序不规范,受打击的不仅是挨宰的游客,还有当地的旅游招牌。
四是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应做好重大节假日旅游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2012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实施了全国性的高速公路免费政策,自驾游数量激增,高速公路史无前例地拥堵成为停车场,各大知名景区人满为患,加上景区的运营能力弱、配套设施不足、预警不及等原因,华山等地更是发生大批游客滞留山顶甚至人身伤害现象。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继续实施,仍将考验各地的旅游接待能力。因此,旅游景区景点所在的地方政府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建立由旅游、交通、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形成的联合执法组,联动执法,应对重大节假日期间游客急剧增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建立预警制度,对景区景点每天的游客流量加以疏导、控制,保护游客人身安全。